更新時間:2023-01-22 21:13:48作者:佚名
7月23日18:00起,將向在高考報名系統(tǒng)綁定手機的考生推送成績;18:30起,考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微(ID:)小程序和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wǎng)()查詢成績。
7月29日9:00起,考生可以通過該院官微或粵省事小程序自行下載并打印成績證書。
考試成績復查
(一)申請復查程序。
考生獲得高考成績后,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疑問,可在7月24日17:00時前攜帶準考證到所在中學或當?shù)乜h(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提出復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并按復查科目填寫《考生申請復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績登記表》。復查內(nèi)容為成績統(tǒng)計合成是否有誤廣東高考成績查詢?nèi)肟?/strong>,答卷是否漏評,答卷掃描是否準確,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的寬嚴問題。
各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于7月25日11:00前登錄普通高考管理系統(tǒng)(),選擇考務管理菜單欄下的普高統(tǒng)考成績復查功能,按要求錄入申請查分的考生資料。各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登陸系統(tǒng)的用戶帳號、密碼與高考報名系統(tǒng)使用的帳號、密碼相同。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需組織專人負責考生申請成績復查工作,及時按網(wǎng)上錄入的要求錄入考生查分申請信息。省教育考試院將于7月26-27日組織專人進行復查。
(二)復查結果告知。
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shù)有誤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對其分數(shù)進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績直接發(fā)送給本人,同時由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復查后,分數(shù)無誤的考生名單電子文檔將反饋給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廣東高考成績查詢?nèi)肟?/strong>,由各地市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過網(wǎng)絡方式查詢,申請查分的考生可于7月28日8:00起登錄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wǎng) “綜合查詢”欄目查詢復查結果。
附件:
1.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考成績發(fā)布及成績證書打印方式
2.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請復查成績登記表
【全媒體記者】張柳青
【作者】 張柳青
【來源】 南方報業(yè)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