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5 14:06:48作者:佚名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第六批國家稅務領軍人才評選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號
為培養造就一支對推動新時代高質量稅務現代化發揮重要引領作用、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稅務領軍人才隊伍,根據《國家稅務領軍人才培養計劃》 (2013-2022年)》(稅總發[2013]97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擬于近期啟動第六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訓班選拔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 訓練方法
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訓采取集中培訓、崗位自學和實踐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留學之路,培訓周期為四年。
2. 培養方向
第六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訓班選拔綜合管理(重點關注稅務系統政治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稅務法制(分為稅務法治、稅務綜合管理、稅務綜合管理三個方向)自然人稅務管理)、稅務信息 化學品管理和國際稅務管理四個專業共入選155人,其中稅制內140人,稅制外15人。 詳情如下:
綜合管理專業選拔稅務系統人員30人。
稅務法律專業共選拔80人。 其中,選拔稅務系統內人員25人,選拔稅務系統外人員5人,負責稅務和法治方向; 從稅務系統選拔20人擔任綜合稅務管理方向; 選派25名稅務系統人員、5名稅務系統外人員負責自然人稅收管理工作。 人們。
稅務信息管理專業選拔稅務系統內人員20人,稅務系統外人員5人。
國際稅務管理專業從稅務系統選拔20人。
三、評選條件
(一)立場堅定,政治過硬,勤奮好學,愛崗敬業,勇于承擔責任,工作表現突出,開拓創新意識強,組織協調能力強,實際工作能力強,分析能力強研究能力強,發展潛力大,身體健康。
(二)具有教育部認可的全日制普通大學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英語水平達到英語六級以上水平。
獲得博士學位者,不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限制。
(三)稅務系統人員須在稅務系統連續工作三年(2016年1月1日前入職)。 稅務系統外人員從事涉稅工作滿5年(2014年1月1日前從事相關工作)。
(四)稅務系統內人員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均處于第2款以上,且近兩年(2017年、2018年)有1年處于第1款。
(五)稅務系統人員行政級別應在正廳級以上,其中報考綜合管理專業的人員應為副處級以上。
(六)稅務系統內副司級以上人員和稅務系統外人員,出生日期為1972年5月31日以后; 稅務系統內廳級人員應為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省部級以上資格;受到表彰獎勵的,可放寬為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七)稅務系統外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涉稅工作的科學職級以上人員、大型企業的稅務、信息技術負責人以及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涉稅中介機構;稅務師(原注冊稅務師),具有法律職業資格(律師)等職業資格的中高級專業管理人員,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從事經濟、管理、法學、信息技術等涉稅領域并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
相關說明見《關于選拔國家稅務領軍人才培訓班有關事項的說明》(附件1)。
4. 遴選程序
通過個人報名、推薦、筆試、素質與績效評價、面試、考察等環節,根據考試成績和綜合情況擇優選拔。 稅務系統內人員和稅務系統外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單獨招生、統一培訓。
本次評選滿分100分,其中推薦環節占5%,筆試環節占35%,質量與績效評價環節占25%,面試環節占25%。 是35%。
(一)個人報名
選拔登記在網上進行。 2019年2月25日17時前,稅務系統內人員應通過稅務系統業務網登錄稅務干部教育管理系統(:8010/,以下簡稱登記系統)進行登記; 稅務系統外人員填寫《第六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選拔培訓申請表》(附件2),報送注冊。
所有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個人材料。 后續審核如發現不實情況六級分值明細表,將取消其報名和培訓資格。
(二)資格審查及機構推薦確認
1、資格初審。 2019年3月1日17:00前,稅務系統內人員登記材料須經國家稅務總局各司局綜合部門和省、區、市稅務人事部門審核各局通過登記系統保證真實性、準確性; 稅務系統外人員的申請須經用人單位同意并批準。
2、資格審查。 2019年3月15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將對所有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核。 其中,屬于稅務系統的,由人事部門審核并在登記系統中確認; 稅務系統以外的,將由教育中心審核并由個人通過 注冊電子郵件反饋。
審核結束后,國家稅務總局發出筆試通知,并公布參加筆試的考生名單。 稅務系統內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稅制外考生在報名筆試時即可領取準考證。
3、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 資格審核完成后,2019年3月29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各司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應及時登錄登記系統對人員進行審核通過本單位審核的人員,按照審核通過人員的50%(四舍五入)確定組織推薦。 候選人在報名系統中進行選擇和確認。 一旦候選人被組織推薦,他們將在推薦鏈接中獲得5分。
符合稅務系統要求且未經單位推薦的候選人采用自薦方式。 自薦考生筆試成績在專業入選人數以內的,個人自薦加分3分。
4、提交質量和績效評價材料。 2019年3月29日前,凡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按照《全國稅務領軍人才選拔培訓人員素質和績效材料明細》(附件3,以下簡稱(以下簡稱“質量性能材料明細表”)向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各司、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或境外相關單位)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稅制度)進行審查。 稅務系統考生同時將電子數據錄入報名系統并提交審核。
候選人所在單位應當及時對候選人提交的質量和績效評價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和電子數據)進行初審。 審核無誤的材料復印件應當加蓋單位公章。
(三)筆試
筆試初步定于2019年4月上旬至中旬在北京舉行,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通知為準。 筆試采取機考形式,內容涵蓋綜合知識、稅務業務、英語等。筆試大綱將隨筆試通知一起發布。
考生應在筆試前一天17:00前攜帶身份證、準考證、質量表現評價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質量表現材料明細表》到考點報到。 未注冊者不得參加筆試。 質量、性能評價材料原件經審核后當場退還申請人,復印件及《質量、性能材料明細表》留存,作為質量、性能評價的依據。
考生因故無法按時參加筆試的六級分值明細表,國家稅務總局廳局、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和稅務系統外人員應與稅務系統內人員聯系筆試前兩天由所在單位書面通知。 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辦公室”)通報了情況。
在進行筆試的同時,領導辦公室按照《全國稅務領導人才選拔質量和績效考核標準》(附件5)組織對候選人素質和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和考核。
(四)面試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素質與績效評價分數、推薦分數之和,按報考專業從高到低排序,稅制內、稅制外考生按報考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擬錄取名額1:2的比例確定面試考生名單。 ,發布面試通知。
面試初步定于2019年5月上旬至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 面試按專業進行,采用結構化形式,滿分為 100 分。 主要考察組織領導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訓練潛力等。
考生須在面試前一天17:00前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到考點報名參加面試。 未報名者不得參加面試。 考生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稅務系統內人員應向國家稅務總局司局或省稅務局提出,稅務系統外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書面說明情況筆試前兩天到領導辦公室。
(五)檢查及準入
根據候選人推薦、筆試、素質和績效評價、面試等情況,確定考察人選,下發考察通知書。 重點考察考生的品德、能力、勤奮、業績、誠信五個方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錄取人選,發出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