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6 17:08:53作者:佚名
浙江大學2020年上海、山東、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簡章陸續發布。
上海市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上海現招收10名學生。 具體專業如下:
詳情見圖1
注1:Z911專業組4個專業共用7個招生計劃,Z912專業組2個專業共用3個招生計劃。
注2:學生入學后進入浙江大學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 在規定學習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學位)要求的,可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畢業證書。 香檳校區學士學位證書或英國愛丁堡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費標準:每學年12萬元/人。
入學方式
1、高考成績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特殊招生控制分數線。
2、根據專業組招生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不參加校試,考生校試成績按零分計入總分)第一專業選擇(以上海市教育考試為準)錄取以醫院填寫的第一專業選擇為準)。
綜合總成績=高考提交成績(按滿分100分換算)×85%+學校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15%。
3、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學校面試綜合成績和高考成績錄取。
4、公示的擬錄取學生名單,經我校招生工作組審核同意,并經上海市教育考試局審核后,我校予以錄取。 被正式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其他大學的志愿申請和招生; 未錄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參加上海后續批次的志愿者申請和招生。
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評選對象及報名條件
選拔誠實守信、志向遠大、綜合素質全面、身心健康、職業意圖明確、具有學科特長的山東省優秀高中畢業生。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通過山東省2020年夏季高考報名;
2、通過高中階段所有科目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3、高中期末考試成績、高考模擬考試成績全部進入年級前10%(省級示范學校可適當放寬)。
4、高中三年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的社會實踐,完成不少于6學分的調查探究活動(研學、游學、實地考察等) .)。
招生計劃及專業
詳情見圖2
山東省招生計劃招收30人。 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注1:浙江大學聯合學院、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4個專業共有19個招生計劃,浙江大學聯合學院、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2個專業共有11個招生計劃。
注2:學生入學后進入浙江大學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 在規定學習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學位)要求的,可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畢業證書。 香檳校區學士學位證書或英國愛丁堡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費標準:每學年12萬元/人。
入學方式
1.獲得綜合評價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不低于2020年山東省普通本科批次第一線。
2、填寫高考申請表:符合我校綜合評價資格的考生須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要求,在普通類中提前填寫我校綜合評價申請表考試機構。 具體填報時間以山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 未填寫我校申請表的,將視為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和我校錄取。 您所填寫的專業必須與資格公布的專業一致2024年浙江大學城市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否則視為無效,我校不予錄取。
3、對于進階考生,我校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2024年浙江大學城市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如果考生總分相同,則按照單項順序和分數高低排序。 單項順序如下:學校面試綜合成績和高考成績。 綜合總成績=高考提交成績(按滿分100分換算)×85%+學校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15%。
經我校綜合評價招生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院校錄取; 未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批次提交和錄取。
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評選對象及報名條件
選拔誠實守信、志向遠大、綜合素質優良、身心健康、職業意圖明確的廣東省優秀理科高中畢業生。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2020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
2、高考申請成績達到2020年廣東省本科招生批次普通高分考生優先錄取線的考生。
招生計劃及專業
廣東省招生計劃招收30人。 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詳情見圖3
注1:浙江大學聯合學院、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4個專業共有19個招生計劃,浙江大學聯合學院、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2個專業共有11個招生計劃。
注2:學生入學后進入浙江大學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 在規定學習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學位)要求的,可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畢業證書。 香檳校區學士學位證書或英國愛丁堡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費標準:每學年12萬元/人。
入學方式
1.獲得綜合評價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不低于2020年廣東省本科招生批次普通高分考生優先選拔線。
2、對于進階考生,我校將遵循“分數優先(綜合總分)、遵循選擇”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綜合總分及第一專業選擇(根據以考試院填寫的第一專業選擇為準)錄取。 若考生總分相同,則按照單項順序和分數高低排序。 單項順序如下:學校綜合面試成績、高考提交成績、初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綜合總成績=高考提交成績(按滿分100分換算)*85%+學校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10%+學術能力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點)* 5%。
理科考生學術能力測試的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和地理。 中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方法:1A按35分計算,2A按70分計算,3A按100分計算。
3、經我校綜合評價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院校錄取; 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申請和錄取其他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