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9 20:10:33作者:佚名
吳越藝術| 定位、愿景、使命、價值觀
定位:小班教學、精細化管理的真正高品質藝術學校
愿景:一所改變傳統藝術教育模式、樹立行業新標準的藝術學校
使命:讓藝術回歸教育,實現學生的藝術院校夢想!
價值觀:誠實守信、積極向上、自強不息!
教育理念:以學為本,培養真正會畫、會觀察的學生!
教學管理:文化+專業一體化教學管理模式!
廣州美術學院(英文名稱:of Fine Arts)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高等院校。 受廣東省教育廳主管。 它是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在內的華南地區唯一的獨立機構。 一所成熟的高等藝術機構。
廣州美術學院的前身是中南美術學院。 1953年根據國家建設布局在湖北武漢成立。 1958年南遷廣州并更名。 辦學70年來,學校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誠信創新、開放包容、關注實際、服務群眾”的辦學理念,社會”,建立了完整的高等藝術人才培養體系。 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一、招生計劃
學校立足學校定位,優化專業結構,合理制定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 最終的專業數量和招生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批和批準為準。
已批準組織校考的藝術(校考)專業不編制省級計劃,即按照國家計劃招生。
藝術(省統考)專業和普通專業均制定了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
評論:
(一)面向正在進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招生專業學科要求如下:
①藝術學(校考)、美術學(省統考)、建筑學、風景園林、藝術設計、藝術管理、藝術教育專業:“無選科要求”;
②工業設計、智能交互設計、智能工程、創意設計專業:報考前須選修物理、化學兩門科目;
(2)考生可登錄我校官網或官方微信查看各招生專業介紹、課程設置等信息。
(三)大學城校區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168號;
灣區創新學院(佛山)校區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昌崗西路西北,紫東西一路南側。
二、招生對象及申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4、其他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人員均可申請。
5、下列人員不能申請:
(一)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在校大學生,或者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非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在校學生;
(三)非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在高中注冊,非法參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獨立組織的招生考試,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四)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高考并在暫停期內的;
(五)因觸犯刑法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其他不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人員。
三、藝術類(校考)專業招生辦法
我校藝術(校考)專業按照“網上初試+現場復試”模式組織校考。 學校考試類別分為“藝術設計”和“書法”,最后又分為“藝術設計”和“書法”。 頒發學校考試證書。 考生初試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 請考生認真了解申請辦法和專業錄取原則,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選擇。
1. 初步測試
(一)考生可以選擇報考“藝術設計類”和“書法類”,但不能同時報考;
(二)報考時,考生必須慎重選擇學校考試類別。 報名確認后,學校考試類別不可修改。 因未仔細閱讀招生簡章而導致學校考試選錯類別或未被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學校根據各學校考試類別報考總人數分期組織網上遠程考試。
(四)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復審。 初試成績不計入復試,也不作為專業錄取的因素。
(五)學校根據初試成績,劃定“藝術設計”、“書法”復試資格線,比例不超過“藝術設計”招生計劃數的8倍和“書法”。 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復試報名確認,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學校有權根據初試成績和復試名額的空缺情況,對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進行順序補錄。
2. 重新測試
(一)初審合格的考生按照相應學校考試類別重新報名并確認后,方可參加現場復試。
(二)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按照“藝術設計”和“書法”兩個校考類別分別頒發校考證書。 頒發證書數量不得超過相應“藝術設計”和“書法”招生計劃數量的4倍。
(三)考生所報考學校考試類別對應的省統一考試科目成績未通過的,學校考試專業成績無效。
4.學校考試組織
1. 考試紀律
(一)考生參加學校專業考試時,必須遵守國家高考紀律和《廣州美術學院考場規則》等相關規定。
(二)考生必須誠信參加考試,不得從事聘用他人參加考試、交換答卷等違法、作弊行為,不得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公平性。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罰及其他相關規定。
2. 初審和復審安排
(一)各考試科目具體要求詳見我校公布的《廣州美術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試大綱》。 其中:參加“藝術設計”網上初試“素描”的考生須自備8幅素描紙,參加“書法”網上初試“書法創作”的考生須自備四尺-三英寸(69cm*46cm)宣紙; 對于現場復試科目,學校將提供畫紙。
(二)關于現場復試報名和團體考試的安排,請參見我校后續官方公告。
3、網上預審團體考試方式:
(一)時間安排:
《藝術與設計》網上初試報名完成后,我校將根據報名總數和學校團體考試實際情況劃定每次考試名額。 考生必須在“確認考試時段”階段自行選擇考試時段。 每個場次的名額將在考試滿員之前,考生只能選擇有剩余考位的其他場次; 若報名總數超過學校原定兩天團體考試最大容量,我校計劃于1月25日增開考試場次,具體以后續官方公告為準; 對于在“確認考場”階段選擇考試的考生2024年浙江樹人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我校將隨機為其安排考試場次。
《書法》線上初試僅安排1月22日進行一場考試,考生無需選擇考試時間。
(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應的報名手續。 未按規定程序報名或報名手續不齊全的,視為報名失敗,不得參加考試。 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報名系統:
使用電腦網絡瀏覽器打開注冊程序; 或在手機上安裝并使用“藝盛”APP進行注冊。
(四)網上初試報名流程、模擬考試及正式考試時間安排詳見我校印發的《廣州美術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專業網上初試》。 請考生認真閱讀并遵守。
4. 申請費:
按照《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省教育廳教育考試行政收費及相關問題的規定》(粵發改委〔2022〕442號),普通高考技術考試每人每科245元,具體如下:
藝術設計類:初試60元(1科),復試185元(3科);
書法:初試80元(1科),復試165元(2科)。
5. 入場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報考我校“藝術設計”、“書法”校考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科目的省統考并成績合格,并報考相應學校考試類專業成績合格(即取得學校考試合格后,才有資格被我校錄取。省招生辦對藝術類專業招生有特殊規定的2024年浙江樹人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按按照各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通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并達到相關文化表現要求后,根據考生表現、專業志向和學校招生原則擇優錄取。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審查和專業復審。 經確定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地。 情節嚴重的,我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1、錄取批次:
(一)藝術類專業(入學考試)面向全國招生。 省級規劃尚未編制。 藝術類專業實行提前批次招生。 詳情以省高考錄取批次設置為準。
(二)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和普通專業編制省級計劃,具體錄取批次以省高考錄取批次設置為準。
2、錄取原則:
(一)藝術(校考)“藝術設計”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省(區、市)本科批次錄取普通專業控制分數線,并通過省級藝術設計統考。 錄取將根據“藝術與設計”學校考試的最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 根據學校考試成績,按照考生專業偏好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 校考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高考相對成績較高的考生(高考相對成績=高考相對成績/高考控制成績)省內普通專業本科錄取,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三位)。 成績相同的,按照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
(二)藝術(校考)“書法”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區、市)普通專業本科批次控制分數線并通過省統一考試的考生書法專業,根據《書法》“按照學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專業按照學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專業偏好的順序,在學校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高考相對分數高的考生(高考相對分數=高考相對分數)高考/省內普通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三位),分數相同的,按全國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排序高考。
(3)在確定藝術類錄取(校考)具體專業階段,由于部分省份(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有原始分數、標準分數等評分制度,我校將統一采用原分數(滿分為750分)進行計算,750分以外的滿分折算為750分。
(四)藝術類(校考)專業錄取時,考生未報考所填專業時,如服從專業調整,將轉入原報考專業。名額未滿且符合各專業錄取原則的考生的學校考試類別。 主要的; 不服從專業調整,或者服從專業調整但不符合擬定專業錄取要求且有空缺的,予以退學。
(五)藝術類(省統考)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區、市)相應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控制分數線,并通過省統考的考生。藝術設計類專業,按所在省(區)招生。 、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備案規則,擇優錄取。 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對招生有特殊要求的,按規定執行。
(六)普通專業:考生無需參加省統一考試或學校考試。 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按照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選拔規則進行錄取。
3、藝術類“藝術與設計”專業特殊條件(校考):
按照上述藝術(校考)專業錄取原則錄取后,“藝術與設計”校考專業錄取名額未滿的,校考成績在總人數前10%學校考試通過的考生數(小數點四舍五入)文化課成績不低于本省(自治區)普通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85%(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一位)的考生學生所在城市按照學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當學校考試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相對成績較高的考生。高考成績(高考相對成績=高考相對成績/本省普通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三位)。 若成績相同,則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直至報滿計劃錄取名額。
優秀錄取名單在學校考試類別合格學生范圍內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須實名向我校招生考試中心書面提出。 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不再予以錄取。
六、學費、住宿費標準
學生學雜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13]34號、粵價[2007]186號文件執行。財務部。
學費:美術(藝術史)、藝術管理專業學費為100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學費為15000元/生/學年,不含住宿費。
住宿費:普通學生公寓四人間1500元/生/學年,普通學生公寓五人間1200元/生1200元/學年。
如有變化,按物價局最新標準執行。
七、獎勵及助學措施
我校根據國家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建立了以“獎、貸、助、補貼、減、緩”為主要內容的獎助學金制度,為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提供保障以及家庭經濟困難。 學生獲得獎勵和補貼。 具體措施可參見學校官網。
八、華僑及港澳臺學生招生辦法
華僑及港澳臺學生詳細招生辦法及考試大綱以我校官網公布的相關招生規定為準。
9. 其他
1、請仔細確認并保存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的所有報名信息。 若信息填寫錯誤,應聘者須承擔全部責任。
2、凡參加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的考生,均視為已詳細閱讀《廣州美術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其中所載的各項要求和規定。
3、我校從未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代理工作。 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提高警惕,不信謠言,防止上當受騙。 如想了解更多我校招生詳情,可關注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官方微信()或登錄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考試中心官網美術(網址:),咨詢電話:,郵箱:。
4、如遇教育部、省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將調整相關招生計劃。 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調整和變更,將及時在廣州美術學院官方網站和招生官方微信公眾號上公告,并以最新發布的信息為準。
十、咨詢方式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168號 郵政編碼
部門: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考試中心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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