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02 17:03:57作者:佚名
1、我司為客戶所提供的所有簽證服務類別,均屬于協助辦理性質,您的土耳其電子簽證(疫情期間可正常辦理)簽證申請是否成功,完全由該國的簽證官根據您遞交的申請材料獨立判斷,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預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況下,我司都不承擔由簽證申請結果而導致被追溯任何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2、"預計工作日"為土耳其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館內部人員調整、簽證打印機故障等,則有可能會產生延遲出簽的情況;對申請人根據簽證預計日期提示土耳其電子簽證,而進行的后續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經濟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有關簽證資料上公布的簽證有效期和停留天數,僅做參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諾,一切均以土耳其簽證官簽發的簽證內容為唯一依據。
4、辦理土耳其電子簽證(疫情期間可正常辦理)簽證申請者應在簽證批準后再購買機票。凡因提前購買機票而簽證未被批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我社對此不負責任。
5、特別提示:簽證結果返回我司后,您的護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資料,您可選擇來我公司自取或委托快遞寄送,如您選擇快遞寄送方式,則表示您授權我公司委托第三方進行快遞服務,第三方公司(快遞公司的)所有服務條款、權利與義務,您均已了解和認可。對于快遞有可能帶來的丟失、破損、或其他問題土耳其電子簽證,由第三方公司(快遞承運方)對您進行負責,我公司不予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任何賠償。當您選擇我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時,視同您已認同此條款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