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31 17:45:59作者:佚名
豫人社局函[2017]121號
各省轄市、省轄縣(市)、各省級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現將《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7 年 8 月 17 日
(本文件自愿披露)
(聯系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公室)
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規范管理,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以下簡稱《證書》)實行電子化管理,由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監管,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使用“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分級管理、頒發《證書》。
第三條 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是評定、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和職務聘任(聘用)、工作考核、專業注冊、申請各類獎勵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 繼續教育的內容分為公共必修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共必修科目是指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掌握的法律法規、理論政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礎知識,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并統一安排,每年定期發布公共必修科目指南。
專業科目是指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專業工作必須掌握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等專業知識,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確定,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后公布。
第五條 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當完成不少于90學時的繼續教育任務,其中公共必修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24學時,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對已實行學分制的行業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六條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繼續教育洛陽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平臺,或采取下列繼續教育形式之一的,憑相關有效證書通過“服務平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
(1)參加各級繼續教育基地、業務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舉辦的各類高級研修班、研討會和培訓班;
(2)在教學、科研、生產單位服務、實習或者學習;
(3)參加相關學歷教育、攻讀學位或者出國留學;
(4)參加省級以上學術講座、會議;
(5)在科學研究、技術推廣或者教學活動中取得的技術成果;
(6)正式出版與本業務相關的專著、譯著、論文、翻譯等作品;
(七)參與省(部)級以上正式項目的研究工作;
(八)參加援藏、援疆、援外和在基層、貧困地區參與教學、農業、醫療、臨工、科技特派、扶貧等工作以及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本單位、行業組織組織的基層服務活動;
(九)參加經主管部門批準的與業務工作相關的有計劃、有考核的各項自學活動;
(10)參加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的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
第七條 繼續教育學時的計算方法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參加各級繼續教育基地舉辦的繼續教育培訓課程,學習時長由基地審批部門根據實際學習時間確定。
(二)參加培訓學習活動。
國家部委組織的培訓、研討班,學習時長由主辦單位的主管部門或選拔單位確定;省、市有關部門或行業組織組織或委托的培訓、研討班,學習時長由主辦單位確定。
(三)參加學歷教育、學位教育。
經考試合格者,每門課程定為15學時;經課程考核合格者,學習時間不足6個月的,每月定為10學時;超過6個月的,可計算全年所有專業課的學習學時。
(4)參加學術會議。
參加國家部委組織的學術活動的,按實際參加天數確定每天6課時,閱讀或報告論文的,另加6課時;參加省級學術活動的,按實際參加天數確定每天4課時,閱讀或報告論文的,另加4課時。
5. 研究和項目開發。
國家級項目:主項目團隊成員按承擔任務排序前5名,每年學習時長分別為68、60、52、44、36學時;子項目團隊成員按承擔任務排序前3名,每年學習時長分別為52、44、36學時。
省級項目:主項目組成員:按承擔的職責排名,排名前三名每年分別獲得60、52、44學時學習;子項目組成員:按承擔的職責排名,排名前三名每年分別獲得44、36、28學時學習。
參與項目的研究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由單位人事部門確定。
(6)出版書籍(或譯作)或者發表論文。
已出版著作(譯文)或在開放期刊(不含增刊、補編)發表的論文,按責任大小順序計算前三名作者的學習時長:已出版著作(譯文)每萬字分別為16學習時長、12學習時長、8學習時長;國外、國家一級學會主辦的專業期刊分別為52學習時長、44學習時長、36學習時長;省級專業期刊(核心期刊)分別為44學習時長、36學習時長、28學習時長;有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ISSN)和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CN)的期刊分別為36學習時長、28學習時長、20學習時長。
出版圖書或者論文的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由單位人事部門確定。
(七)對于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前三名專利權人各計68小時;對于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前三名專利權人各計60小時。
(8)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等國家級獎項的,每項獎勵前三名,每項獎勵計68學時;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的,每項獎勵前三名,每項獎勵計60學時。
(九)通過國家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分別按68學時、60學時、52學時計算;通過國家專業資格或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洛陽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平臺,按68學時計算。
(10)專題研究報告經省委、省政府領導或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批準的,確定為學習20學時。
(11)參加援藏、援疆、援外以及在基層和貧困地區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在崗培訓等工作滿一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計算該年度所完成的全部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學時。
12.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本單位、行業組織組織的基層服務活動的,繼續教育時間按每天6小時確定。
(13)其他類型繼續教育,由省轄市、省轄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省級業務部門按照上述標準確認學習時長,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應完成的繼續教育學時可以按照實際在職時間折算:
(1)一年內出國工作6個月以上;
(2)一年內病假超過6個月的;
(三)生育;
(四)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情況須在“服務平臺”真實、準確記錄:
(一)到繼續教育基地參加培訓、研究、進修的,由繼續教育基地或者個人登記。
(2)用人單位或個人在教學、科研、生產單位開展相關實踐活動,或者參加學術會議、學術報告、學術訪問等,應當登記。
(三)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或備案的繼續教育基地網站上參加學習,并由“服務平臺”自動注冊。
第十條 登記的內容主要是指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學時、內容、形式、起止時間、考核結果等,以及相關學習證明材料的上傳。
第十一條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注冊審批程序:
(1)用人單位須對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必修課、專業課報到情況進行初步審查。
(2)需登記的公益事業單位登記資格須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批準。
(3)專業學科注冊須經各級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審查批準。
(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本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注冊最終結果進行抽查核實。
第十二條 《證》的頒發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省轄城市、省管縣(市)專業技術人員《證》由省轄城市、省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頒發;省級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證》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頒發。
第十三條 證書管理號由13位數字組成。前兩位數字代表河南,第三、四位數字代表省級單位、省轄市、省轄縣(市),第五、六位數字代表縣(區),第七至第十三位數字由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服務平臺”報名時自動生成。《證書》加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印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 凡申請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省級職業教育教學專家等國家級、省級專家稱號的英語作文,應當完成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培訓時間和內容,《證書》作為申請國家級、省級專家的基本條件之一。省轄市、省直縣(市)、省級業務部門對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市(廳)級專家的,也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證書》是證明我省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培訓等的有效憑證。《證書》的登記、審查、認證、發放工作應當有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改印。違反證書管理規定的,依照《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省轄城市、省轄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證》管理實施細則,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管理暫行辦法》(豫人社專技[2012]6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