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7 09:20:09作者:佚名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規定和相關精神,結合在京舉辦的2023年浙江省高層次人才博覽會工作安排,浙江工商大學決定在北京高層次人才博覽會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 招生單位
浙江工商大學:浙江省人民政府與商務部、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工商大學就業網,浙江省重點大學,浙江省二級公益性院校,學校預算由財政適當補助,位于杭州市錢塘區。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1.需求規劃
本次公開招聘輔導員13名,均為專業技術職務,具體崗位由學校自行安排。
(二)招聘范圍
根據浙江省(北京)高層次人才洽談會特點,本次招聘主要針對北京及周邊地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2024屆畢業生及留學生(畢業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即2022年11月18日以后取得畢業證書)。
3. 注冊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及招聘單位規定的有關規定和條件;
2.能夠在2024年3月31日前獲得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在2024年3月31日前滿足正式報名條件;
3.對于中共正式黨員,年齡要求一般為30周歲及以下(1992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者,年齡要求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最佳條件
當報名人數超出招聘單位可接受面試名額上限時,我校將按以下優惠條件優先考慮面試人選:
1、有強烈的入職意愿,并愿意在該崗位或一線工作至少6年;
2.擔任過學校、學院(系)、班級(黨團支部)主要學生干部,或有共青團工作經歷;
3、具有優秀的計算機應用能力,或其他與所申請職位相匹配的專業與技能;
4.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或與我校主要專業相同。
(五)崗位福利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編制內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1.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2023浙江·北京高層次人才招聘會”將于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在北京友誼賓館舉辦。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用招聘會現場報名方式,不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報名時間:招聘會開始至當日中午12點。應聘人員現場提交《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報名表(一)》(見附件,并附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張,請盡量提前填寫英語作文,也可現場索取)及個人簡歷、就業推薦表復印件、主考生干部證及黨員證等材料。
2、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將在招聘會上進行初選、初面。初選、初面時,將對學習和工作經歷與崗位匹配程度、適應多個崗位的能力給予“優先”。初選、初面通過后,您將收到面試訂單卡,參加面試。
考慮到現場招聘的不確定性,初選合格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數量最多控制在1:3的比例,如達到上限,招聘單位有權不再接受其他應聘人員;初選合格人數不足1:2的,招聘單位可酌情減少應聘人員數量。初選合格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名單將在初選結束后通知應聘人員。
2. 審查
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將在資格初審合格后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具體地點、時間安排以現場公布的信息為準。
面試采用雙向溝通答辯方式,內容主要涵蓋綜合崗位知識、高校行政工作知識等,考試要素主要包括崗位意識及儀表、口頭表達、溝通協調、應急管理、心理素質等綜合能力與素質。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入圍名單將于7個工作日內在浙江工商大學人才招聘網公示。
面試最低及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分數的人員將不會被列入下一輪面試的候選名單。
3. 體格檢查和調查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招錄工作有關辦法執行,并聽取招錄單位意見。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或者對方堅持不配合,考察期間未進行有效考察的,視為應聘人員不適合錄用。
(四)宣傳招募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確定為錄用人選,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過后,經核實對該人選無異議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招聘單位將按規定辦理入職、聘用手續。
錄用人員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五)其他
1、應聘人員放棄入圍或被取消入圍或錄用資格浙江工商大學就業網,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考單位決定是否安排補錄,如需補錄,將按照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補錄。
2.被錄用人員須在部門規定時間內正式到崗工作,逾期不到崗,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與招用單位達成協議、未辦理人員調動手續的,招用單位有權不保留其錄用資格。
四、紀律、監察和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將在以下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工商大學網站(“招聘公告”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流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請應聘人員留意。
(二)對報考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規定執行。
(3)報考人員參加考試須嚴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疫情防控指引。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請于信息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察電話:-(浙江工商大學紀檢監察室)
(五)有關本次招聘的具體問題,請直接咨詢招聘部門。
咨詢電話:-(董老師)、(胡老師)
學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政街18號
郵政編碼:
附件: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
2023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