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30 14:30:01作者:佚名
近日,南寧市教育局印發《關于做好南寧市2023年初中階段學歷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南寧市2023年初中階段學歷考試(以下簡稱初中招生考試)報名有關事項:南寧市初中招生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日至4月18日,南寧市各學校初中畢業生在各自學校報名。社會考生于4月17日至4月18日到市招生考試院、戶籍所在地縣(衡州市、武鳴區)教育局報名。
注冊要求: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即可申請報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南寧市戶籍或者在南寧市初中正式就讀;初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歷;身體狀況符合考試、升學要求。
其中南寧市中小學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具有南寧市初中正式學籍但戶口所在地不在南寧市,自愿在南寧市參加初中入學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作為借調考生在報名所在學校報名;戶口所在地在南寧市但在市外學校就讀,自愿回戶口所在地參加初中入學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以及戶口所在地在南寧市,自愿在戶口所在地參加2023年初中入學考試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可作為社會考生報名。
報名時間及地點:
1. 報名時間
2023年4月1日至4月18日,逾期申請原則上不予受理。
(2)注冊地點。
1、南寧市各學校初中畢業生到我校報名。
2.社會考生于4月17日至4月18日到戶籍所在地市招生考試院或縣(衡州市、武鳴區)教育局報名。社會考生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1)考生戶口簿(原件);(2)外地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或初中畢業證(往屆畢業生)。社會考生報名具體辦法在“南寧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報名資格需要審核的考生材料:
1.學術地位。
在本校報名參加初中入學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具有本校南寧市學生學籍,學生學籍以《南寧市中小學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招生系統》)內數據為準,各校招生管理員應認真梳理、統計本校初中畢業生學籍,確保招生系統數據的準確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2.戶籍。
各學校在審核考生戶籍時,必須參考考生家庭戶口簿,特別是考生報到時使用的姓名必須與戶口簿、學籍系統中的姓名一致,如果學籍系統中的姓名不一致英語作文,學校必須及時到學籍管理部門辦理更正手續,更正后考生方可進行中考報名信息采集。
3.學歷證明文件。
除應屆初中畢業生外,其他考生均需提供學歷證明。
4. 補充材料。
(1)對來自南寧市獨生子女家庭或二女戶主且已絕育并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的考生,其總分增加5分,計入總成績等級。
(二)各校務人員應登錄“南寧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南寧市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家庭考生和已絕育二女戶考生中考報名表》,并及時寄送符合條件的考生填寫。各校務人員登錄“南寧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的方法由市招生考試院另行通知。
(3)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填寫《南寧市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考生和已絕育二女戶考生高中入學考試登記表》三份,經我市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考生完成審核批準手續后,須將《南寧市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考生和已絕育二女戶考生高中入學考試登記表》一份交回學校,學校匯總后于6月16日報送市招生考試院、縣(市、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局。
申請要求:
1.市區初中畢業生,考生來源分為市區考生和借調考生。戶籍在南寧市區(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高新區、經開區)的學生,按市區考生報名。戶籍不在南寧市區,自愿在南寧市區參加中考的學生,按借調考生報名。
2.武鳴區(含東盟經濟開發區)初中畢業生南寧市中小學學生信息管理系統,考生來源分為本地考生和借閱考生,戶籍在本市區的學生按本地考生報名;戶籍不在本市區而自愿在本市區參加中考的學生按借閱考生報名。
3.各縣(市)初中畢業年級生源分為本地考生和借閱考生,戶口在本縣(市)的學生按本地考生報名;戶口不在本縣(市)而自愿在本縣(市)參加中考的學生按借閱考生報名。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中考自愿參加原則,以學生自愿為原則,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決定是否參加中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任何學校不得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報名參加中考。對自愿不參加中考的學生,須由學生本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須經學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確認。學校應主動與學生法定監護人聯系,確認申請是否真實,并妥善保存相關過程記錄。
各初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對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校級領導特別是校級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親自詢問、親自督導,指定專人(中考教務處負責人、報名系統管理員、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工作人員)負責具體報名工作,確保報名工作順利實施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