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22 07:07:49作者:佚名
一、申報階段:
1.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學院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報考時間、選拔范圍有什么變化?
答: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學院公派研究生項目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類型、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類型的網上報考及申請受理時間從上海時間3月10日0時開始,截止天津時間3月31日24時;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的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類型及碩士研究生導師的網上報考及申請受理時間從重慶時間5月10日0時開始,截止天津時間5月31日24時。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中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按詳細合作渠道規定的時間執行。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繼續面向全省及在部份國家就讀的留學人員公開選拔;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面向全省各碩士學位追授單位選拔。
2.怎樣聯系美國留學單位,聯系時應留意這些事項?
答: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無論運用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抽調還是運用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抽調2023公費出國留學的條件最新要求,均需自行對外聯系,取得入學通告書/約請信等材料;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主要通過所在院系、導師聯系落實美國留學單位和導師,擬定聯合培養計劃并取得約請信。
在報考前還要取得外方即將的約請信或投檔通告書。聯系過程中寫清本人聯系地址、電話、E-mail、傳真號碼等信息,從而順利取得外方約請信/入學通告等有關材料,并留意保留對外聯系過程中的重要信息。
3.留學單位能否為臺灣、澳門、臺灣地區的大學科研院所或機構?
答:不可以。
4.哪些是“派出渠道”,哪些是“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申請的美國留學單位僅限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嗎?
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和“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兩類?!八趩挝换騻€人合作渠道”系申請人運用所在單位現有國際合作渠道或個人自行對外聯系渠道落實美國留學單位?!皣伊魧W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系申請人運用國家留學基金委與美國高校或機構簽訂的合作合同抽調(申請人按要求自行聯系國內單位,并榮獲外方同意)。
美國留學單位除了限于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的英國單位,申請人亦可運用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聯系美國留學單位抽調。
5.可同時申請“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和“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嗎?“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和“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在申請投檔環節有何差別?
答:不可以。對外聯系階段,申請人可自行選擇抽調渠道,但網上報考時,只好選擇其中一種進行報送。
申請“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人員,根據相關要求打算并遞交申請材料即可,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投檔結果于5月發布,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投檔結果于7月發布。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人員,如合作渠道對申請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還應按詳細規定補充相關材料,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投檔結果需與外方確認后相繼曝光。
6.約請信應具有這些內容?
答:約請信中應明晰以下內容:
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國內高校等;
留學身分: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或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
留學時間:應明晰留學時限及起止年月;
美國指導班主任信息;
留學專業或受邀人擬在美國從事主要學習/研究工作及工作葡語;
免雜費或榮獲費用捐助等相關成本信息(申請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無需包含此項)。
7.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約請信上的身分該怎么敘述?
答:赴日本等國家的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取得的約請信上身分可以為JointPhD、、或類似抒發模式;赴美國的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須明晰為、等師生類的敘述。
8.留學時限和捐助時限怎樣確定?
答: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年限、資助年限通常為36-48個月,如留學時限超出48個月,捐助年限最多為48個月;如留學時限不少于48個月,捐助年限通常與留學時限保持一致。另外,申請時為在外自費留學教授一年級的人員,被投檔后留學時限和捐助年限從教授二初二開始估算。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的留學時限和捐助年限為6-24個月,捐助年限通常與留學時限保持一致,詳細由國外外導師商定。
留學時限和捐助時限將按照擬留學單位學制、外方投檔通告(或即將約請信)中列明的留學時間、個人報送時限和學者評審意見審定,詳細留學時限及捐助年限在投檔時確定,以投檔文件為準。
9.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支助的主要內容是哪些?
答:捐助內容包括一次國際往返旅費及捐助時限內的獎學金,其中獎學金是指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在外學習的基本生活成本,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壽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貼費等。詳細標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0.如取得多個外方高校的約請信,申請時是否可申請多所高校?
答:不可以。申鬧鈴只好申請一所美國高校,并遞交該高校的即將入學通告/約請函。
11.是否需在報送前取得外方約請信/入學通告書?
答:是。申請者還要在網上報考前取得外方即將的約請信/投檔通告書,其為必要的申請材料之一。
12.申請聯合培養碩士生是否應當借助外方高校與本校已有合同?
答:聯合培養碩士生無需遞交國外外高校的合作合同,但在對外聯系階段,應主要請國外導師幫助對外聯系、與外方導師研究起草學習計劃,國外外導師間應已有國際合作基礎,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聯合培養,增加留學效益。
13.對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的身體條件有哪些要求?
答:身心健康是申請者應具有的條件之一。申請者在申請前,應事先了解自身的身心健康情況及留學目的國的生活條件及健康要求,辨別自己是否適宜長時間出國留學。多數留學年限在6個月以上的公派留學人員,抽調前需到當地出入境檢測檢疫局進行復查,并需榮獲《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并由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或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蘇州冬訓部()初審合格后方可抽調。詳細信息請登陸上述2個留學服務機構的網站查詢。
14.已榮獲美國足額獎學金,是否可以再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捐助?
答:不可以。榮獲部份獎學金者(指外方的獎學金交納費用捐助后,未達到國家公派獎學金的捐助標準)可申請。
15.國外已離校的應屆碩士結業生、碩士結業生如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應怎樣申請?
答:已結業離校的中學生如申請攻讀碩士學位,須通過國外工作單位推薦。
16.企業工作人員是否可以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對企業性質是否有要求?有什么需留意的事項?
答:可以。按照抽調方法,來自國外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并滿足申請條件的工作人員都可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對企業性質無特殊要求。受理單位可以按照實際狀況,要求申請人遞交《社保收取證明》等補充材料。
17.碩博連讀生或直博生能夠申請本項目?
答:碩博連讀生或直博生如申請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申請時須已即將轉為國外碩士研究生身分,為保證留學目的清晰明晰、聯合培養計劃著力可行,建議申請人申鬧鈴碩士論文已開題。
已步入碩士階段的人員不可以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18.是否可以申請英國學院的碩博連讀?
答:應屆碩士結業生可以,但應當在即將的投檔通告書或約請函中明晰說明最終目標為攻讀碩士學位,且為無條件轉博。另外,應屆碩士結業生應達到校外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
應屆本科結業生、在讀博士生以及碩博連讀生、直博生不能申請赴美國碩博連讀。
19.怎樣取得《出國留學單位推薦意見表》?
答:申請人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填寫出國留學申請表完畢后需遞交并復印,《出國留學單位推薦意見表》在申請人復印申請表時由網上報考系統手動生成,將陪同申請表一起復印下來,不能單獨復印。
20.單位推薦意見表由誰負責填寫,由誰負責輸機?
答:單位推薦意見表在申請人復印申請表時由網上報考系統手動生成(申請人在網上報考階段此表不在報考系統中顯示)。推薦意見應由申請人所在部委(院、系、所等)針對每個申請人填寫。上級批準意見由所在單位負責選拔工作的經理部委在認真核實申請人所填信息后填寫,應加蓋推薦單位私章。
有關院校的申請人,其《單位推薦意見表》的電子信息由兩校總監部委負責鍵入網上報考系統;來自其他單位的申請人,其《單位推薦意見表》的電子信息由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單位負責鍵入網上報考系統。
21.申請表遞交后是否可以進行修改?
答:申請人遞交申請表后,在受理單位接收前可提回自行進行更改,而且即便受理單位接收后就沒法提回申請表了。如確需在受理單位接收后更改,需聯系受理單位由其退還,并在項目報送系統關網前再度遞交申請表。因而操作具備極大風險,建議在申請表首次填寫完成后,必須仔細核實確保無誤。
22.遞交材料時還要留意這些問題:
答:(1)保證材料真實,確保材料上傳齊備;
(2)請按提示具體填寫研修計劃,這是評審時十分重要的材料;
(3)國外外導師信息應精確、清晰,美國導師簡歷最好由導師本人提供并附送本人簽名,必須避免從其它途徑復制或過度簡略的導師介紹;
(4)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的研修計劃應當由中外雙方導師共同簽字;
(5)申請人遞交的成績單應從碩士開始,如為博士/碩士在讀人員,請提供從碩士至近期結束的一個學期的成績單(不是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績單)。
23.英語要求中第二條,“近三年內曾在同一葡語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怎么認定?
答:曾在同一葡語國家或地區留學或工作的證明材料可以提供以下所列任一:
(1)以往出具的《留學歸國人員證明》;
(2)可認定留學年限、留學單位和文憑的相關批駁材料,包括:
①曾在美國取得文憑學位人員應提供:國家移民管理局官網復印的本人出入境記錄、國外高校頒授的學位證書或結業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美國文憑學位認證書。
②曾在美國工作或交流學習人員應提供:國家移民管理局官網復印的本人出入境記錄、曾工作或交流學習單位開具的在外工作或交流學習的證明。
24.“全國英語水平考試”(WSK)的合格標準怎么認定?
答:榮獲WSK考試合格證書。
25.托福、托?;騽t全省英語水平考試(WSK)等英語成績是否應當在有效期內?
答:是的。托福、托福、WSK和英語(TOPIK)的成績有效期為三年,申請時成績需在有效期內。
26.留學身分選取后是否可以再更改?
答:不可以。踏入網上報考系統后,首先要選取留學身分,再選擇留學國別和項目名稱。留學身分即便確定后則不可修改,如需修改,應當再次注冊一個用戶名。
27.赴非德語國家留學,工作/學習語言為法語,能否以英文成績報送?
答:可以。但如工作/學習語言為英語、法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日語、韓語和日語等,申請時應遞交相應葡語的合格證明,詳細要求參看抽調方法第十四條。
28.在網上遞交申請后是否還要寄送紙質材料至留學基金委?
答:通常不須要。紙質材料交受理單位存留即可,存留年限為六年。申請的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對申請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相應詳細規定執行。
29.擬留學單位繳交攻讀碩士學位申請人的費用,是否可以由申請人個人自行支付?
答:不可以。為保證留學效益,申請人需榮獲外方免雜費或由外方提供費用捐助,不容許個人自己支付費用。
30.若外方高校未足額免收費用或未足額資助學費,是否影響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答: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通告書或約請信中須明晰說明“免雜費或榮獲足額費用捐助等相關成本信息”。某些國家對免費用的敘述或許略有不同,參看項目專欄中的《有關國別、派出留意事項》。
31.國家建設高水平學院公派研究生項目美國導師是否有招生名額的限制?
答:原則上國家建設高水平學院公派研究生項目曾經最多可新捐助2名同一留學身分人員在美國同一導師指導下學習,即外方導師曾經最多可新招收2名赴美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及2名國外聯合培養碩士生。以往已投檔人員不記入曾經限額。
32.假如外方出示的約請信/入學通告書中的留學年限為3-4年,在申請支助時怎么確定留學年限與捐助時限?
答:針對外方約請信或入學通告書只說明留學時間為某一區間的狀況,建議申請人與擬留學單位院系或導師聯系,請其開具補充文件,明晰實際留學時間,申請人據此填寫留學時限和捐助時限。
33.網上申請報考系統中沒有申請人的擬留學單位,能否申請添加?
答:可以。一些留學單位非常是科研院所暫時不在信息平臺所列留學單位列表內,申請人在線申請時,可按相應提示方法及步驟2023公費出國留學的條件最新要求,申請新增留學單位。
34.應遞交申請材料中的學習計劃(外文)與網上申請表中的研修計劃是否為同一材料?
答:不是。應遞交申請材料中的學習計劃是申請人、國外導師與國外導師共同起草,應為外文。而申請表中的研修計劃應為英文,請按信息平臺要求的篇幅填寫。
35.在信息平臺填寫申請表時,假若學習專業與留學專業不完全一致,應當填寫學習專業還是擬留學專業?
答:應填寫擬留學專業名稱及其對應的二級學科代碼。
36.如申請人曾通過信息平臺申請過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本次是否可再次使用先前填寫的申請表及上傳的材料重新進行申請?
答:不可以。重新申請需使用再次注冊的帳號,按要求填寫申請信息上傳申請材料后,在線遞交,先前的申請記錄與本次申請無關。
二、評審階段:
37.項目評審的基本選拔標準有什么?
答:國家建設高水平學院公派研究生項目依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選拔一流師生,到美國一流高校、科研機構或學科專業,師從一流導師”的要求進行選拔。
評審包括材料初審和學者評審兩個環節:
(1)材料初審環節
主要初審:
-申請人是否滿足項目抽調方法規定的報送條件,如年紀、外語水平條件等。
-申請材料是否合格,如申請材料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按照遞交的外方投檔通告/即將約請信、外方導師確認的學習計劃中列明的時限等核定留學年限、資助年限。
(2)學者評審環節
學者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申請人綜合素養。包括申請人的專業基礎、學習成績、經歷及能力、綜合表現、國際交流能力(含英語水平)和發展潛力等;
-美國擬留學單位在所選學科專業領域的研究水平及國際認可度;
-美國導師的學術背景、領域內影響力、對以往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的指導狀況、同期指導的師生人數等;
-擬留學專業是否屬于國家戰略急需;是否為美國擬留學單位的優勢或特色學科等;
-出國留學必要性和學習計劃的可行性;
-所在單位的推薦意見及申請材料的打算狀況等。
材料初審和學者評審等環節中任何一個環節未通過,均不會被投檔。
三、錄取和抽調階段:
38.被投檔后會收到這些材料?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到哪些時侯?
答:被投檔人員可登入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詢投檔結果,下載復印投檔文件,包括:國家留學基金委即將投檔通告、《國家留學基金捐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英文捐助證明等。憑英語捐助證明復印件代辦護照等手續。
被投檔人員通常應在當初抽調,留學資格有效期至被投檔次年12月31日,過期無效,詳細以投檔通告為準。未經批準私自舍棄資格或不按期抽調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被投檔人員雖然經批準同意舍棄資格,2年內亦不得再度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39.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執委會投檔后,是否可以申請延后抽調、變更留學單位、導師或國別?
答:原則上不可以,若確有特殊狀況,需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根據留學國別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或美大事務部提出申請。
40.如遇獎學金及中行卡相關問題,怎么解決?
答:中行卡及獎學金領取、結算相關事宜請參考《國家公派留學獎學金變革領取工作問題解惑》(及),也可咨詢電話:+86-轉7,或發短信至:。
4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執委會是否負責護照申領及機票預訂?
答:護照申領及預定出國、回國機票等事宜,不屬于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執委會事務范疇,相關事宜需咨詢留學服務機構。
42.聯合培養碩士生研究生在聯合培養其間能否同時完成國內學位答辯?
答:聯合培養碩士生研究生在聯合培養其間,不應出席答辯。若取得國外碩士學位或答辯通過,即喪失這次公派留學資格。請結合自身實際狀況合理選擇公派留學時限及留學起止時間。
43.投檔后又取得了美國移民護照或則加拿大永久永居權,能夠抽調嗎?
答:不能。即便取得英國移民護照或美國永久永居權,其國家公派留學項目資格將手動取消。留學服務機構將不再受理申領護照和機票事宜。
44.國家公派人員承當的責任和義務是哪些?
答:留學人員抽調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合同書》。留學人員在美國留學期間,應遵循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捐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合同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評選單位及駐華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學成后須履行按期歸國服務義務,服務期為三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結業后經批準可從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
四、回國階段
45.歸國后須履行歸國服務期五年,怎么估算?
答: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學成后須履行按期歸國服務三年的義務,歸國服務時間從留學人員完成學業歸國出境時開始估算。(詳細以《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合同書》相關規定為準)
曾受留學基金委捐助的碩士生或博士研究生,如滿足要求可以申請,歸國服務期延后,專項項目另有規定的,按其要求執行。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結業后或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聯培結束歸國取得學位后,經批準,可在美國從事不少于三年的博士后研究。
五、國外留學人員報送的相關問題:
46.這些國家的留學人員可以報送本項目?
答: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繼續面向中國、加拿大、古巴、日本、韓國、新加坡、泰國、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亞、新西蘭、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捷克、德國、法國、瑞士、比利時、奧地利、荷蘭、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麥、挪威、芬蘭、英國、愛爾蘭、匈牙利、塞爾維亞、墨西哥、哥斯達黎加、巴拿馬、朝鮮、印度、埃及、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波蘭、馬來西亞等42個國家選拔,暫不面向其他國家的在外留學人員選拔。
47.對在美國留學人員有何要求?
答:英國大學或科研機構即將注冊的國家公派或自費留學應屆本科結業生、在美國斬獲博士學位結業離校不少于一年的人員(不包括結業離校已歸國人員)、自費留學攻讀碩士學位第一年的中學生。申請時,應屆本科結業生應已榮獲攻讀碩士學位入學通告書(或英國導師出示的即將約請信)、免雜費或榮獲費用捐助的證明;攻讀碩士學位第一年的師生應繼續在本校攻讀碩士學位(因導師工作變動中學生逐漸退學的狀況除外),并須出示就讀高校注冊證明、指導班主任同意函以及免雜費或榮獲費用捐助的證明。
48.對于在美國留學人員,評審投檔時是否和國外申請人差別對待?有無名額限制?
答:否。對于滿足報送條件的各種申請人,國家建設高水平學院公派研究生項目均按照擇優投檔的原則、按統一標準評審投檔。對在英國留學人員沒有名額限制,與國外申請人公正競爭。
49.在英國留學人員被投檔后,是否應當歸國代辦抽調手續?
答:(1)投檔后的在外自費留學人員須歸國代辦抽調手續,包括訂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合同書》、預定機票等,歸國國際旅費自理。留學人員如需在國外代辦赴留學目的國護照,可直接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教育部出國人員蘇州冬訓部聯系;已在美國辦好護照的,相關成本自理。
(2)申請時為在外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者,可直接在新留學單位所在地的我駐華使(領)館申領續簽《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合同書》并補辦報到手續,如直接抵達第三國攻讀碩士學位的,國際旅費自理。如確需歸國代辦手續,須按原學習計劃代辦歸國報到后,按新投檔的留學身分再次代辦所有增派手續,歸國旅費及赴攻讀碩士學位目的國的國際旅費均由國家留學基金負擔。
50.申請時系在美國自費留學攻讀碩士學位第一年的留學人員,如被投檔,其國家公派留學時限和捐助時限是怎樣確定的?
答:對于申請時為在外自費留學攻讀碩士學位第一年的人員,被投檔后留學時限和捐助年限從教授二初二開始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