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4-23 15:05:54作者:佚名
1.中職小學應屆結業生此外的在校生;
2.具備高等文憑教育資格的高等小學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出席大學招生考試中運用通信工具作弊、由別人取代考試或取代別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4.因違犯刑慎微被有關部委采取強制舉措或正在拘押者。
第五章投檔規則
第九條珠江學校招生投檔工作遵守公正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執委會制訂的投檔新政、以及本章程發布的有關規定;美術類專業投檔在專業檢測合格基礎上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以考生文化基礎和綜合能力考試總成績為根據,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其他專業投檔以考生文化基礎和綜合能力考試總成績為主要根據,對德、智、體、美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投檔過程中,自覺接受北京市招生執委會、紀檢監察部委、考生和社會僑界的監督。
第十條對新政加分考生、免試保研考生的投檔,執行北京市招生執委會制訂的加分新政和投檔規定。
第十一條總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基礎成績中英語、數學、語文次序,優先投檔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情況進行初審和檢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珠江學校部份招生專業設有雙語(漢語和日語)教學專業課程。非英語專業的公共英語課程均為英文,小葡語考生謹慎補報。
第十四條已被珠江大學夏季考試招生投檔的考生,不能再出席夏季普通會考各批次的投檔。
第六章復試與檢查
第十五條珠江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投檔師生進行檢查。對復查等方面檢查不合格,不符合招生條件或有假賬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后續管理
第十六條按國家招生規定投檔的新生,持投檔通告書,按中學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時限到校代辦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事先以書面方式向學校休假并征得大學批準。休假年限通常不得少于兩周;未休假或則休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舍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天津財經學院珠江學校師生日常管理規定》、《天津財經學院珠江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機制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師生進行培養。
第十八條珠江大學是獨立學校,屬于公辦性質,未能舉行國家助學借貸和繳納費用工作,經濟困難考生謹慎補報。珠江大學設有覆蓋面達20%以上的多種方式獎學金。
第十九條對學習屆滿成績合格的中學生,頒授上海財經學院珠江大學專科結業證書。結業生學士學位追授工作,根據國務院學位執委會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申領。符合國家及我院有關規定的結業生,追授上海財經學院珠江大學學士學位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頒授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9年上海財經學院珠江大學夏季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經上海財經學院珠江學校招生執委會初審通過,報北京市教育執委會初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先前年度上海財經學院珠江大學有關夏季考試招生工作的新政、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珠江學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補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院投檔承諾。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上海財經學院珠江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咨詢及投檔結果查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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