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04 08:08:23作者:佚名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7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7〕3號) [2014]第35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費,制定本章程2017年普通高?!罚ń探蘙2017]1號)和廣東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費,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的監督。家長及各界人士。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第四條 國家機構標準代碼:1317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豐路;郵政編碼: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學制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主辦單位: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市人民政府
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學歷證書: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并在規定學習期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分支;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金融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準證書號:)學生達到畢業要求,還可獲得加拿大圣瑪麗大學頒發的商科學士學位(主修)證書。
視覺傳達設計(中德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準證書號:)符合畢業要求的學生還可獲得德國品牌學院-漢堡應用大學頒發的文學學士學位(of Arts in Brand)傳播和管理科學證書。
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專業學生,符合畢業要求的,還可獲得境外合作院校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教師、學生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招生政策咨詢和重大事項審議;成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查學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章程。招生規模、省級招生計劃、專業招生計劃等重大事項須報校辦公會議審查批準。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委員會的招生政策,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計劃。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咨詢和宣傳工作,客觀公正地開展招生工作,處理日常本科招生事務,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分省專業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以學生所在省招生機構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四條 學校在四川省招生為第一批本科生,在外省招生為第二批本科生(上海、山東省為普通本科批次,浙江省為普通本科批次) ,海南省在普通本科批次)本科批次A)中,華僑及港澳臺學生錄取批次為第二批聯招本科生。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招生計劃總額的1%預留彈性計劃,主要用于控制生源質量,解決重大調整、同分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六條 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生督辦”的招生制度。招生應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的相關政策規定。
第十七條 認可各省備案原則,根據考生成績進行升級。根據生源地確定升學比例。實行高校平行招生的省份,升學比例原則上不高于105%;其他省份的升級比例普遍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八條 遵循“成績第一”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成績和專業偏好安排專業招生。每個專業的喜好之間不會有分數差異。提交成績相同的,按照高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高考成績相同的,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優先。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是語文、外語、數學。
當考生未全部錄取其志愿專業時,如服從專業調整,將根據考生成績調整錄?。蝗绻环闹卮笳{整,該計劃將被撤銷。
所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專業僅招收有職業志向的考生,不接受轉專業。
第十九條 加分或住宿錄取政策,按省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和積分按各省執行。獎勵積分適用于歸檔和專業分類。
第二十條 我校上海、浙江地區的選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招生規則按照上海、浙江地區公布的計劃及相關措施執行。
在江蘇省,我校按照分數第一、成績第一、成績第一的原則安排專業招生。等級順序為 A+A+、A+A、AA、A+B+、A+B、AB+、AB、B+B+、B+ B、BB、B+C+、B+C、BC+、BC。成績相同、水平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科目總成績(含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報考我校的廣東省高中畢業生網校頭條,三項學業水平考試均取得成績,其中至少兩項達到C級以上;申請音樂、藝術和體育教育的考生必須在三項學術能力考試中獲得成績。所有考試都必須評分,并且至少有兩次考試必須達到 D 級或以上。
第二十一條 外語及相關科目成績要求如下: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因此建議非英語考生謹慎申請。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言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15分(廣東省除外,150分制,下同)。
日語專業接受英語或日語的考生,英語或日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10分(廣東省除外)。
申請金融(中加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英語成績必須達到115分,數學成績必須達到100分。
申請視覺傳達設計(中德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考生英語成績須達到75分。
申請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等4個2+2中外合作雙學位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75分(廣東省除外)。
申請金融學、會計學、對外漢語、人力資源管理、廣告學、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城鄉規劃、應用心理學、應用統計學、計算機等10個2+2中外聯合雙學位專業科學技術??忌⒄Z單科成績須達到100分(廣東省除外)。
第二十二條 第一次錄取后,我校各學科(含體育、音樂、藝術)統考專業如有剩余計劃,第二次錄取的錄取規則為學校擇優錄取。優先事項。按照學校志愿者優先的原則,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分數的計算方式與首次入學時相同。
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詳見《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規定》。
體育專業考生按照綜合成績錄取。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750分制折算)*50%+“高考文化成績”(750分制)*50%。
第六章 入學體檢標準和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辦公廳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通知》。衛生部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體檢的通知》《關于乙型肝炎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堂〔2010〕第2號)對考生體檢標準作出了相關規定。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生活生活自理能力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可正常錄取。
第二十四條 新生錄取后,學校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根據《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部、衛生部辦公廳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入學體檢”,將對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重新檢查。體檢不符合要求或復試后不適合就讀錄取專業的,按照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轉專業的政策按照《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執行。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科/專業
學費標準(元/學年)
評論
普通班
22000
運動的
22000
藝術
29000
普通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
24000
第三學年和第四學年的學費按照國外合作大學的標準繳納。
金融(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會計(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
30000
藝術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
30000
金融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
49400
視覺傳達設計(中德合作辦學項目)
55500
如有調整,按廣東省有關部門批準后實施。
宿舍房型
住宿費標準(元/學年)
評論
六人間
1500
公共浴室
六人間
1800
私人浴室
四人間
2200
沒有電梯
四人間
2300
有電梯
三人間
3000
樓層配有公共空間、自助洗衣房、2??4小時熱水。
雙人間
3500
雙人間
5000
包括平地板和交叉地板復合材料;樓層設有公共空間、自助洗衣房、2??4小時熱水
注:住宿費標準包含學校免費為宿舍學生提供定額用電、冷水、熱水(電:8度/人/月,冷水:2.4噸/人/月,熱水: 1.6噸/人/月,每學年按照學歷規定的校內住宿時間提供,并按現價提供免費水電,共計422.8元/人/學年)。
第八章 學生獎學金政策
第二十七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優秀新生獎勵計劃:學校按照《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優秀新生獎學金評選辦法(修訂)》對高考成績特別優秀的錄取新生進行獎勵。
第九章 招生工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