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04 14:02:43作者:佚名
三十九、體育單項招生(體育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按照印發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招生管理辦法》執行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體育技術等級稱號授予和考生資格考試管理》(體科字[2019]141號)執行。
第四十條 高水平藝術團體、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執行。 2023年》(教辦〔2022〕8號)及相關要求。
41、推薦生招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務處[ 2022]第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部分特殊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關于外國語中學保送生的通知》 ”(教部發[2022]13號)、《教育部辦公廳、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中國科協辦公廳關于推薦錄取有關優秀華僑的通知》 、《普通高等學校港澳臺學生(運動員)》(教廳發〔2020〕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推薦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工作的通知》高等學校《關于做好國家綜合保育人員子女優待工作的通知》(教廳發[2020]3號)和《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保育人員子女優待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規定消防救援隊英雄和因公致殘人員報考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急救部[2021]16號)時執行。
42、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情況:
(一)普通高等學校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民族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年特殊民族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執行。
(二)中央部委所屬高等學校和外省高校的少數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只能招收來自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市屬普通高校少數民族預科課程優先招收來自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如計劃未完成,可適當招募散居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從少數民族地區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時留學之路,考生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學校同批次所有普通專業(類別)最低錄取分數線80分。市屬高校招收散居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學校同批次各普通專業(類別)最低錄取分數線60分。民族班考生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學校同批次各普通專業(類別)最低入學分數線40分。
43. 其他類型的招生:
(一)軍事院校、公安院校、消防救援院校(含單兵消防新兵)招生和定向培養士官招生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空軍、海軍、民航飛行員學員招收按照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優先錄取軍事院校。空乘(空中保安)專業不組織全市統一考試。經市教育考試院批準的高校可以獨立組織面試澳門科技大學預科,其他高校不得組織面試。
(三)經教育部批準的普通高等學校單獨考試招收殘疾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四)強化基礎計劃依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的意見》(教發[2020]1號)和《關于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基礎??強化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函[2022]24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五)2023年繼續實施農村和貧困地區重點大學招生專項計劃(統稱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地方、高校三個專項計劃。 《關于規劃工作的通知》(教部[2023]4號),資格條件按照《重慶市教委關于做好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貫徹執行《重慶市教委關于2015年重點大學招收農村學生的通知》(渝招考[2015]10號)文件。農村戶口性質認定,按照2022年12月30日(含)前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統計區劃和城鄉區劃代碼城鄉分類統計標準(自2022年12月30日起)執行。 2024年,國家統計局執行當年施行前的城鄉分類統計標準)。每年9月30日前公布的最新年度統計區劃和城鄉區劃代碼中的城鄉劃分統計標準)。專項錄取新生入學時可自行決定是否遷移戶籍。在校學習期間,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申請調整專業。
(六)公費師范生(含優秀教師、普通教師)招生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門下發的通知》(師發[2021]4號)執行, 《重慶市教委等九部門關于印發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通知》(渝師發[2022]7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通知》(渝師發[2022]7號)轉發重慶市教委等部門關于落實農村小學普通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渝師辦[2022]7號)復辦發[2013]101號) 《重慶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師范生公立教育實施細則》的通知》(渝教發[2020]19號)等相關規定按照執行。
農村訂單醫學生招生按照國家中央財政支持中西部地區免費培養農村訂單醫學本科生相關文件和《重慶市教委通知》參照《關于調整2016年定向全科醫生招生目標的通知》(渝教招發〔2016〕15號)執行。
對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重慶戶籍家庭、脫貧戶高中畢業生的定向培養繼續按照《關于貫徹落實《高中貧困畢業生定向培養招生辦法》(育教招考[2014]15號)規定。
(七)少年班、藏族班以及非藏族學生的藏族就業招生按照相關招生文件進行。非藏族學生申請西藏就業招生時,考生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學校同批次各普通專業(類別)最低錄取分數線40分。
(八)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采用內地高校統一招生方式澳門科技大學預科,即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布招生計劃,安排考生填寫申請表,實行遠程網上報名招生。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等13所香港大學采取獨立招生方式。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并按照學校要求提出申請。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學校面試成績錄取新生。已被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內地高校統一招生。
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等六所澳門大學均采取自主招生方式。考生必須按照學校要求參加高考并報到。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學校相關要求錄取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