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3 19:04:00作者:佚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南開大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學校層次和類型:國家舉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書型:經南開大學正式入學,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滿規定學分,達到畢業基本條件者,準予畢業,發給南開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和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學校法定住所為天津市南開區衛津道94號,設有八里臺校區、津南校區、濱海校區。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經教育部批準,南開大學2024年計劃招收本科生4120名。南開大學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在歷年省級招生計劃數基礎上,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數量、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了2024年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學校預留總招生計劃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生生源不平衡和解決同分考生錄取問題。預留計劃堅持集體決策、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查詢。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
第七條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原則
第九條 南開大學貫徹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南開職大,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學生申報條件和文化考試成績貝語網校,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條 南開大學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名情況,確定轉學分檔名額和錄取分數線。實行順序自愿報名的批次,轉學比例一般不超過各省公布計劃名額的120%;實行平行自愿報名的批次,轉學比例一般不超過各省公布計劃名額的105%。
南開大學在確定轉檔數額、錄取分數線、安排專業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國家政策加分。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同一考生有多項政策加分的,只采用最高一項,加分不可累計。所有高考加分和分數不適用于強基計劃招生,以及不安排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的專項招生項目。
第十一條 非平行志愿報名批次中,若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數少于招生計劃,南開大學將按非第一志愿錄取。平行志愿報名批次中,將按未完成的計劃錄取,若已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轉入生源質量較好的其他省份補足招生計劃。未填寫南開大學報名表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 南開大學確定考生擬錄取專業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考生備案分數(備案分數的整數部分,下同)和專業偏好進行專業排列,考生專業偏好之間不存在分數差異。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專業偏好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具體操作為:對錄取范圍內的考生按備案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的專業偏好和招生計劃按分數順序錄取考生。不能滿足所有專業偏好且拒絕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將被拒絕錄取。
報名分數相同時,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相同分數排序規則排序錄取;沒有相同分數排序規則的批次,按照該省普通本科批次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對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執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定,其選修科目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修科目范圍。
第十四條 對于已進行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的省份,我校按照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招生類別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開展相應的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南開大學保送生、重點基礎專業、高校特色專業、藝術專業和港澳臺學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和我校今年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和陽光高考平臺公布的信息執行。
第十六條 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和民族特色班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 內蒙古自治區按非平行偏好報名的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偏好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 語言能力非英語的考生在申請以英語教材授課的專業時,應當認真考慮該專業的英語水平要求。
第十九條 保送外語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輔修專業;藝術類專業保送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第二十條 醫學院、哲學學院各專業在本科普通招生中只接受填寫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體檢標準以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其補充規定為準,具體以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南開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體檢標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時,南開大學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審,經審查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南開大學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審查。審查發現新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弄虛作假行為的,認定為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第二十三條 南開大學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完成后南開職大,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具體規定請到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區下載《南開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文件。城市管理專業三年級學生可赴英國格拉斯哥大學攻讀學位課程。學生出國費用自理,其中學費約1萬英鎊。南開大學住宿費視住宿條件一般為800-1200元/年。如國家和天津市調整收費標準,則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開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發布后,如某些省份調整高考招生政策,南開大學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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