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9 10:09:13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保護考生合法權益,保障學校普通本科和高職(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招生章程按照自治區招生政策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新疆醫科大學是新疆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的高等醫學院校。 2016年8月26日,學校正式獲批成為省部委共建大學。
第三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學校代碼:10760
第五條 學校地址: 1.雪蓮山校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尚德北路567號; 2、信義路校區:新疆烏魯木齊市信義路393號。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指導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重大招生事項。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辦公室,是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督導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督導,監督招生政策的落實,做到招生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邀請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社會人員對招生工作實行第三方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2023年新疆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綜合考慮生源、政策支持、歷年招生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省級、計劃類型、層次、各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新疆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的原則,采取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方式。
第十一條 學校所有本科和高職(專科)課程不設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公共課程的外語為“大學英語”。 外語不是英語的候選人請仔細填寫表格。
第十三條 法醫學專業招收有志向的男生、女生。 錄取符合意愿調整的女生,不會進行任何調整。 根據用人單位的一般要求,建議報考法醫學專業的學生雙眼裸眼或矯正視力在4.8以上。 男生身高1.70米以下、女生1.65米以下的考生請謹慎報名。
第十四條 護理專業招收有志向的女生和男生。 對于愿意調整的男生,入學不會進行調整。 申請人須身體健康,面部特征良好。 女生身高1.58米以下,男生身高1.65米以下。 請謹慎申請。
第十五條 哈爾濱醫學專業僅招收明確填寫哈薩克醫學專業的考生,對已提交自愿申請的考生不予調整招生。 維吾爾醫學專業僅招收明確填寫維吾爾醫學專業的考生,對已提交自愿申請的考生不予調整招生。
第十六條 “三校生升職”批次針灸推拿專業僅招收新疆殘疾人職業技術學校中職畢業生,報考資格由新疆殘疾人職業技術學校審核。
第十七條 學校本科層次農村訂單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免費招收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等部門培養的醫學生。縣級及以下。 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農牧區高中起招收專科醫學教育。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組織部等部門為鄉鎮、自治區培養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人才。該地區及以下的村莊。 醫學實用人才項目,錄取后隨錄取通知書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第十八條 考生通過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體檢的,根據考生報送的職業志向,按照“先分數,后志向”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高考總成績相等時,按照各省、市、區確定的錄取規則執行。 沒有規定的省、市、區,文史專業按照語文、文科、數學排名,理工科專業按照數學、理綜、理科排名。 語言排序。 如報考考生報考專業已滿,符合專業調整的考生可轉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除外)。 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高職(專科)學生專科升本科按照當年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和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的學生,學校不得招收: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二級色覺異常(俗稱色盲)以及不能準確識別各種顏色的電線、按鈕、信號燈、幾何圖形的人紅色、黃色、綠色、藍色和紫色。
(二)患有下列疾病的人不宜報考:
1. 任何一只眼睛矯正為度數大于800度的4.8鏡片的人,或一只眼睛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矯正為度數大于400度的4.8鏡片的人,不適合學習醫學或生物醫學工程。
2、雙耳聽力在3米以內,或者一只耳朵聽力在5米以內,另一只耳朵完全失聰的,不適合學醫。
3、有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不適合學醫。
第二十一條 由于各醫學類專業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考生須遵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身體畸形影響專業學習的考生請謹慎申請。
第五章 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實行靈活學制,確定學習年限。 本科生自入學當年起,在專業正常學制基礎上延長5年。 高職(專科)學生自入學當年起,在專業正常學年基礎上延長4年。 、學生在規定學習期限內完成學校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符合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的2023年新疆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本科專業畢業后頒發本科畢業證書,高職(專科)專業畢業后頒發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專業畢業后授予醫學學士、醫學碩士學位;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針灸推拿、中西醫臨床、中醫康復、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兒科、基礎醫學、精神病學、預防醫學、維吾爾醫學、哈爾濱醫學、法醫學本科專業授予醫學學士學位; 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藥學、臨床藥學、中醫學、護理學、生物醫學數據科學本科專業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衛生服務與管理本科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生物醫學工程本科專業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第六章 收費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雜費,學生應當在每學年注冊時繳納。 學校具體收費標準為:臨床醫學本科(“5+3”一體化)學費4000元/學年,研究生學費按照物價局規定執行; 其他本科專業為4000/學年; 高職(專科)專業3900人/學術型。 學年。 學生公寓住宿費800元/學年。 收費標準發生變化的,須經自治區批準。
第二十五條 為鼓勵學生德、智、體、藝、體等全面發展,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提供獎學金、助學金、特困補助、國家助學貸款等。 。
第二十六條 每學期開始時,學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 無法按期注冊的,應當辦理暫停注冊手續。 未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助,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注冊。
第二十七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當持錄取通知書,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學校請假。 未請假或逾期請假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第二十八條 新生報到入學時,必須核對、核對學生的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明、考生試卷檔案、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 如有舞弊行為,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核。 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錄取程序和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
(二)取得的入學資格是否真實、符合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書、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擬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的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和生活;
(五)復試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 學生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將視為審核不合格,取消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如果復試時發現學生身體、精神狀況不適合在校學習,且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為IIA級以上,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 新疆醫科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參與或者干預學校的招生工作。 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尚德北路567號; 郵政編碼
電話(0991)、(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