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23 08:09:15作者:佚名
為做好考生代辦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下簡稱“高中學考成績”)轉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轉出辦法
依據《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號)要求,按簡化辦事流程,簡化操作手續,更好地服務廣大考生,提升工作效率的原則,外地戶口考生在我省中學階段中學讀書期間所取得的中學學考成績需轉出我省,我省不再進行初審和開具“成績證明書”。考生可向有關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部門提供我省中學學考成績證書(含電子版,成績證書可通過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微小程序—證書復印欄目自行下載),各有關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部門可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電子圖章在線驗證平臺(),對考生遞交的成績證書(電子版)進行驗證。
二、成績轉到辦法
我省戶口考生在外地中學階段中學讀書期間出席由外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普通中學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所取得的成績轉到我省,使用普通中學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轉移管理系統,全程網上代辦考試成績轉移手續(轉到流程詳見附件1)。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戶口考生成績轉到申請。
(一)考生網上申請。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我院將開放“廣東省普通中考/學考報考系統”的學考成績轉到功能(網址:,系統功能菜單:“學考成績”-“成績轉到”)。各縣招生辦(考試中心、考試院,以下合稱招生辦)應通知有關考生在此期間自行登入系統,按要求在網上提出普通中學學業水平考試課目(英語、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成績轉到申請并確認。逾期系統將關掉,不再受理。其中數學、數學、英語成績只作為中學生普通中學結業的根據之一,不作為冬季中考依學考成績投檔高職高校的根據。
(二)考生遞交相關材料。考生在網上遞交本人身分證、我省戶籍簿(有戶主頁和本人頁,下同)及中學學考成績證書(成績證書必須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考試機構開具并加蓋私章,下同)等相關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網上確認簽署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2)。承諾填寫的全部信息以及所遞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實、準確、有效,沒有隱瞞或虛構任何事實,也沒有作假等不誠信行為。
(三)市級招生辦受理并公示。2024年1月6日至19日,縣(區、市,下稱縣)級招生辦受理并公示。市級招生辦、中學登陸福建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考試報考管理系統(),使用“數據維護”菜單下的“考生成績轉到初審”,按照考生遞交的相關材料在網上代辦成績轉到審核手續。要認真核對有關材料,考生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同時公示考生提供的有關信息,并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信地址。接到舉報的要根據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及時調查處理。
(四)市招生辦復審。各縣招生辦在2024年2月29近日登陸福建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考試報考管理系統(),使用“數據維護”菜單下的“考生成績轉到初審”,復審市級招生辦審核合格的考生遞交的相關材料,確認考生申請轉到的成績按規定等級補報(成績等級轉換表詳見附件3)。
(五)省教育考試院初審。我院按照有關規定網上初審考生成績轉到申請,于2024年3月29近日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考生可步入系統查詢初審結果,經初審通過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載并復印“廣東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認定證書”。逾期系統關掉后將不能下載并復印證書,但不影響已轉到的成績在招生中的使用。
省教育考試院初審通過的普通中學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轉到成績能夠作為普通院校招生投檔根據2024河北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查詢,以當初中考招生相關新政規定為準。
三、工作要求
普通中學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是中學生結業和升學的重要根據2024河北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查詢,是中學生綜合素養評價的重要內容之一,關系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著力注重普通中學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成績轉到初審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網校頭條,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量、按要求完成2024年的成績轉到初審工作。各考生也應結合自身實際,及時跟蹤成績轉到轉出結果。
附件:
1.湖南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性轉到代辦流程
2.山東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轉到材料真實性承諾書(網上確認承諾書)
3.外地與我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等級轉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