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23 20:14:06作者:佚名
各有關單位,諸位老師:
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通知,教育部啟動2022年度“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院校班主任或科研人員與在美國院?;蜓芯繖C構等常年從事研究工作的中國留學人員共同申報的合作科研課題。
二、資助范圍
圍繞國家重要建設領域,重點支持在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和高層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推動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推動國家中東部、東北地區院校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服務雄安新區、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教育變革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
捐助方式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項目經費,捐助標準1億元(項目總執行經費原則上不得多于5億元,不腳部分由項目課題組按照項目執行實際須要,通過籌措的方式自行解決)。項目執行期為2年。
三、申報條件
(一)國外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含)以上職稱的在編在崗班主任或科研人員,還能作為項目主持人舉辦實質性研究工作。
(二)美國合作者應為取得博士學位,并具有助理院長(或相當于)以上職稱的中國留學人員。
(三)國外院校同一名申請者每年度限報1項,在完成上個項目并通過結項初驗后,方可再度申請項目;美國合作者每年最多可獲準1個項目。
(四)合作雙方需簽署即將合作合同。合同須由雙方合作者簽字并在中方合作者處加蓋中學私章。合同中應包括“合作雙方信息、簽訂日期、合作內容及目標、研究方法、合作方式、合作雙方權力及義務、經費管理、知識產權歸屬、預期成果、協議有效期和變更中止、爭議解決及其他”等內容。
(五)項目負責人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
1.正在執行教育部“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或項目執行期結束但未獲結項確認的。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自2019年(含)以來因各類緣由被撤消的。
3.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各種基金捐助且已結題或結項的。
4.連續兩次申報未獲立項捐助且項目內容及執行計劃未發生重大改變的。
四、工作程序
(一)校內流程:
打算申報的老師請于8月31日之前將申報意向表(附件1)發送郵箱,中學進行資格審查后組織項目申報人登陸“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在線申報系統(),補報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材料。申報時間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合作合同(附件2)需通過?!靶畔㈤T戶-科研管理系統-申請”提交橫向用章申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初審通過后,填寫《合肥工業學院涉外科研項目協議(合同)審批表》(附件3),與合同一起送相關部門審批。下載復印《縱向科研項目協議(合同)審批表》,連同合作合同到學術大會中心一樓科技服務大廳代辦用章事宜。中學將存留一份合作合同。
(二)評審要求
國外申請者專業類別、申請項目研究方向需與美國合作者專業方向相符;項目需符合國家及本地區發展戰略和地區特征;需具有較強的學術價值和理論意義。
(三)結項初驗
項目完成后需進行初驗和結項,履行必要的結項手續。預期成果為論文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需在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期刊上發表起碼1篇與獲準立項項目研究內容相符的論文;預期成果為專利的,需起碼獲得1項專利,項目負責人需為第一發明人,專利內容需圍繞本項目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