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1 18:35:00作者:留學之路
公派留學規定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大學畢業或大學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國外大學正式錄取攻讀學位通知書或參加學術研討、文化交流活動的正式邀請函者,均可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2. 申請者應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組織、不參與非法集會等違反中國法律的活動。
3. 申請者應遵守前往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4. 獲得出國留學生資格后,需參加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的出國留學人員選拔,通過選拔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以上是國家公派留學的基本規定,具體要求和程序可能會因項目和目的而有所不同。建議您查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或者相關部門的官方網站以獲取更詳細和準確的信息。
公派留學規定2025年暫無更新,可以參考的是公派留學一般需要符合以下規定:
1. 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教師。
2.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3. 身心健康,能圓滿地完成留學任務。
4. 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其它有關要求。
5. 具備一定外語水平(參照國家《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6. 留學人員應按期獲得資助,按期回國服務,回國服務時間不少于十年。
此外,公派留學項目和國別地區也有限制,具體規定請關注官方渠道發布的最新信息。
公派留學規定留學注意事項包括:
1. 留學人員應珍惜國家培養的機會,努力學習,圓滿完成各項任務,做出突出成績,以實際行動回報國家。
2. 留學人員應嚴格遵守所在國法律,尊重當地風俗習慣,積極融入當地社會,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3. 留學人員應自覺維護國家和單位的形象和利益,不做有損國格、人格和單位形象的事。
4. 留學人員應積極配合并服從派出單位和接收單位的管理,在國外期間與單位聯系主要通過電子信箱或電話等方式進行。
5. 留學人員應隨身攜帶并妥善保管好“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登記表”等材料,在國外期間應隨時保持該登記表處于有效狀態。
6. 留學人員應按期回國,回國后將護照交回派出單位人事部門,并辦理有關離境手續。
7. 留學人員應自覺遵守資助出國留學協議的各項規定,回國后若發現有違背協議的行為,將根據協議追究其相關責任。
以上就是公派留學規定中關于留學人員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