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7 17:11:06作者:佚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全省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和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精神,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全省2021年初中畢業和入學考試的通知。 具體內容如下:
一、做好202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期末考試。 旨在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學科學習目標達到的水平。 考試成績不僅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202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由畢業考試和入學考試兩部分組成,分別舉行。
(一)畢業考試科目設置和考試組織
畢業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會話考試占40%、筆試占60%)、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含實驗操作)、道德與法治(含民族團結教育)、歷史、地理、體育。 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成績占總成績的30%左右; 生物和地理科目的畢業考試成績根據課程結束時的考試成績計算。
畢業考試的命題和考試由學校組織實施。 各科目的考試成績可以用百分比制或等級制來表示。 畢業考試將于2021年5月15日后舉行。
(二)入學考試科目設置和考試組織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理科(含物理、化學兩科)、綜合文科(含道德法治、歷史兩科)、體育6個科目,總分630分。 實驗操作技能考試的分數和組織方式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
1、文化考試總分為600分。
(一)考試科目及成績。 中文120分; 數學120分; 外語120分(聽力30分,筆試90分); 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 文科綜合120分(道德與法治)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7分)留學之路,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 文科綜合科目中,道德法治科目的范圍是義務教育《思想品德課程標準(2011年版)》和國內教學中規定的道德、法律和國情的教學內容。 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間的內容。國外重大時事政治,以及國家統一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國民知識(試行)》(初中版2021中考時間確定,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學內容。
(2)考試形式。 初中畢業生入學考試要多元化。 根據各學科課程特點,有閉卷和開卷兩種形式; 除了紙筆測試外,還安排了外語聽力測試。 具體安排如下: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理科科目均為閉卷形式; 綜合文科科目全部采用開卷形式。 每門科目考試的答案都寫在答卷上。 其中,選擇題要求考生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寫答案,非選擇題則要求考生使用黑色簽字筆在答題卡上填寫答案。
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以攜帶相關課程的教材進入考場,但其他材料不得進入考場。 學生做題時可以查看允許攜帶的教材并獨立回答問題。 不得討論、抄襲、借用教科書。
(三)考試時間。 2021年河北省初中畢業生文化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6月21日
6月22日
早晨
9:00-11:00 中文
9:00-11:00 數學
下午
14:00—16:00 科學綜合
14:00—16:00 外語
(包括25分鐘聽力測試)
16:45-18:45 文科綜合
(四)普通高中、招收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范生的院校、中等職業學校、中等技工學校使用同一套試卷。
2、體育考試滿分為30分。 考試方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4年河北省初中畢業入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附件10執行”。 全省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將于2021年5月底前舉行。
二、嚴格規范招生考試成績發布及相關公示工作
(一)嚴格結果發布紀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執行我省初中畢業生入學考試(以下簡稱中考)成績發布的有關要求。 不得向學校提供非入學考試成績數據; 不得向初中發放錄取指標; 不得統計公布各縣(市、區)及初中學校的招生人數和入學率; 不得根據中考成績對縣(市、區)和初中學校進行排名; 不得以任何形式對縣(市、區)和初中學校進行中考表彰獎勵; 董事、校長、教師等不得根據中考成績給予獎懲。 初中學校不得公示中考成績、中考排名、中考狀元、中考錄取率等,不得放置、懸掛、張貼橫幅、宣傳校外或校內有關中考成績的標牌和其他宣傳材料。 不得在學校官方網站及其他網站上公布學校中考成績。 排名、中考錄取率等信息。
(二)認真規范新聞報道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會同當地宣傳部門、新聞單位、網絡媒體,增強宣傳中考的主動性,加強考生信息服務,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提供政策解讀、志愿者申請表、信息查詢、溫馨提示等服務。 及時開展招生警示或案例公示,提醒考生和家長避免上當受騙。
3.保障特殊群體平等參加考試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一)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加考試的權利
持有殘疾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個人申請并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可以免試外語聽力考試。 外語成績將根據筆試成績折算為滿分。
(二)保障流動兒童平等參加考試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保障農民工子女及隨遷的外來戶籍職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并在當地參加入學考試。 各城市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當地入學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北府函[2012]117號)規定,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中考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和條件2021中考時間確定,因地制宜制定,切實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平等的入學權利。參加流動地高中入學考試和繼續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
四、全面加強初中畢業和高考管理
(一)加強領導、統籌協調
初中畢業和入學考試是中小學考試和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按需要保證充足經費,確保這項工作順利推進。 要嚴格執行全省中考收費政策,嚴禁以中考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努力為初中畢業和高考創造良好環境。
(二)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違規提前結束初中畢業課程,不得擅自刪除非考試內容,不得隨意編印各種形式的復習材料;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 不允許學生提前畢業和退學; 各類職稱高考地區不得進行模擬考試。 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將給予省級通報批評,并追究地方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嚴格控制和規范中考加分(或減分)項目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各地中考秩序的通知》(教機廳[2008]3號)文件精神,并根據法律法規和《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軍區政治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河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政聯[2013]1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對“四名華僑考生”招生補助金加分和關愛的通知》(冀政僑資[2016]1號)《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雄和英雄子女教育優待的通知》因公殉職的殘疾警察。 《通知》(濟工辦發[2018]97號)、《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人員教育優待細則》的通知《河北省他們的孩子》(冀應急辦[2018]97號)2019〕 30號)等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軍人子女、因公犧牲的公安英雄和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人員子女等優待對象,“四名華僑考生(歸國留學人員、歸僑子女、省內華僑子女、僑眷高級知識分子子女)加分錄?。ɑ驕p分錄?。?。 普通高中招生不得與招商引資、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不得作為加分因素。 如果加分(或減分)政策與上述文件相抵觸,必須立即做出相應調整。 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公開享受加分(或減分錄?。┑膶W生名單、享受的優惠政策和項目、積分情況,并公布舉報熱線,接受社會監督。 請各城市將本年度當地中考招生政策中加分(或減分錄?。┑捻椖俊⒎种导胺秶鷪笪也炕A教育處于6月15日前備案。
(四)嚴格控制初中教育留級
歷屆初中畢業生均須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中考,原則上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社會考生中考后報考的高中學校類別。
(五)不斷完善初中畢業和高考各項支持制度
嚴格宣傳、誠信、監督、獎懲等,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杜絕不正之風。
為維護考生利益,雄安新區三縣2021年中考考試工作保持不變,相關工作將在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政府指導下繼續開展教育考試局。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4年初中畢業入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4年初中畢業入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辦理。 [2014]11號)和《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教機[2018]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