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4 00:12:23作者:admin2
一、申請條件 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二、 受理、審批機關 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直轄市公安分、縣局;審核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審批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公安部。
三、申請手續 申請時需如實填寫《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 (二)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三)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中國籍配偶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籍配偶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婚姻證明、經公證的生活保障證明及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四、辦理時限 1、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2、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換發或補發的申請之日起一個月以內換發或者補發證件; 3、對同意受理有關申請的,受理機關應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 4、對不予批準的,應向申請人出具不批準通知書;對被批準的,若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機關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該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字簽證,入境后30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