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15 09:08:20作者:佚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郁波等職務任免的通知
(蘇政發〔2023〕75號)
各省、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委任郁波為省政府辦公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吳昊為省教育廳副主任;
委任秦華為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國棟為省財政廳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委任華鋼為省應急管理廳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委任沈雁飛為省政府外事辦公室副組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李德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委任劉學軍為省地方統計調查局主任;
委任夏有兵為上海醫科學院副院長(正校級);
委任劉云為上海醫科學院副院長;
委任魏萍為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委任鮑桂楠為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李莉為蘇州市高等本科校區市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孫衛芳為揚州幼兒師范高等本科中學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潘漫的省教育廳副主任職務;
免去周偉文的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免去徐洪林的省財政廳副主任職務;
免去張明的省統計局副主任職務;
免去丁強的重慶醫科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劉瑩的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丁鋼的南京市高等本科校區市長職務;
免去蔡飛的南京幼兒師范高等本科校區市長職務。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程海波等職務任免的通知
(蘇政發〔2023〕76號)
各省、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市屬院校院所領導班子換屆,經研究決定:
委任程海波為上海中醫藥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凌浩為上海藝術大學校長;
委任楊春節為北京體育大學校長;
委任徐國華為廣東第二師范大學校長;
委任丁榮余為廣東開放大分校長(試用期一年)、江蘇城市職業大學校長;
委任程永波為上海財經學院院長;
委任葉美蘭為北京郵電大分校長;
委任張仰飛為西安工程大學教授,試用期一年;
委任黃進為廣東警官大學校長;
委任戴國洪為湖南理工大學教授;
委任陳海群為成都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邢衛紅為四川大分校長;
委任嵇春艷為湖南科技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楊宇民為昆山學院院長;
委任鄭鋒為淮安工大學教授,試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工程大學副校長職務;
委任周汝光為廣東師范學院院長;
委任鄭駿年為南京醫科大分校長;
委任寧曉明為浙江海洋學院院長;
委任張兵為南京工大學校長;
委任張農為揚州工程大學校長;
委任易中懿為省農業科大學教授;
委任方祝元為北京中醫藥學院副院長;
委任徐樹法為上海中醫藥學院副院長,免去其成都學院副院長職務;
委任胡立宏為上海中醫藥學院副院長;
委任胡孔法為上海中醫藥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孫秀蘭為上海中醫藥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曹鵬為上海中醫藥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趙霞為上海中醫藥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捷為上海藝術大學副校長;
委任李彤為上海藝術大學副校長;
委任苗雨為上海藝術大學副教授,試用期一年;
委任呂少卿為上海藝術大學副教授,試用期一年;
委任肖愛華為上海體育大學副校長;
委任鮑勤為廣州體育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劉健為北京體育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陳愛國為北京體育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劉繼紅為廣東第二師范大學副校長;
委任姚振標為廣東第二師范大學副校長,免去其廣東第二師范大學總會計師職務;
委任皇甫立同為福建第二師范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趙玉蓉為廣東第二師范大學副校長江蘇省警官學院,試用期一年;
委任梅景輝為廣東第二師范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花書貴為廣東第二師范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劉貴友為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免去其廣東第二師范大學副校長職務;
委任張曉為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
委任耿煥同為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
委任羅逾蘭為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
擢升韓承輝為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杭祝洪為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楊羽為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黃步龍為上海財經學院副院長,免去其上海體育大學總會計師職務;
委任趙國棟為上海財經學院副院長;
委任姚文韻為上海財經學院副院長;
委任葉林祥為上海財經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李煜為上海財經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姜小舜為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免去其上海郵電學院總會計師職務;
委任王友國為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
委任肖甫為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
委任劉青山為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
委任謝平為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周亮為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趙強為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汪群為上海工程大學副校長,免去其南京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委任陸華良為上海工程大學副校長,免去其成都學院總會計師職務;
聘任朱松青為上海工程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包永強為上海工程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趙文祥為上海工程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王奎宏為廣東警官大學副校長;
委任韓德明為廣東警官大學副校長;
委任馮紅新為廣東警官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劉蔚文為廣東警官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敏為廣東警官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俞亞萍為湖南理工大學副校長;
委任王志華為安徽理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葉霞為浙江理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王俊為浙江理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范洪輝為浙江理工大學副校長江蘇省警官學院,試用期一年;
委任王建浦為成都學院副院長;
委任楊琳為成都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李忠玉為南京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周剛為揚州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彭明國為揚州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李亞飛為揚州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陳紅為四川學院副院長;
委任李紅為四川學院副院長;
委任鄒小波為四川學院副院長;
委任楊道建為四川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王景全為四川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任旭東為四川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蔡英鳳為四川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潘錦全為湖南科技學院副院長;
擢升任南為湖南科技學院副院長;
委任胡愛祥為湖南科技學院副院長;
委任李木旺為湖南科技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施偉東為湖南科技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周宏根為湖南科技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葉永林為湖南科技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陸俊杰為昆山學院副院長;
委任吉明明為昆山學院副院長;
委任施佺為昆山學院副院長;
委任徐駿為昆山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陳玉娟為昆山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施煒為昆山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華亮為昆山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吳建華為淮安工大學副校長;
委任嚴云洋為淮安工大學副校長,免去其山東海洋學院副院長職務;
委任高尚兵為淮安工大學副校長;
委任秦家沛為淮安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王立彬為淮安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趙玉萍為淮安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玉勤為湖南師范學院副院長,免去其南京醫科學院副院長職務;
委任杜增吉為湖南師范學院副院長;
委任董曉臣為湖南師范學院副院長;
委任商亮為湖南師范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其飛為湖南師范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婁崢嶸為湖南師范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趙鵬為湖南師范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徐海波為南京醫科學院副院長;
委任劉慎軍為安慶醫科學院副院長;
委任曹君利為南京醫科學院副院長;
委任王媛為南京醫科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孫志明為南京醫科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郭棟為南京醫科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呂凌為南京醫科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金芙蓉為山東海洋學院副院長;
委任朱國軍為廣東海洋學院副院長;
委任鄭利軍為廣東海洋學院副院長;
委任申欣為廣東海洋學院副院長;
委任馬廷淮為廣東海洋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元良為廣東海洋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徐軍田為廣東海洋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金向紅為南京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蒼玉權為南京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劉節日為南京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干方群為南京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韓建剛為南京工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曹杰為南京工程大學副政委;
委任姜慧為南京工程大學副政委;
委任王逢博為南京工程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黃傳輝為南京工程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譚文軼為南京工程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操陽為廣州旅游職業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王志鳳為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王道峰為廣州交通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田敏為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溫華兵為廣東海事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王偉為四川聯合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都國雄為上海鐵道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趙勝忠為四川衛生健康職業大學校長;
委任劉珽為上海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孫振球為上海工藝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徐建俊為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洪霄為成都紡織服飾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基國林為南京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張蔚為浙江城鄉建設職業大學校長;
委任潘永圣為廣東農林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倪永宏為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林剛為山東旅游職業大學校長,免去其蘇州市職業學院院長職務;
委任吳麗華為四川航運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陳祖華為廣東工貿職業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劉玉申為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殷忠君為湖南醫藥職業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有東為湖南電子信息職業大學校長;
委任翟瑋瑋為廣東乳品藥品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維為湖南財經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費小巖為廣東財會職業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周春光為蘇州市職業學院院長,免去其廣東旅游職業大學校長職務;
委任呂林為揚州職業技術大學校長;
委任朱月萍為揚州師范高等本科校區市長;
委任崔欣偉為揚州幼兒師范高等本科校區市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張軍為揚州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李虎為省交通技師大學校長;
委任孫國慶為省揚州技師大學校長;
委任耿春霞為省泉州技師大學校長;
委任朱延華為省淮安技師大學校長;
委任黃俊為省農業科大學副校長;
委任孫宣德為省農業科大學副校長;
委任還紅華為省農業科大學副校長;
委任王冉為省農業科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陳新為省農業科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委任劉云為上海醫科學院第一附屬診所(省人民診所)校長;
委任吳文忠為上海中醫藥學院附屬診所(省中診所)教授;
免去胡剛的上海中醫藥學院院長職務;
免去崔新有的廣東開放大中學長、江蘇城市職業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史金飛的西安工程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徐守坤的成都學院院長職務;
免去周福清的四川科技學院院長職務;
免去常綠的淮安工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喬學斌的上海中醫藥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謝建明的上海藝術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李向民的上海藝術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祝興成的廣東第二師范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陳金如的廣東第二師范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金麗霞的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吳光林的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尤佳春的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牛玉韜的廣東開放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邱偉芬的上海財經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華仁海的上海財經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李群的上海財經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張為付的上海財經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蔣國平的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汪聯輝的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孫力娟的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郭宇鋒的北京郵電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曹雪虹的上海工程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殷竹鈞的廣東警官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蔣心亞的湖南理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謝忠秋的廣東理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貝紹軼的廣東理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陸錦沖的南京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黃海燕的南京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田立新的四川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張濟建的江西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趙玉濤的四川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景旭文的廣東科技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王加友的四川科技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談鎮的廣東科技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王衛東的南京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楊正亞的淮安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劉廣登的四川師范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錢進的四川師范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王曉三的四川師范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蔡國春的四川師范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苗正科的四川師范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王人顥的南京醫科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周全法的成都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朱海山的成都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朱錫芳的成都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李蘇南的南京工程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張寧的南京工程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葉凌波的上海旅游職業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薛茂云的廣東經貿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張毅的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萬健的廣東海事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陳洪的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馮志明的廣東工貿職業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瞿才新的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陳國忠的廣東醫藥職業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薛宇的廣東乳品藥品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姜統華的蘇州幼兒師范高等本科校區市長職務;
免去徐鋒的南京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校長職務;
免去沈建新的省農業科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方繼朝的省農業科大學副校長職務。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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