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06 17:05:57作者:佚名
日前,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了關于電子送達湖南省2022年4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處理決定書的通告。
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相關規定,對湖南省2022年4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違規考生給予了相應處理,并制作了《湖南省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決定書》(以下簡稱違規處理決定書)。
本次考試違規處理決定書采用電子送達方式送達湖南自考考生個人空間,請相關考生于6月21日起3日內登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助服務系統》()湖南自考考生個人空間,對送達的違規處理決定書進行查收。自助服務系統違規處理決定書查收功能一經開通,違規處理決定書即視為已送達,功能開通日為送達日期。
考生對違規處理決定不服的,自本通告發布或者考生收到考生違規處理決定送達短信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試不采用現場受理復核申請方式,考生提交的陳述、申辯意見及相關佐證材料,請發至指定郵箱(地址:),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復核申請的,視為考生認可處理決定。
對以上告知內容,如有疑問,請電話咨詢(電話號碼:0731-)。
瀟湘晨報記者駱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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