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29 08:03:42作者:佚名
四、準考證發放及考試時間
準考證發放時間:2012年3月17 日上午;考試時間:2012年3月17 日下午。
五、考核
考核以筆試方式進行湖北經濟學院招生網,并參考所提供材料的評分。
筆試內容為綜合水平能力測試(含文化基礎、心理素養、邏輯能力、時政形勢、社會知識等)。
凡提供獲獎證書或獲獎材料復印件的考生,須將原件帶入考場交驗審核。
六、公示
經考核后,入選考生名單經省招辦核準后將在湖北經濟學院招生就業網上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無異議后,入選考生獲得我校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入選考生名單報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七、錄取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湖北省第二批本科文理錄取控制線、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可享受以下政策:
1、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湖北省本科投檔線,我校將采用高考成績+10分排序分配專業(部分專業有特殊限制或有單科成績要求的,仍須達到相關專業要求方可錄取);
2、高考成績達到湖北省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線但未達到我校投檔線,專業服從調劑,我校將予以錄取。
八、監督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程領導自主招生選拔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湖北經濟學院招生網,校紀委監察處對整個自主選拔錄取過程全程監督,保證選拔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2、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入選的考生,我校將在校園網上公示。
3、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我校提出申請,對于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報名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或錄取資格;已經取得學籍的,學校將按教育部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考生所在中學應對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加蓋公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中學來年推薦資格。
5、自主招生錄取辦法及相關未盡事宜由湖北經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湖北經濟學院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九、考試費: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