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2-06 09:06:16作者:佚名
近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下發通知《關于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保障范圍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計劃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經遴選確定為門診統籌保障定點藥店,并要求每個藥店必須配備至少1名執業藥師!
納入門診統籌的條件
《意見稿》提出,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經遴選確定為門診統籌保障定點藥店,開通門診統籌費用直接結算。門診統籌保障定點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普通門診和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等門診統籌保障范圍。前期已經納入“雙通道”管理的定點零售藥店,可同時納入門診統籌保障定點藥店范圍。
申請納入門診統籌的藥店條件:
具備完善的醫保結算系統和進銷存系統,實現電子處方流轉,真實、全面、準確、實時地上傳醫保結算費用和進銷存數據。
取得統籌區內醫保定點資格3年以上(含3年),近3年無違反醫保規定被通報批評、重大違規扣款、中止醫?;蚪K止醫保協議的及無投訴舉報等情形。
定點零售藥店上年度年終考核評分在90分以上;
設置門診統籌保障用藥管理崗位,至少應配備1名執業藥師,且注冊地在該定點零售藥店,確保營業時間有藥師在崗,提供處方審核、調配和合理用藥指導等服務等。
藥店和執業藥師能否嘗到“政策紅利?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稿》要求每個統籌區至少要確定2家定點醫療機構和1家門診統籌保障定點藥店作為試點,2022年6月底前實現試點藥店直接刷卡結算,這也意味著河北省將擴大醫保門診統籌藥店的范圍,符合資質的藥店有望享受這份紅利。
此外,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在當天召開的吹風會上,國家醫保局負責人表示,把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納入統籌基金的結算范圍,明確藥店分享門診共濟紅利。
對于藥店來說
對于醫保定點藥店來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是一次難得的商機。這一機制全面落地并貫徹執行,將為定點藥店帶來可觀的醫保藥品消費增量,主要體現在:
一是把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納入統籌基金的結算范圍執業藥師費用,相當于在個人賬戶繼續用于藥店購藥外開辟了源源不斷的長流活水;
二是拓寬了個人醫保賬戶的受益面與使用范圍,個人賬戶可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盤活了個人賬戶的資金池;
三是對符合條件的網上醫藥服務,按規定給予支付,打通了“互聯網+藥店”的醫保支付“中梗阻”。
對于執業藥師來說
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藥店需設置門診統籌保障用藥管理崗位執業藥師費用,至少應配備1名執業藥師。執業藥師為顧客提供用藥保障服務,提供處方審核、調配和合理用藥指導等服務等。證實了執業藥師對指導藥店顧客用藥安全的重要性。
此外,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保障范圍,普通門診、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等部門門患者會向藥店分流,執業藥師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和多方面的顧客,一方面是可以提升自己的專業實踐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更多的業績和收入。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紅利并非“人人可享“,高門檻、嚴準入的標準也考驗著藥店和執業藥師的實力。以河北這份《意見稿》為例,門診統籌保障定點藥店應具備完善的醫保結算系統和進銷存系統,實現電子處方流轉,真實、全面、準確、實時地上傳醫保結算費用和進銷存數據!
各藥店人和執業藥師注意!符合河北省以上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可自愿向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共享這一政策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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