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1-25 09:15:25作者:佚名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的通知》(粵教師〔2017〕6號)和《東莞市教育局東莞市財政局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莞市衛(wèi)生健康局關于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工作實施方案》(東教人〔2019〕2號)的文件精神,我街道對戶籍地在東莞市莞城的申報認定原民辦教師身份和原代課教師身份的人員資料及戶籍地在東莞市莞城的符合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發(fā)放生活困難補助的人員申請資料進行了審核,現(xiàn)就審核結(jié)果進行公示。
其中教師資格證補貼,2022年新增登記符合條件的戶籍地在東莞市莞城的原民辦教師數(shù)量為2人(詳見附件1),戶籍地在東莞市莞城的2021年達到退休年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教師資格證補貼,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符合申請生活困難補助的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數(shù)量為269人(詳見附件2)。公示時間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2日(七個工作日)。
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工作日)通過來電、來信、來訪向東莞市莞城教育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時,應寫清或講明異議理由,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報)真實姓名,要有具體事實并留聯(lián)系電話和地址;不報或不簽署真實姓名,以及不提供具體事實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單位:東莞市莞城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東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1號南樓502室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