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8 20:59:19作者:佚名
記者昨天從省教育廳了解到,根據教育部最新公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名單,我省共有9家經教育部資格認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其中,福州市有7家,廈門市有2家。
我省9家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為:福建省教育國際交流協會/福建省出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福建省外服留學咨詢中心、福建省恒星出國留學服務中心、福建省建安出國留學服務中心、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福建省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福州壯安經濟開發有限公司、福建省廈教出國留學服務有限公司、廈門市友好交流出國服務有限公司。
教育部門提醒說,出國留學一定要選擇質量可靠的學校。通過中介機構辦理留學時,應查驗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書”,是否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允許其開展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業務的“營業執照”出國留學服務中介機構,并核對其核心資質情況。同時,要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擬留學院校的資質情況,應查看駐外使領館對該院校的認證文件,了解中介服務機構是否與該院校簽署了合作意向書或協議出國留學服務中介機構,以及該合作意向書或協議是否報經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簽署出國留學服務合同時,除了要將涉及雙方利益的核心內容寫入合同外,還應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學中介機構名稱是否與其“資格認定書”上的名稱相符;繳付有關費用時,應索要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記者 齊榕 實習生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