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2 17:18:53作者:佚名
賈平凹寫某人的笑容時,不是寫笑容,而是:
他的笑聲就像錐子一樣。
不讀這句話,你很難想象笑可以像錐子一樣。 但你現在就知道了,不需要再讀一句解釋了。
為什么這個比喻好呢? 一是因為它的新穎性。 其次,因為它是相關的。 第三,符合語境:小說講的是農村事務,文中用錐子是有道理的。
那么如何使其新穎、相關且符合情境呢?
有一些提示。 讓你的描述新穎的第一個方法是劃掉你想到的前三個描述。 在創意概念中,這被稱為“記憶墻”。 也就是說,你脫口而出的前三句話,沒有經過仔細的思考和反思,實際上是抄襲你所看到的、讀過的東西。 如果你想新穎,你就必須強迫自己多思考。
為了使描述具有相關性,您可以嘗試在不同的意義上找到共同點。 上面提到的笑容與錐子的共同點就是鋒利、冰冷、堅硬。 這些不是聽覺描述,而是視覺甚至觸覺。
結合上下文,描述可以上升到更高的層次,而不是脫離故事。 否則,讀者就會感到困惑,文章就會成為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如果你有目的地寫作,你將會得到意想不到的描述。 例如,寫一位老學者臉上有很多皺紋,你可以寫“他的臉皺得像一把扇子”。 這也與皺紋有關。 如果你沒有任何目的地寫它們,并且必須使用修飾技巧,你可能會寫出“他的皺紋像溝壑”這樣比較陳詞濫調的描述。
為什么你的問題中的“腳像灌了鉛”不好? 因為不新穎,關聯性只有一元,是沒有語境思維的一刀切的描述。
事實上,并不是所有的文字都必須令人驚嘆,因為那會讓讀者感到疲倦。 所以把這句話改成“他的腳步沉重”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但如果這是必須仔細檢查的關鍵段落,請嘗試上面提到的提示。 為了創建一個上下文,想象這個人正在沙漠中行走并且缺水。 你怎么想的,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改變。
讓我嘗試重寫它:
他的雙腳仿佛陷入了泥沼……不,它撞到了記憶的墻壁上,劃掉了。
他的雙腳仿佛與地面縫在了一起。 嗯,稍微好一點,但還是劃掉了。
他的雙腳沉重,仿佛被腳下每一粒沙子的重力牽引著,每走一步都感到疼痛。 其實我還挺喜歡的,而且也結合了上下文。 不過,請將其劃掉。
簡而言之留學之路,我實際上不得不把它劃掉很多次。 但畢竟只是一個例子,所以只能稍微敷衍一下。 沉重的概念怎樣才能恰當呢? 同樣的,也要從多方面來思考。 剛才提到的三句話似乎是身體上的障礙。 現在我在想是否還有其他的沉重……也許可以嘗試一下心理上的? 他在沙漠里,沒有水,肯定會想到死。 死亡帶來的心理沉重,加上沙漠場景所衍生的身體沉重,結合多種感官,可能會變成:
他的雙腳沉重得如同滾燙的骷髏,每一步都是經過千萬年的沉淀和風化的結果。
這只是初稿。 讓它發酵一段時間,然后回來修改,你應該能找到更精簡的方式來描述沉重和暗示死亡。 例如,他的腿很重(交叉!!)。
其實你剛才看到的這句話和我在原答案中隨心所欲寫的有很大不同。 我當時寫的是:他的雙腳沉重得像一顆滾燙得抬不起來的頭骨,每一步的間隔都是幾千萬年的沉淀和風化。 現在,當你讀到它的時候,你是否覺得它太復雜了?
后來在評論區和同事的討論中,我意識到這里應該再次強調上下文的重要性。
“他的腳沉重得像滾燙的骷髏”這樣的描述,有些詩意,有些夢幻般的幻覺。 之所以選擇它,是因為人在沙漠中陷入絕境時可能會產生心理困惑。 這句話中,勾勒氣氛是重中之重,所以選用了“骨架”二字。 如果一定要強調沉重的話,我們還可以寫他的腳上綁著鐵制的頭骨,每走一步都發出疲倦的呻吟。 (順便請注意,這里省略了“喜歡”、“一般”等詞語,將句子從比喻變成了比喻。) 至此,又安定了幾天,也算是有時間再修改一下。 這時候我再回頭看上一句,發現已經沒有必要再用它來表達沉重了。 只是“熱氣騰騰”這個形容詞還是有價值的。 這樣一來,也許你可以用它寫出汗珠:
他走在地獄般的沙漠中,臉上冒著滾燙的汗珠。 他的雙腳如同鐵骨一般,每邁出一步,他的呼吸就變得粗重。
在這里,沙漠被比作“地獄”,因此接下來的兩個圖像被迫朝一個方向發展。 滾燙的汗珠,滋滋作響,跳躍著,比喻熱油; 而關于鐵頭骨的部分,則重點聯系了幻想的死亡和沉重(注意,此時“喜歡”一詞又回來了,因為連續的兩個半句都是隱喻,讀者可能會感到有些不爽)閱讀它們); 最后一個“”與句子的主語“he”相連,以指代事物和人的方式書寫。 因為累、熱、重的不是那些汗珠和腳,而是這個垂死的旅人。 這一點,我已經很滿意了。 如果我真的想寫一個關于沙漠旅行者的故事,我可能會用這句話。
而假設這個腳步沉重的人并不在沙漠中,而是在結束一天的軍訓后準備回宿舍休息,這里就有了幽默感。 在這種情況下,頭骨的說法有些夸張。 也許他的腿還是抬不起來,但這一次是因為它們看起來就像是公司食堂剩下的兩堆粉絲。
以上只是一種比喻的寫法。 但寫故事,尤其是動作場面時,更重要的是詞句的節奏,而不是那些只能謹慎使用的有些花哨的點綴。
為了讓大家更直觀地看到節奏的效果,我翻譯了寫作導師Gary寫的一篇短文。 原文以“這句話是五個字”開頭。 考慮到中文和英文的差異,我稍微修改了一下:
這句話有七個字。 這句話又是七個字。 七字句不錯。 句子無法連接。 聽聽發生了什么。 文字變得無趣。 聲音也緩慢而拖沓。 它就像一個復讀機。 耳朵渴望改變。
現在,再聽一遍。 我改變了句子的長度并創作了音樂。 音樂。 言語歌唱。 它具有令人愉悅的節奏、輕盈、和諧。 我會用短句。 我會使用一些中等長度的句子。 有時,當我確定讀者已經休息足夠時,我會給他一個長句子,一個充滿樂譜漸進推力、鼓聲、鑼聲的能量燃燒的句子——這些聲音在說,認真的聽著,重要信息即將到來。
這有五個字。 這里還有五個字。 五字就可以了但 。 到什么是。 是 . 其聲。 就像卡住了一樣。 耳朵有些。
現在 。 我改變了我的音樂。 音樂。 唱歌。 它有一個 、一個輕快的、一個 。 我用的是短的。 而我使用的是. 而且,當我是“是”時,我會用“的”來與他一起燃燒,用“的”的全部來燃燒,鼓聲的隆隆聲,“的”的撞擊聲——這表明,它是……。
如果一個場景動作很多,但讀起來感覺拖沓,很可能不是剪輯不夠,而是節奏有問題。 在具體分析之前,我們先來看看老舍名著《滅魂槍》中的一段話:
劍靠在他的身上,他的眼睛盡可能高地凸出,臉色緊張,胸口像兩根老樺樹根一樣凸出。 腳一跺,刀橫舉,紅色大流蘇在他肩前晃動。 砍、砍、戳、蹲、轉,手中刮風,聲音響亮。 突然,刀在他的右手手掌上旋轉,他彎下腰。 四周一片寂靜,只有流蘇輕柔的鳴叫聲。 刀鋒上前,他狠狠地“踩泥”。 他的身體筆直地站著,比其他人高出了一個頭,就像一座黑色的高塔。 停了。
這段話的修飾很少。 第一句結尾有隱喻(順帶把乳房比作“老樺樹根”也是極好的觸動),第四句結尾有擬人化的輕描淡寫。 其余的都是“簡單”和“直接”的文本。
但我告訴你,我不能輕易地寫出這么簡單的一段話。 即使我很努力地寫,我也只能得到一個粗略的想法。 這是我最近寫的一篇描述唐代公孫夫人舞蹈的文字:
她在臺上跺腳,金色的鎧甲飄揚,腰部張開,如旗幟。 他兩只眼睛睜得大大的,目光如同一把銀質畫戟,見到誰就絞死、釘死。 她踩在鼓上的動作精準,手中沒有劍,但她的整個身體卻化為一把劍。 鋒利如鐵如泥的手臂,以肩膀為軸展開一個大圈,快速轉了一圈又一圈,持劍托日,用劍將眾人逼退。 上半身變化萬千,流暢如行云,腰部以下卻穩重準確。 他邁出的每一步,都如同一根鋼針整齊地射入梅花堆中。 她走遍了舞臺,到處都是她的身影,似乎任何時候她都只在舞臺中央的一個點,讓四面八方的人都能清楚地看到她。 舞姿如茶、如詩、如金鐵馬,讓人如癡如醉,仿佛置身于外面的世界。 突然,她一只腳輕輕敲在臺面上,另一只腳抬起來。 它確實一動不動,只是后腦勺上一縷光滑的黑發像劍一樣飄揚。 腳放下,青緞金甲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拳頭一揮,王石有條不紊地走開,兵聲如絲飄散。
與老舍相比,要復雜一些。 當時我還沾沾自喜,但現在我發現有很多事情可以改變。 與一流明星相比,大概得分在60分左右。
然而,事實不可能是錯誤的。 想要寫出精彩的動作,就必須掌握句子的長度。 就連老舍寫字的時候,也會注意每個字的流暢。 小時候聽老師講起這件事,我并沒有多想。 但真正寫下來之后,我發現漢語有一種天然的平、氣樂譜,丟棄它就是一種資源的浪費。
不過今天我們不談水平,只談節奏。 一般來說,長句使節奏變慢,短句使節奏加快。 在漢語中,主從句沒有那么嚴格地分開,所以這里的“句子”可以看作是每一個標點符號的出現,包括逗號和停頓。
如果你讀過老舍上面的描述,你會發現,當速度快的時候,人會“跺腳”、“橫舉刀”、“彎腰”、“拿刀過來”、“閉嘴”。它下來”。 “勢頭已經達到”; 而在他開始表演之前的第一句話,以及接近尾聲時突然放慢速度的時候,每個逗號之間幾乎至少有五個字。 僅僅這個詞的區別就使這個描述成為一部杰作。
如果想要書寫流暢,很多裝飾性的字甚至很多約定俗成的字都可以舍棄。 例如“喜歡”、“XX地點”、“稍后”、“XX時間”。 尤其是副詞,可以的話刪除掉。 副詞用于修飾形容詞或動詞,但如果形容詞和動詞選擇正確,則不需要副詞。 例如:
”他高興地笑了。“那是胡說八道。
(注意為什么副詞應該謹慎使用:
形容詞和動詞都用來表達名詞。 如果要寫一個女孩,她本來只是一個普通的女孩,但是“漂亮女孩”和“胖女孩”是不同的,所以形容詞是必要的。 同一個女孩,午睡、打游戲,但感覺卻不同。 動詞比形容詞更能表達性格。
但是副詞呢? 副詞用于描述形容詞和單詞(兩個“形容詞”分別發音)。 現代語言越來越發達,名詞也越來越準確。 是什么不足以描述一個層次,還需要描述第二個層次? 這在中文中是沒有任何借口的,因為中文的基本單位是詞。 “快樂地跳”是副詞+動詞的形式,但可以變成更簡潔的“快樂地跳”。
不要使用副詞來修飾形容詞和動詞,而是尋找更準確、簡潔的表達方式。 “慢慢走”看似無害,但那是什么樣的步行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它在走,而且速度很低。
走路也不慢。 但旅行。
毫不猶豫的說道。 但吞咽。
有時候,作者精力有限,不可能把每一個副詞都殺掉。 我也不能幸免于粗俗。 但這并不是用來證明使用太多副詞無害的說法。 這應該是每個作家的恥辱。 )
回到正題。
如果我把老舍的這句話糟蹋一下,加上一些我們剛學寫字時可能會覺得必要的詞,它會是這樣的:
他將大刀靠在身上,雙目瞪得老高,臉色繃緊,胸膛像兩根老樺樹根一樣凸出。 他再次跺腳,擦過地面,橫舉刀。 刀上的大紅色流蘇在他的肩前晃動著。 然后,他劈砍劈砍,蹲伏翻身,雙手飛出,刀一揮出,頓時發出聲響。 突然,右手手掌上的刀旋轉起來,他的身體立刻彎了下來。 四周一片寂靜,只能聽到流蘇輕柔的聲音。 他提刀前行,用腳“踩泥”。 他站得筆直,看上去比其他人都要高大,就像一座黑色的高塔。 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看起來還可以,但是一比較,就能判斷出差別。 由于一些多余的文字,原本應該是連貫的剪輯變成了幻燈片。
那么,回到上面的例子。 “他的腳步很沉重”(他:我還沒走完?請讓我休息一下!)。
如果是初稿,為了快點講故事,我可能會這樣寫:
他獨自走在沙漠里,腳步沉重。 喝完水。 太陽的光芒很毒,讓他大汗淋漓,頭暈目眩。 隱約間,他似乎看到前方有一片綠洲。 他快步跑了幾步,不小心摔倒了。 當我再次起身時,綠洲消失了,我意識到那是幻覺。
一點也不差。 但寫作,僅僅因為你不僅有初稿,還有第二稿、第三稿,甚至第十稿,你就永遠不能滿足于現狀。 順便說一句,我們國家的網絡小說市場那么大,人才那么多,但仍然沒有一部作品能夠與一流傳統文學的水平相媲美。 這并不是因為網絡小說作者不會講故事,也不是因為他們的技術不夠,而純粹是因為網絡市場。 他們被迫把一稿、二稿拿出來,直接賣掉。
我離題了。
剛才那段原本是在描寫沙漠中人們的絕望,但是沒有考慮到節奏穎怎么讀,所以就像是一杯涼水,而不是一滴在沙漠中拼命蒸餾出來的水。 讓我們調整一下句子的長度并做一些細微的改變。 所以它變成了第二稿,距離最終形式還很遠:
他獨自一人走在沙漠中,拖著沉重的腳步,身邊掛著空水瓶。 刺眼的陽光讓他大汗淋漓,讓他頭暈目眩。 突然,他隱約看到前方有一片綠洲。 綠洲。 他開始奔跑,跑得又快又瘋狂。 跑步。 跑步! 一不小心,他摔倒了。 他吐掉嘴里的沙子,踉蹌了一下,又站了起來。 綠洲消失了。 幻覺。
這段話沒有任何修改。 這個人物情緒的起伏純粹是通過節奏控制來寫的。
正如剛才所說,放棄漢字是一件遺憾的事。 語氣就是語氣。 音調和節奏的結合就成為節奏。 節奏不僅存在于詩歌中,也可以用于小說和戲劇中。 莎士比亞的戲劇都是用“iambs五音步”寫成的。 它們看起來像白話文,但實際上是詩歌,所以才有如此高的文學成就。
一個常見問題,評論區有人問了。 我會詳細更新的。 但基本原理是:如果把漢語拼音的四個聲調都畫出來,就可以像看水流一樣看四個形狀的走向。 就利用這個趨勢,和文章的內容結合起來。
例如,現在這一部分即將結束。 所以對于最后一句話,我不會用第二聲調說:這一部分結束了。 他看起來話還沒說完。
如果文章到此結束,我可能不會輕聲地說:我已經寫完了。 連續幾次以“了”結尾的句子,即使只有兩次,也特別煩人。 如果有三個,讀者可以點擊右上角。 (當然,凡事都有例外,如果這篇文章是用北京話寫的,這里的“了”字就帶聲調了。這個我會講不完,不過以后再說。)
要寫出停頓感,用一聲或四聲是比較合適的: 接下來我要講的是如何控制讀者情緒的起伏。 請繼續閱讀。
上面提到了一個關鍵點。 情緒的起伏。
這可以說是重中之重。 我之前強調過,有時候,寫得平淡一點就可以了。 所謂好鋼,是用在刀刃上的。 那么“刀”在哪里呢? 這時候讀者的情緒就必須改變。 書中最好處處都有這樣的場景,但如果太跌宕起伏,就會造成審美疲勞。 我們先放低標準,只考慮故事的高潮部分。
讀者的情緒如何隨著故事的高潮而起伏?
最好的方法是通過符號。
人類的思維方式是符號思維。 如果我在這里畫一個簡筆畫,問你這是什么,你不會說“這是一個只有幾條線的圓圈,其他的你就看不懂了”。 你說:“這是一個人。”
這就是文學與讀者的關系。 即使是過去兩個世紀最現實的俄羅斯作家也無法準確地描述事物和行為。 作者只是給讀者一個提示,剩下的就留給讀者想象和填補空白了。
符號利用了這一特性。 它無處不在。 當你看到五環時,你會想到奧運會,然后想到體育精神,或者體育丑聞。 當你看到一個蘋果并咬一口時,你想到的不僅僅是蘋果,而是……蘋果,我指的是蘋果公司,然后,幾乎在同一時刻,你想到高科技和賣腎。 甚至阿拉伯數字也是符號。 當我寫下“1+1=2”時,你想到的不僅僅是數學運算。 事實上,文字,尤其是像漢語這樣的象形文字,本來就是符號。 我認為中國文學要想創作出《尤利西斯》級別的作品,就必須探索象形文字的圖像元素。
以上是人類或某一群體的共同意識中的符號。 借東西的時候,一定要根據它的本意。 如果它不符合你的故事怎么辦? 沒關系。 小說家可以自己創作。
《西游記》中,孫悟空頭上的緊帶就是一個??象征。 它象征著克制,最好的情況是讓他悔改,最壞的情況則讓他屈服于權力。 到了小說的結尾,緊繃的帶子被解開穎怎么讀,這也象征著束縛的消失。
影片《盜夢空間》最后,不停旋轉的陀螺,真的可以說秒殺觀眾。 它的符號不僅結合了故事的元素(夢與現實),還結合了故事本身的哲學(什么是夢?什么是真實?)。 這是我見過的最高級別的符號之一。
符號的使用遠遠超出了動作的范圍,但由于主題是動作描述,所以我們將緊扣主題。 說到動作和象征的結合,我必須舉這個例子:
尾田榮一郎的《海賊王》,又名《海賊王》。
我一直把漫畫視為文學。 而《海賊王》雖然是少年漫畫,但無論從象征手法的運用,還是對讀者情感的調動方面,無疑都是天下第一。 讓我們看一個例子:
在漫畫早期“阿拉巴斯坦”章節的高潮中,主角路飛與該章節的反派鱷魚進行決斗。 先簡單介紹一下前因后果:故事發生地阿拉巴斯坦是一個沙漠國家,克洛克達爾是這個國家的英雄,保衛人民免受海盜入侵。 但實際上,他暗中控制國家降雨,造成全國干旱,只是為了中飽私囊,還有更大的陰謀。 他是一個潛伏在黑暗中的反叛者,一個地下皇帝。 這場決斗的高潮,恰好發生在阿拉巴斯坦王宮的地下。 鱷魚非常強壯,可以變成沙子,所以必須用水來傷害它。 路飛此前曾多次交手,但都失敗了。 這次他的拳頭沾滿了血和汗,每一拳都能擊中。 最后關頭,路飛一腳將克洛克達爾踢到了空中,乘勝追擊,打破了地宮的天花板,把他從地上撞到了天上,讓所有人都看到了。
而他用來獲勝的招式,也不過是雙拳隨意一拳而已。 但它恰好被稱為:風暴。
那么,路飛擊退克洛克達爾的“動作”包含了幾層含義:
主角變得更強,超越了曾經看似不可能擊敗的對手。 正義戰勝邪惡,將隱藏在“地下”的陰謀者暴露在空氣中。 血和汗(努力和決心)可以戰勝沙子(荒漠化和缺水)。 雨終究會出現,即使方向不正常
如果我把這部漫畫改寫成小說,符號已經準備好了,我只需要利用語言的節奏,最大限度地喚起情感。 例如:
拳頭破開了利刃。
堅不可摧的黃沙劍在兩只血淋淋的拳頭和十根汗濕的拳骨面前頓時變得不堪一擊。 拳頭飛揚,渴望勝利,如暴雨般向前沖向龜裂的大地。 鋒利的刀刃后面是沙子,沙子后面仍然是沙子。 沙子后面,又是沙子。 沙子,沙子,絕望的沙子。 但Riot并沒有放棄。 因為,在無盡層層黃沙的背后,是勝利自信、笑容邪惡的黑暗皇帝。
你為什么笑,你這個死強盜?
你只是一個凡人強盜!
繁榮。
拳頭打得很重。 繁榮! 繁榮! 一拳接著一拳,一拳又一拳。 打在小腹上,打在下巴上,打在鱷魚又大又光滑的背上。 拳頭是雨。 這是一場風暴,一場地球所渴望的風暴。 這是一場悲傷的雨,也是一場振奮人心的雨,也是一場磅礴而又不屑一顧的雨。 雨水將不再是人形的沙漠巨鱷壓在了地宮的天花板上,仿佛要連同黑暗之罪一起將天花板塌陷下去——不,是真的塌陷了。 天花板碎裂,巖石崩塌,鱷魚被狂暴風雨的拳頭從阿拉巴斯坦地下最深處一路打到了眾目睽睽之下的天空。 他的眼睛翻白了,掉了幾顆牙齒,在空中旋轉,用手臂搖晃著他那件昂貴的斗篷,好像他覺得自己還不夠尷尬。 在他的身下,順著他向上的軌跡,是一道螺旋狀的沙子,就像是垂死的龍卷風,早已失去了威力,卻還想一展風采。
路飛跌回了地宮的地板上。 他張開四肢,失去了所有的力氣。 但他笑容燦爛。
因為他贏了!
雨也贏了!
當讀者看到一個符號時,他們會想起該符號背后的含義。 作者發明的符號的使用實際上刺激了讀者的記憶。 在故事的高潮處,幾層先前壓抑的記憶和澎湃的情緒將通過一個符號爆發出來。 我稱這個符號為“開關”。 當開關打開時,百萬洪流一起傾瀉而出,勢不可擋。
《海賊王》中符號運用的巔峰,我個人認為,就是天空島那一集的金鐘。 如果你沒讀過《海賊王》又沒有時間,至少讀讀《伽倻島到空島》這一章吧。 這將是你的第一位教授如何講故事的老師。
以后有時間我可以再補充這一段,不過大體思路已經說了,大家可以自己體驗一下。
新穎的修飾手法、出色的語言節奏、深刻而多層次的象征意義是動作乃至任何描述脫穎而出的關鍵。 如果你讓我優先考慮,我會是三、二、一。 講好故事才是最重要的,新穎的隱喻只是細枝末節。
但寫到這里還是不夠。
接下來,需要進行修改。
不要害怕修改。 修改是文學的必然。 上面我隨便寫的幾句話作為例子,其實已經被評論區的同事指出了。 這很好,因為它表明閱讀這篇文章的人正在思考,并且思考是因為我提出的一些觀點。 這個重新思考的過程是修改過程中最重要的部分。 不要害怕修改,甚至為它們跳舞。 看完評論,我感到有點羞愧,自己的文筆還不夠完美,還是忍不住分析一下自己,讓人們知道我的錯誤只是一個聰明人假裝聰明。 我并沒有感到羞恥,以至于我想:“哇。” ,我得意的那句話居然有這么多問題,我應該盡快刪除這篇文章。”因為那只是初稿。
在初稿中,只要你不只是寫初稿,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原諒的。
王小波寫了《黃金時代》。 全書只有三萬到四萬字,但他寫了近二十年,每一個字都改了。 《黃金時代》獲獎后,他回去讀初稿,發現每一句話都讓他汗顏。 一部小說完全有可能達到“完美”,但我們可能沒有那么多精力。
你說,好吧,既然它不可能完美,那就別費心了。
好吧,如果你的初稿比王小波二十年的功力還要好,那就這樣吧。
但我沒那么偉大。 所以我會繼續改變它。 天才們帶著打磨得無可挑剔的金項鏈走進了文學世界的第一道門檻。 我,一個還在圖書館打字的職員,提著一桶金塊,大喊“我已經是大神了”。 快來膜拜吧”! 沒有什么是那么便宜的。
那么,大家:
要想脫穎而出,就必須在寫作時力求精益求精。
相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