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30 14:06:41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會同杭州師范大學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杭州師范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道德、智力、體力、藝術和勞動的承認。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2024年杭州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學校部門代碼:10346。
第六條 教育層次和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重點大學。
第七條 學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現有倉前校區(余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雪林街16號)、玉皇山校區(玉皇山路77號),占地3000余畝。
第八條 證書頒發: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并決策重大事項。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部門應當全程監督,確保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報名辦法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面向浙江省招生,小學教育專業(師范學院)70人,學前教育專業(師范學院)60人,特殊教育專業(師范學院)30人,護理專業160人。 入場。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2024年3月6日9:00至2024年3月15日12:00。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
1、具備報考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
3、中學綜合素質評價為B級(含)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歷屆學生為P級(含)及以上;
4、有志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應聘者;
5、考生類別: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專業招收普通考生。
6.考生學術能力測試成績要求: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考生報名“三位一體”報名時取得的成績作為報名資格條件。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單獨申請。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不能同時報考我校“優質綜合碩士水平高中教師培養試點”。
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站(),點擊“三一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按照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
第十六條 資格審查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學生按照學業考試折算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A級為10分,B級為5分,C級為2分,D級不計)。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專業按專業計劃數10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合格人員名單(得分相同的考生合并在一起); 護理專業按專業計劃數的6倍比例確定面試合格考生名單(成績相同的考生并列)。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數中,小學教育(師范教育)、學前教育(師范教育)、特殊教育(師范教育)專業不超過計劃人數的10倍,護理人數不超過計劃人數的6倍,直接進入面試。
考生自2024年3月28日起可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三一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登錄個人賬戶查看審核狀態。
第十七條 網上確認及支付
審核通過的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站,點擊“三一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按照網上提示的“網上確認流程”進行網上確認、繳納費用、打印報名表入場券(A4紙打印)。
網上確認及付款時間為: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8日16:0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4年4月11日至4月14日11:00。
第五章 綜合素質考試及錄取辦法
第十八條 綜合質量檢驗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1、綜合質量檢測方法
(一)考試時間、地點
初等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考試時間為:2024年4月13日; 護理專業考試時間:2024年4月14日。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專業綜合考試地點:杭州師范學院(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號)。
(2) 試驗方法
面試將在不同的學科中進行。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潛力。 具體內容如下(教師才藝表演期間,考生需自備除鋼琴外的用品):
成績查詢及入圍考生名單公布
綜合素質考試結束后,我校將在綜合素質考試成績60分(含)及以上的考生( ),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資格線為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成績相同的考生并入),護理專業是專業招生計劃數量的4倍。 線(得分相同的候選人將被列入一起)確定入圍候選人名單。 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站“三一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九條 準入辦法
1、符合我校綜合評價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考。 考生填寫的專業(類別)選擇必須符合專業(類別)的學科要求。 申請普通類初等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專業的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考生必須以我校為第一志愿提出申請,否則無效。 報考“三位一體”綜合評價的考生,須將希望填寫的專業與首次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專業一致。 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將進入后續申請流程。
2、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同的,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如果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錄取高考成績最高的考生。 具有高中階段相關選修課學分或相關選修課成績優秀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組成。
初等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 +綜合素質測試分數(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數(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級計分10分,B級計5分,C級計2分,D級不計分。
3、我校承認新高考改革前歷屆學生的高中考試成績。 其中,通用技術與信息技術合并,以較高等級作為“技術”學科考試成績,不計入自選綜合成績。 。
4、專業備案方式:對于入學的考生,學校根據專業備案分數優先原則,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1:1的比例劃定各專業校內備案基線。
5、招生時,各專業報考人數低于報考人數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報考人數的85%以內。
六、關于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學校請假。 未請假或逾期請假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復試。 復試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錄在考試誠信檔案中: 報名階段發現有下列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 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 入學后一經發現,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畢業后發現的2024年杭州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其學歷、學位證書作廢,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件、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騙取登記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充入學、允許他人參加入學考試或者獲取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六章 費用、獎勵和資助及相關政策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規定的統一收費標準。 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每人140元。 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免收申請費。 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收費制度。 學費由專業注冊費和學分學費組成。 學年開始時,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準的預繳標準預收學費,學年結束后結算。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景恒逸獎學金、馬云優秀師范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 建立了以保障經費為主體、發展經費為主導的聯合助學體系。 “獎、幫、貸、勤、補、減”六位一體制度,將保障資金與發展資金相結合。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入學后,按照杭州師范大學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獎學金助學文件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學校網站: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