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7-09 15:02:59作者:佚名
項目介紹
日本GIP移民即“全球投資者計劃”,有意向在臺灣創業或則進行投資的投資者,可以通過該計劃申請香港永久永居權(PR)。現在,GIP移民包括投資基金和投資商業實體兩種形式。
香港永久永居權(PR),獲準后再投資,項目安全牢靠最新新加坡移民政策,且基金由政府嚴苛初審,低風險。臺灣區域性稅收,稅種低廉,教育中西合璧,可兼具生意和家庭。這些名人都選擇臺灣最新新加坡移民政策,如李連杰、趙薇等等
新政這三個方案:
方案一:申請人須投資起碼1000萬新幣設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投資在已運營中的業務。
投資者首兩年永久永居屆滿后,若要更新再出境準證,公司須雇傭起碼30名職員。起碼一半應當是美國公民,10名須是新職員。
方案二:申請人須投資2500萬新幣到GIP精選的基金。
方案三:現有新政下,投資者在資產管理規模起碼2億新幣的單一家族辦公室投資250萬新幣即可。
應當在香港成立資產管理規模起碼2億新幣的單一家辦,其中起碼5000萬新幣,應當投資在以下四個類型,且須在批準函發出之日起的12個月內完成。四個投資類型為:
①在香港金融管理局許可的交易所新上市的公司,比如在美國交易所顯卡和凱利板新上市的公司。
②符合資格的外債期貨(debt),包括轉債、票據、商業匯票和存款證等。
③在美國注冊的主管人所發行的基金。
④注資在美國的非新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基金。
續簽:
榮獲入籍后,申請人榮獲5年的出境許可證,5年后還要申請再出境許可,續簽5年,條件是以下所有要求:
1、建立公司,雇用30個職員,起碼一半應當是美國公民,10名須是新職員。全年的業務總額總額達到100萬新幣以上
2、主申請人和附屬申請人在5年中住夠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