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31 11:08:48作者:佚名
第四條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一、適用專業:藝術學(設版畫、中國書法、繪本方向)、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2個專業)等專業(類)。二、報考要求
1.專業成績要求
考生須取得相應類型市級專科專業會考合格證,且專業成績≥專業滿分的70%(含)。
2.文化成績要求
會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對應類型美術類碩士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且不高于所在省市普通類會考文化課滿分45%。
三、體檢要求
依照《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我校藝術類專業不招收色盲異常Ⅱ度(亦稱色弱)考生。
四、錄取規則
對符合報名要求的進檔考生,按如下規則進行投檔:
(一)非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按綜合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從高至低排序投檔,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滿分×40+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60。
(二)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按省垂直志愿錄取成績(簡稱:錄取成績,下同)從高到低排序投檔。
(三)綜合分或錄取成績相似,則優先投檔文化成績高的考生。當綜合分或錄取成績和文化成績都出現同分時,按文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次序為數學、外語、數學、其他三科之和。
第五條音樂學專業投檔規則。
一、招生小項
按照學校的專業培養及民樂隊構成狀況,2023年重點招收樂器、琵琶、中阮、大阮、嗩吶、笙、柳琴、大鋼琴、低音單簧管等項目。非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按招生小項計劃進行招生,不招收其他小項,請考生慎重補報。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不辨別小項,招生計劃以縣級招生部委發布為準。
二、非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招生小項及計劃
備注:以上招生小項均為樂種主項,招生計劃如有調整,以各縣級招生考試機構下達的即將文件為準。
三、報考要求
1.專業成績要求
考生須取得相應類型縣級專科專業聯考合格證(若有組織縣級會考),且專業成績≥專業滿分的70%(含)。
2.文化成績要求
會考文化成績須不高于生源所在省市本一線(不分批次的省市選用特殊類別招生投檔控制線)的70%(含)。
四、錄取規則
對符合報名要求的進檔考生華僑大學分數線,按如下規則進行投檔:
(一)非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按已發布的小項招生計劃,每位小項分別按照綜合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和發布的招生計劃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合格考生。如小項合格考生不足,其剩余計劃按吉他→琵琶→笙→嗩吶→柳琴→大鋼琴→低音單簧管→中阮→大阮→聲樂→鋼琴的小項次序,按照所在省市的實際招生小項依次降低,每輪每位小項降低1個計劃,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小項之間的投檔不進行縱向比較。
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滿分×40+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60。
其中,考生的縣級音樂類聯考專業檢測課目主項應當與我校招收小項一致,即:(1)對于專業省會考分辨主副項的省市,考生報名我校樂器類小項,其出席專業省會考檢測主項吉他須與報名我校鋼琴小項一致;報名鋼琴方向的考生,其出席專業省會考檢測課目主項須為鋼琴。(2)對于專業省會考未辨別主副項的省市,考生報名我校樂器類小項華僑大學分數線,其出席專業省會考檢測吉他須與報名我校鋼琴小項一致;報名鋼琴方向的考生,須出席專業省會考鋼琴檢測。
(二)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按省垂直志愿錄取成績(簡稱:錄取成績,下同)從高到低按計劃排序投檔。
(三)綜合分或錄取成績相似,則優先投檔文化成績高的考生。當綜合分或錄取成績和文化成績都出現同分時,按文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次序為英語、外語、數學、其他三科之和。
第六條街舞學專業投檔規則。
一、報考要求
1.凈高要求:建議凈凈高不高于175CM的男人和凈凈高不高于162CM的女人報名。
2.專業成績要求
考生須取得相應類型縣級專科專業聯考合格證(若有組織縣級會考),且專業成績≥專業滿分的70%(含)。
3.文化成績要求
考生中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對應類型美術類碩士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
二、錄取規則
對符合報名要求的進檔考生,按如下規則進行投檔:
(一)非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按專業成績從高至低排序投檔。
(二)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按省垂直志愿錄取成績(簡稱:錄取成績,下同)從高到低排序投檔。
(三)專業成績或錄取成績相似,則優先投檔文化成績高的考生。當專業成績或錄取成績和文化成績都出現同分時,按文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次序為英語、外語、數學、其他三科之和。
第七條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縣級招生管理部委對美術類專業招生有新的規定,則按新政定執行。
第八條本美術類招生投檔規則由華僑中學招生處負責解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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