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24 15:03:01作者:佚名
針對國家考試的犯罪行為
我國刑法上已有明確規定
但雅思考試、托??荚嚨?/p>
域外機構組織的考試
如果泄題了
應當如何定性,如何量刑?
近期,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了2024年上海法院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領域的十大典型案例。在這些案例中,有一宗涉及物流從業人員串通作案,非法獲取雅思考試試題的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圖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10人勾結盜取雅思試題牟利
考前一晚發答案給學員
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間上海雅思培訓,徐某文與崔某東、鄒某、辜某等人相互勾結,意圖謀取巨額利益。他們與負責雅思試題運輸的物流公司內部人員丁某杰、周某串通一氣,在考試前不為人知地將裝有試卷的密封箱從物流網點竊取。
為了遮掩真相,李某明選擇關閉了監控設備,營造出一種“毫無痕跡”的錯覺。接著,他們把試卷箱搬運到了租來的民宿,拆開箱子,拍照記錄內容,并摘錄相關信息,之后又重新將箱子密封,悄無聲息地將試卷安全送回原來的網點。
辜某在拿到試題后,承擔起編制標準答案的重任,并指派崔某東等人雇傭專業寫手,針對作文題目創作“范文”。同時,其他人或單獨行動,或借助被告人徐某、劉某、梁某理等人的力量,在全國范圍內招募考生。他們還開設了考前輔導班,并從中收取費用。在考試前夕,他們會將預先準備好的雅思試題和答案分發給學員,要求學員閉門進行記憶。
經審計:
徐某文、崔某東、鄒某三人參與的經營活動,其非法所得金額高達1589萬元以上。
辜某參與場次涉及非法經營數額為1547萬余元;
徐某、劉某、梁某理三人參與的培訓活動,其面授費用分別達到了140萬以上、150萬以上、600萬以上,而他們各自從中獲得的收益分別是125萬以上、42萬以上、6萬以上。
丁某杰和李某明,這兩名涉嫌盜取試卷的物流人員,他們所涉及的試卷盜竊行為,影響的場次眾多,導致面授培訓費用損失高達1300余萬元。
周某竊取試卷相關場次涉及面授培訓費用200余萬元;
丁某杰接受了徐某文支付的130萬元款項,其中他轉給了梁某理54萬元,另外,周某也收到了32萬元的款項。
法院:
侵犯著作權罪,而非商業秘密罪
我國刑法對法律所規定的國家考試設定了特定的罪名,然而,對于由境外機構舉辦的考試,比如雅思和托福等,則不包含在內。
上海法院指出,對于通過竊取境外考試試題以獲取非法收益的行為,在刑法中的定性問題上存在顯著的分歧。
一審法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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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文等十人,以謀取利益為目的,擅自獲取雅思考試題目,進而將其內容復制為授課資料,并組織考前輔導班向考生分發。據此,法院認定他們的行為侵犯了著作權,進而做出如下判決:
對被告人徐某文因侵犯著作權罪作出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同時并處繳納罰金人民幣二百四十萬元。
判處被告人崔某東、鄒某、辜某有期徒刑3年;
其他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從兩年半至一年不等,同時還需繳納相應的罰金。
一審判決后,徐某文、崔某東、辜某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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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考試的每場考試試題均由編寫者對文字內容、題目形式等方面進行個性化設計上海雅思培訓,其選擇與編排獨具匠心,屬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范疇。被告的行為涉嫌復制和發行,且非法所得及非法經營數額均十分龐大,依照法律規定,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法院明確表示,雅思考試系境外舉辦,權利主體的組織活動不可被認定為商業經營活動,故此不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的罪行。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了上訴,堅持了最初的一審判決。
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指出,本案從雅思考試試題是否滿足商業秘密的必要條件、是否構成作品以及是否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進行評價等多個維度進行了深入剖析,這對審理類似案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來源 | 新聞坊、上海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