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29 16:02:59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入執行教育部關于“依法招生”的指導方針,確保江西理工大學全日制本科招生活動的規范性,切實保障學校和考生的正當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出臺的規章制度,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江西理工大學。
第三條 學校標識碼:。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辦學層次:研究生(博士、碩士)、普通本科。
第六條校址及辦學地點:
1.贛州校區:
三江校區,江西省贛州市客家大道1958號;
紅旗校區,江西省贛州市紅旗大道86號。
2.南昌校區: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雙港東大街1180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學校設立了一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由校長及分管校領導等人共同組成。該小組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制定學校的招生政策,并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進行討論和決策。此外,領導小組下設有辦公室,該辦公室隸屬于招生就業處,并由招生就業處的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第八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辦公室,該辦公室專司負責組織與執行普通本科招生事宜2023年江西理工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并具體承擔日常招生工作的各項任務。
第九條,完善招生錄取的監督與制約體系,強化紀律與責任的雙重約束,積極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全力保障考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三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名稱和證書種類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若能完成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全部課程,且各科成績均達到合格標準,并滿足學校的畢業條件,將授予江西理工大學頒發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同時,若符合學位授予的相關條件,還將被授予學位證書。
第四章 招生計劃
依據江西省教育廳核發的招生方案進行錄取,具體招生名額可參考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發布的招生方案。
依據教育部規定,我校所保留的招生名額未超過本校本科招生總額的百分之一。這些預留名額的分配,將嚴格按照考生的成績高低和志愿填報的先后順序進行錄取。
第五章 招生科類及條件
第十三條規定,該校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為省)范圍內,對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的文科、理科、普通類、藝術類以及體育類考生開放招生,同時亦招收港澳臺地區學生及海外華僑子女。
報考我們學校的每一位考生都必須接受身體檢查,并且要真實地記錄下自己的過往病史。體檢工作需嚴格遵守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同時也要遵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前衛生部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及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與就業權益的通知》等規定。
體檢結果為“不合格”者,學校不予錄取。
體檢結果顯示為“合格受限”的考生,該校相關專業的錄取將不予考慮,具體規定包括:
色弱患者不宜報考的專業包括: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生物工程以及環境工程。
色覺異常Ⅱ度,亦稱色盲2023年江西理工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此類情況者不得報考的專業包括: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生物工程、環境工程,以及設計學類中的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還有礦物加工工程以及冶金工程。
對于無法精確辨認紅、黃、綠、藍、紫等顏色中的任何一種顏色,如導線、按鍵、信號燈或幾何圖形的人員,以下專業不予錄取: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生物工程、環境工程、設計學類(包括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礦物加工工程、冶金工程、數字經濟、工程造價、應急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以及行政管理。若無法精確在顯示屏上辨認出紅、黃、綠、藍、紫等顏色中的任何一種,則不得被錄取至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相關專業。
體檢結果顯示為“合格不宜”的考生,不宜選擇就讀相關專業的學校,考生需依據個人實際情況,自主且謹慎地做出報考選擇。
對于高考分數達標、身體狀況允許完成所報考專業學習、生活可獨立自理的殘疾學生,將給予常規錄取資格。
英語專業學生在外語考試中僅限考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教學及培養過程中所使用的外語為英語;而與俄羅斯阿穆爾共青城國立大學合作辦學的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其教學培養過程中所使用的外語則是俄語;南昌校區的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軟件工程學院、商學院以及先進銅產業學院所轄專業的外語教學課程僅提供英語;而對于其他專業,報考時外語語種的選擇則沒有限制。
第六章 錄取規則
學校會依據各省份的生源狀況來設定調檔的比例。對于采用順序志愿進行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會超過公布計劃的120%;而對于采用平行志愿進行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通常不會超過公布計劃的105%;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特定的規定,則需依照其規定執行。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文件指導原則,學校在審查檔案過程中,承認由教育部備案的各省級招生管理機構對考生所賦予的全國性及地方性加分政策及其對應分數,但總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七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錄取事宜需依照該省(市)制定的文件來進行。對于采用院校專業組模式進行投檔的省(市),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范圍內,需依據考生的投檔成績,依照“分數優先、尊重專業志愿”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
普通文理專業的錄取工作,是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并依照“分數優先、尊重專業志愿”的原則來決定具體專業,同時不設定專業之間的分數差距。
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未能如愿時,若考生同意專業調劑,學校將依據考生的投檔成績、綜合素質評估等信息進行調配,使其進入招生計劃中尚未招滿的專業;而對于那些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且拒絕專業調劑的考生,則將執行退檔操作。
第十八條,對于來自不同省份的同分進檔考生,錄取工作將依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機構發布的文件進行操作。如果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機構沒有制定具體規定,那么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理科類考生將依次按照數學、外語、語文、理綜成績的順序來決定專業錄取;而文科類考生則依次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文綜成績的順序來決定專業錄取。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或城市,若對投檔成績相等的考生在專業選擇上有具體規定的,則需遵循該省份或城市的政策進行操作;若沒有具體規定,則需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考慮:首先,參考考生語文和數學兩科的總分;其次,考慮語文或數學單科的最高成績;接著,查看外語單科成績;然后,評估首選科目的單科成績;再者,比較再選科目的單科最高成績;最后,比較再選科目的單科次高成績,并按照這些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條件:針對美術與設計類等相關專業的考生,我們認可其生源地省份的統考或聯考成績。只要考生在專業和文化成績上達到所在省份設定的本科錄取標準,就有資格申請報考我校。在投檔排序方面,我們將遵循生源地省份招生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如果生源地省份的招生管理部門沒有制定具體規定,我們將依據考生的綜合成績進行排序。
綜合分=專業成績*40%+文化成績*60%
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二十條關于體育類專業的錄取規定:只要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所規定的本科錄取標準,就有資格申請報考我校的體育類專業。在投檔和排序的過程中,我們將嚴格遵循考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如果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管理部門沒有制定具體的規定,那么我們將依據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以決定錄取順序。
第二十一條專項計劃錄取規定,國家專項計劃針對江西省的2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以及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進行定向招生,其錄取批次與統招專業相同;地方專項計劃則針對江西省農村地區進行定向招生,其錄取批次亦與統招專業一致;而蘇區專項計劃則針對江西省內54個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涉及的縣份進行招生,其錄取批次同樣與統招專業同步。
第二十二條 規定,男女錄取比例并無限制。一旦考生被錄取,其專業選擇將保持不變。然而,在入學后的第二個學期,考生可以依照學校的相關文件,提出更改專業的申請;同時,也有資格申請輔修其他專業或學位。
第二十三條規定,藝術和體育類專業的招生僅依據考生的志愿進行,不包含在專業調劑的范疇之內。而諸如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家及地方專項計劃、蘇區專項計劃、軟件工程及創新實驗班等,其調劑僅限于各自所屬的專業類別。
為達成學校打造“稀土領域世界一流學科”的宏偉目標,致力于為國家稀土戰略資源產業的高質量發展輸送一批高水平的稀土領域專業人才,我校與中科院贛江創新研究院攜手共建創新實驗班。該班部分招生對象為江西、河南、安徽及福建地區的優秀學生,而另一部分學生則將在新生錄取后,由學校統一組織校內公開選拔。關于具體的專業招生計劃,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站進行查詢。
該創新實驗班對高考科目成績設定了如下標準:英語科目(外語)的分數不得低于115分,數學科目的分數則不得低于110分,這兩個科目的滿分均為150分。
學校設立的先進銅產業學院(鷹潭)經教育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批準,成為首批成立的現代產業學院之一。它不僅是江西省唯一獲此殊榮的現代產業學院,而且還是學校積極融入江西省萬億規模的有色金屬產業規劃,借助冶金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等國家一流專業建設平臺,充分發揮鷹潭市在銅產業鏈上的地理優勢,與鷹潭市政府共同建設的學院(位于江西省鷹潭市信江北大道58號)。學院開設了冶金工程、金屬材料工程以及軟件工程(智能制造方向)三個本科專業。新生入學后,冶金工程和金屬材料工程專業的學生在三江校區接受第一年的教育,隨后兩年至四年則轉至鷹潭校區學習;而軟件工程(智能制造方向)專業的學生在南昌校區完成第一年的學習,接下來的兩年至四年則轉移至鷹潭校區繼續深造。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招生規定被錄取的學生,需攜帶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期限和學校要求內完成報到注冊。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報到,學生應向學校提出請假。若未請假或請假超時,除非是遭遇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否則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安排為期三個月的資格審核。若審核結果顯示不合格,學校將依照國家相關法規進行處理,直至作出取消入學資格的決定。對于任何被發現有欺詐行為的個案,一旦核實,將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七章 大類培養與專業分流
第二十七條 規定,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以及產品設計這三個專業將按照大類招生和培養的方式進行,其培養的總體平臺被命名為“設計學類”。
第二十八條 規定,土木工程專業實施大類招生及分方向進行培養,具體方向涵蓋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以及城市地下空間工程等領域。
第二十九條,冶金工程專業實施大類招生和分方向培養機制,涉及的方向有:冶金工程(專注于有色金屬冶金領域)、冶金工程(專注于鋼鐵冶金領域)以及冶金工程(專注于稀土冶金領域)。
第三十條 規定,機械工程專業實施大類招生并按不同方向進行培養,具體方向包括機械工程(專注于智能礦冶機械領域)以及機械工程(專注于數字液壓機械領域)。
第三十一條,自第二學期起,“設計學類”專業將進行專業方向的劃分;而土木工程與機械工程兩個專業,也從第二學期開始實施專業方向的細分;至于冶金工程,則需等到第四學期才開始進行專業方向的劃分。在完成專業(方向)的劃分后,緊接著的學期將依據劃分后的專業(方向)進行相應的培養。
第八章 獎學金與助學金
第三十二條 我國高等教育階段構建了一套融合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兵役教育資助、社會獎助學金、學校綜合獎學金、勤工助學和學費減免等多種資助形式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扶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一旦被大學錄取,他們可以通過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準時完成入學手續。入學伊始,學校便對其家庭經濟狀況進行了詳細審查,并據此實施了多樣化的資助策略。在學費和住宿費方面,主要依靠國家助學貸款,同時輔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資源;而在生活費方面,則以國家助學金為核心,輔以勤工助學等途徑。
第九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三十三條,學校依據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以及物價局所發布的文件中規定的標準,對學費和住宿費進行收取。
學校的學年學費規定如下:文科類專業的學費為4380元或4660元每學年;理工科類專業的學費則是4940元或5220元每學年;藝術類專業的學費為9600元每學年;軟件工程專業在第一、二年收取10000元每學年,第三、四年則是9000元每學年;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為16800元每學年。
自2024級新生開始,我校普通本科專業將實施學分制收費制度,此規定不適用于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該收費體系包含專業學費與學分學費兩項。專業學費按年度計收;學分學費則按照每學分100元的標準收取,具體金額依據“先選課后付費”的原則,根據學生每學期所選課程的實際學分來確定。我校學生在遵循學分制培養計劃順利畢業時,所支付的總學費金額原則上不會超過采用學年制的學生所需繳納的學費總額;具體的收費標準,需以江西理工大學計劃財務處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的為準。
若學費發生變動,將依照江西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最新規定進行實施。
第三十四條 規定,住宿費用將依據住宿的具體條件,按照不同的檔次進行計費,其最高標準不得超出每學年1000元。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明確指出,年度招生計劃以及各省及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在教育部完成審核程序后,應以省級招生機構對外公布的方案為準。
學校嚴禁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招生錄取事務,對于以學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有權依法追查其法律責任。
本章程僅對2025年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活動有效,并自公布之時開始執行。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相關政策發生變動,則應依據變動后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江西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若本章程與教育部出臺的相關政策存在沖突,則應遵循教育部的政策規定。
第三十九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電子郵箱:。
第十一章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招生信息網址:
電子信箱:@
1.贛州校區
電話: -
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客家大道1958號
郵編:
2.南昌校區
電話: -、(兼傳真)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雙港東大街1180號
郵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