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7 14:10:03作者:佚名
申請單位:
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處理狀態:
得到正式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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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2023/03/13
審核時間:
2023/03/13
教育類型:
普通高等教育
批準文號:
27
人數:
1500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招收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及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通知》(教發[2023]53號)精神,制定本章程。省教育廳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 。
第二條 學院自主招生(以下簡稱“自主招生”)應當嚴格落實“陽光工程”,完善規章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嚴格監督管理,優化服務流程,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 執行。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0824,河南省招生代碼:6261。
學校性質:公立。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大學校園。
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簡介
河南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54年,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是專科層次的學歷教育。 學院被認定為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列入教育部“雙高計劃”建設單位。
學院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堅持“創新、優質、開放、融合、發展”的辦學理念和“學生—以立德為本,立德樹人”。 堅持“質量立校、全面提升、追求卓越、跨越發展”的總體工作思路,注重內涵建設,實施目標導向的人才培養戰略。
學生完成學業并成績合格后,將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機構的大專文憑。 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等級考試后,考試合格的還可以獲得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三章 招生對象
第五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
2、通過河南省2023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招聘考試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六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3年學院自主考試專業及計劃見附表。其中,普通類招生(含普通高中生、普通中職生、社會考生)1330人,普通類招生150人。藝術類、退役軍人單獨計劃學生20名。 學院將根據申請情況調整招生計劃。 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計劃另行實施,學院可根據實際報名情況進行調整。
第五章 培訓形式
第七條 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全日制。 軟件技術專業學制2年,其他專業學制3年。
第六章 報名及志愿者申請
第八條 登記
符合單次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仔細閱讀我院自主招生考試招生規定,并于3月22日9:00至3月24日18:00登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 ,2023年。填寫網上報名表,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規定填寫我院報名表。
第九條 專業志愿者申請
凡申請入讀我院的考生,必須按照我院專業申請規則填寫專業申請表。 我院專業志愿者申請細則如下:
1、各類考生可根據生源類型填寫1-5項專業偏好。
2、普通高中考生(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普通中職考生、社會考生(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可填寫以下專業:工業機器人、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模具設計與制造、數控技術、智能焊接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現代移動通信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烹飪技術與營養學、中文西點糕點技術、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智能食品加工技術、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游學管理與服務、大數據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應用、移動應用開發、軟件技術、大數據與會計、工商企業管理、電子商務、市場營銷、現代物流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智能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車身修復技術方向)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定損與評估方向)、汽車制造與檢測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建筑室內設計(空間設計)、機電一體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應用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大數據與會計(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合作辦學)、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學院)。 其中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應用技術(中外合作辦學)三個專業與馬來西亞國民大學聯合舉辦,大數據與與美國夏威夷大學卡皮奧拉尼學院(KCC)聯合舉辦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三個專業狀態。
3、藝術類考生(報考表演藝術、舞蹈表演、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學生類型不限),可填報以下專業:美術藝術類:產品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平面廣告藝術設計)、影視動畫; 音樂(聲樂):音樂表演(聲樂); 音樂(器樂):音樂表演(器樂); 音樂(舞蹈):舞蹈表演; 表演類別:表演藝術。 考生只能填寫一類藝術招生專業,不得跨專業填寫,也不得與普通專業混合填寫。 專業混合報考的,僅保留與考生第一專業志愿相同類別的專業,其他專業視為無效,按照第一專業志愿組織考試。
4.申請職業資格證書積分或職業學校技能競賽獲獎積分的人員(僅限普通中職考生、社會考生、藝術考生)不得跨專業類別填寫申請,必須填寫與職業資格證書或競賽相關的申請。 獲獎項目均屬于同一專業類別(招生專業與專業類別對應關系見附表)。 不同專業類別的專業均視為無效。 未申請積分的,可以跨專業填寫申請,不分類別。
5、退役軍人可報讀與普通高中生相同專業。
6、我院招生時不對各類考生的專業偏好進行調整。
第7章 考試
第十條 審查須知
1、打印準考證:報考我院2023年高職高考的考生須于4月4日9:00至4月6日18:00登錄河南職業技術學院民辦招生管理系統(網站)打印準考證(具體操作方法請參見網站首頁操作說明)。
2、考試時間:4月8日(具體時間及要求見準考證)。
3.考試地點: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一條 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
各類考試大綱將于2023年3月21日在高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一)普通高中考生
1、文化素質測試
考生的高中學術能力測試成績用于轉換。 考生將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的成績折算成分數相加,即為文化素質測試分數,滿分200分。 轉換方法如下:
(一)語文、數學科目,A級成績折算為30分,B級折算為23分,C級折算為16分,其他成績不折算分。
(二)政治、外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成績折算為A級20分,B級15分,C級10分。 其他成績不折算為積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
(一)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二)考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職業素質、職業潛力、職業傾向和綜合能力。
(三)試卷成績:200分。
(二)普通中等職業考生和社會考生
1、文化素質測試
(一)考試方式:9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考試。
(三)試卷成績:200分,其中語文70分,數學70分,英語60分。
2.職業技能測試
(一)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二)考試內容:主要測試與所選專業學習和職業發展要求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求,包括常識判斷、基本職業能力和綜合能力。
(三)得分:200分。
3、專業技能水平評價
分數根據考生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水平或者參加全國、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成績進行評分。 具體評分規則參見本章程第十二條。
(三)藝術類考生
1、文化素質測試
(一)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語文。
(三)試卷成績:100分。
2.職業技能測試
(一)表演藝術、舞蹈表演、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考試形式:才藝表演,時長3分鐘,滿分300分。
(2)藝術類專業考試形式:素描,時長180分鐘,滿分300分。
3、專業技能水平評價
成績根據考生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水平或者參加全國、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成績進行評分。 具體評分規則參見本章程第十二條。
(四)退役軍人
已退役軍人的考生免試文化素質測試,僅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
(一)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二)考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職業素質、職業潛力、職業傾向和綜合能力。
(三)試卷成績:200分。
第十二條 職業技能水平評價辦法
考生須于3月25日9:00至18:00期間向學院提交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或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原件需驗證)(地點:招生大廳) ,行政大樓一樓就業部)。 我院將對證書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者給予積分。 未提交復印件(原件)的人將不會獲得積分。 具體評分規則為:
1、獲得初級工級職業資格證書折算為10分; 取得中級工級職業資格證書折算為30分; 取得高級工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折算為60分。 候選人擁有多項職業資格證書,只有分數最高的才會被選中。
2、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協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并獲得省級三等獎的考生,折算為60分; 獲得省二等獎以上的考生折算為80分。 考生曾多次獲得技能大賽獎項英語作文,只有得分最高的選手才能入選。
3、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學校技能競賽獲獎項目必須與填寫的專業類別相關,否則不予積分。
第八章 錄取規則及辦法
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
1、普通高中考生錄取分數=文化素質測試分數+職業適應測試分數。
2、普通中等職業考生和社會考生錄取分數=文化素質考試分數+職業技能考試分數+職業技能等級評定分數。
3、藝術類考生錄取分數=文化素質測試分數+職業技能測試分數+職業技能等級評定分數。
4、退役軍人考生錄取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第十四條 入場規則
1. 錄取成績
我院2023年單次招生將分為不同類別的學生,根據申請情況確定每類學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 對于退役士兵的單獨計劃,將劃出一條單獨的線。
2. 入學方式
成績超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選擇的專業確定專業,擇優錄取。
3.學院可根據各類生源申請情況,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4、當某些專業報考人數不足時,學院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或征集志愿者。
對于已完成課程但與錄取考生成績相同的,將優先轉入未填補類別和專業空缺計劃。 如無空缺計劃轉學,普通高中考生按照職業適應成績、文化素質評價成績排序(相同則按語文、數學、政治、外語、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錄取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 根據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普通中職考生、社會考生、藝術考生。 退役軍人考生對成績相同的考生進行補考河南省普通高中綜合系信息管理系統,確定錄取結果(具體補考時間以學院網站公布)。
第十五條 結果發布
考生成績將通過學院統一招生管理系統(網站)公布。 發布期間,考生可登錄招生統一管理系統進行查詢。 對成績有異議的,可攜帶身份證到學院申請成績復核,個別招生督導組將按規定進行復核。
自考招生擬錄取名單由學院個別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如對擬錄取結果有異議,可攜帶身份證到學院申請復議,個別招生督導組將按規定進行審核。 公示完畢后,報河南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
第九章 技能優秀人才免試錄取
第十六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試錄取:
1.在教育部主辦、協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榮獲三等獎以上,或者在教育部主辦、協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省教育行政部門誕生。
2、在職中職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并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及以上稱號。
第十七條 符合免試錄取資格的考生須于2023年3月22日9:00至2023年3月24日18:00登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填寫網上志愿申請,并按照相關要求填寫申請表來申請我院。 3月23日9:00至18:00提交《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度拔尖技能人才免試考生申請表》(可在我院招生網站下載),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證書原件交學院(地點:行政樓一樓大廳招生就業辦公室)。 免試專業必須是與獲獎或職業資格相關的專業,否則申請視為無效。 經教育部門審核同意后,可免試錄取。 免試學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第十章 費用及補貼政策
第十八條 收費
學院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物價廳規定的學費標準收取學費。 具體標準為:文科專業3700元/生·學年,理工科專業4200元/生·學年(根據河南省相關規定,智能焊接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應用提高15%至4800元/生·年),藝術專業:6000元/生·年,軟件專業:8100元/生·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6000元/生·年; 各專業具體學費詳見招生計劃。 住宿費標準擬為:600元/生·年。 政策如有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獎勵和助學金
學院有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以國家獎學金、高校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為主,輔以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 具體項目及標準如下:
1、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
3、國家獎學金,每年:一等4300元; 二等座3300元; 三等座2300元。
4、國家助學貸款按學費加住宿費確定,每年最高限額12000元。
5、學院綜合獎學金,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六、勤工助學政策、學費減免政策和臨時困難補助政策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
第十一章 相關事項
第二十條 單獨招生的考生在各方面與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條 退役軍人考生錄取后,必須將檔案轉入學院,參加全日制培訓。 以單一錄取方式錄取的大學新生,入學后將進行資格審查。 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體檢不合格者,將被取消資格。
第二十二條 自主招生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河南省普通高中綜合系信息管理系統,不再參加高考和其他類型的普通高考。 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高考和其他類型的普通高考。
第二十三條 我院一切招生相關信息均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站發布。 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對冒用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以免上當受騙。
第十二章 個人招聘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機制
第二十四條 學院成立獨立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學院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加強領導。獨立招聘工作。
第二十五條 學院成立個人招生督導組,對個人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對于各種作弊和違規行為,您可以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舉報。 舉報電話:-,舉報郵箱:。
第十三章 違規行為及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 應聘者本人應當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本次招聘。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規定,對違規違紀、騙取單次錄取資格的考生,將一一查處,并記入考生學院高考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