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4 17:11:09作者:佚名
近日,廣東省教育考試局發布關于2021年普通高中學歷考試考生成績劃轉的通知。為方便普通高中考試成績(以下簡稱“成績”)劃轉跨省(市、自治區,以下簡稱“省”)學歷認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2021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資格考試考生成績轉移辦法
1. 分數轉移方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認證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年第12號)要求,按照簡化服務流程、簡化操作程序的原則,為更好地服務廣大考生2023廣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查詢,提高工作效率留學之路,外省戶籍考生在我省高中學校就讀期間參加我院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取得的成績需轉出我們省的。 我省原則上不再審核頒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書》。
考生可向有關省級學歷考試管理部門提供成績證明(含電子版)。 相關省級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部門可到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首頁“報名”入口,進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成績查詢”(網站),也可以查詢核實考生的考試成績可憑考生號和密碼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考試成績欄目查詢。
詳細信息:廣東省2021年高中學業水平資格考試考生成績轉學辦法
2. 轉成績方法
我省戶籍考生在外省高中就讀期間參加外省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歷考試取得的成績轉入我省普通高中采用學歷考試成績轉移管理系統,在線完成考試成績轉移手續。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不受理非我省注冊考生的成績轉移申請。
(一)考生網上報名。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我院開通《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歷考試成績轉學管理系統》(招生見文末提示;考生也可前往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局網站首頁的“報名”入口進入“高中學業考試-考生成績轉移”)。 各市招生辦或考試中心(以下統稱招生辦)應通知相關考生在此期間自行登錄,提交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課)。政治、歷史、地理、物理等)按要求在線。 化學、生物)成績轉移申請及確認。 逾期申請將被關閉,不再接受。 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僅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不作為春季學業考試成績錄取高職院校的依據。
(二)候選人提交相關材料。 考生網上提交身份證、省戶口簿(家庭主頁和個人頁,下同)和普通高中學歷考試成績證明(成績證明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考試機構出具并加蓋印章)。 加蓋公章,下同)等相關材料2023廣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查詢,并在線確認并簽署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點擊下載)。 本人承諾所填寫的所有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實、準確、有效,不隱瞞、捏造事實,不存在弄虛作假等失信行為。
(三)縣級招生辦公室受理并公示申請。 2021年1月16日至30日,縣(區、市,以下簡稱縣)招生辦公室受理并公布申請。 縣級招生辦、中學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學管理系統”,使用“數據維護”菜單下的“考生成績轉學審核”,辦理成績轉學初審根據考生提交的相關材料在線進行。 手續。 相關材料必須認真核實。 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聘者,不予錄取。 同時,將公開候選人提供的相關信息,提供舉報郵箱、電話、受理舉報單位、郵寄地址。 接到舉報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及時調查處理。
(四)市招生辦公室審核。 各市招生辦須于2021年2月15日前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歷考試成績轉學管理系統”,使用“數據維護”菜單下的“考生成績轉學審核”對縣-級別招生辦公室的初步審查。 對于考生提交的相關材料,務必確認考生已轉出所有科目成績。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成績按照及格或不及格成績上報。 外省考生成績按等級上報。 等級換算表:點擊下載。
(五)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對考生的成績轉移申請進行網上審核,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在網上公布審核結果。考生可進入系統查看審核結果。 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于3月20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載打印《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資格考試成績認定證書》; 過期后,系統將關閉,用戶將無法下載和打印。 證書,但不影響轉學分數在招生中的使用。 傳輸流程:點擊下載。 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的普通高中學歷考試轉學成績是否可以作為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依據,按照當年高考招生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詳細信息:2021年廣東省高中學業水平資格考試考生成績轉學辦法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學歷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繼續深造的重要依據。 它們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之一,關系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各地要抓緊做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成績劃轉審核工作,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工作責任,確保2021年成績劃轉工作按時完成并根據需要。 考生還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及時跟蹤轉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