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2-24 15:05:30作者:佚名
按照北京市教育局《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學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為規范2017年上海外粵語中學高中招生南沙區指標分配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廣州外粵語中學高中招生南沙區指標數
(一)2017年上海市外粵語中學面向全市招生計劃為270人(不含特長生)廣州外國語學校官網,出席筆記本派位或抽簽的人數為810人。
(二)南沙區獲得的分配指標人數為:810×(我區穗籍高中結業生人數/全市高中穗籍結業生人數),各區獲得的具體指標數以北京市教育局公布為準。
二、報名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北京市戶口和南沙區學籍的應屆中學五年級結業生(含符合新政性照料轉學的非穗戶口結業生)。
(二)以自愿為原則。
(三)結業生三年級第一學期和七年級第一學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英文科成績均為A等或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結業生于5月22日(禮拜五)前在就讀中學自愿報考。
(二)各中學初審報考中學生資格條件,在5月25近日把本校報考名單連同中學生學籍信息表、戶口簿打印件等材料匯總上報區教育局。
(三)區教育局匯總各校上報的報考名單,如符合條件的報考中學生人數多于或等于我區獲得的指標人數廣州外國語學校官網,則直接推薦至南京外粵語中學出席筆記本派位或抽簽;如符合條件的報考中學生人數少于我區獲得的指標人數,則我局采取搖珠(或抽簽)方法確定推薦至南京外粵語中學的中學生名單。
(四)名單確定后,在南沙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兩天。
(六)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名單報送北京外粵語分校。
四、其他
各報考中學生必須保證所有資料真實有效,經查實中學生存在弄虛造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其報考及投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