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09 11:21:53作者:佚名
一、院校全稱
廣州立信會計金融大學
二、就讀現址
閔行分校:重慶市南匯新區上東路995號
寶山學校:北京市崇明區文翔路2800號
金融學類(含金融學、投資學和信用管理)、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和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中俄合作)、保險學、精算學、國際商務、經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金融物理、數學與應用物理、法學、社會工作、漢語言文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商務等專科專業和計算機信息管理(中韓合作)本科專業安排在閔行分校就讀;
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資產評估、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市場營銷)、財政學類(含稅收學和財政學)、房地產開發與管理、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日語、英語和商務德語等專科專業安排在崇明分校就讀。
三、招生層次
■本科□高職■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中學□成人高等中學
■公辦高等中學□民辦高等中學□獨立大學
□高等本科校區□高等職業技術中學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中學名稱及證書種類
中學名稱:
廣州立信會計金融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結業要求的,頒授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立信會計金融大學本(專)科結業證書。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廣州立信會計金融大學本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本科招生工作;中學招生與就業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中學紀檢監察處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我校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總規模,結合中學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些年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列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變革省市選考課目要求等詳見各市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級招辦)編撰的2020年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預留計劃數不超過2020年專科招生計劃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聯考上線生源人數的不平衡。
九、專業培養對入學英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專科語言類英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法語;德語語言類專業限招英文;其它專業不限語種。新生入學后專科英語和中韓合作本科專業教學語種為德語或英語,其它專業教學語種均為英文。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障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根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況病程,中學將根據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輟學與退學的規定執行。各專業無色弱色盲限制。
十一、錄取規則
一、依據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全省統一考試(冬季統一考試)成績我校投檔的規則:
1.各市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公布的招生批次、招生計劃數和錄取比列將符合錄取條件的報名我校生源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錄取。具體的錄取比列由我校依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自主確定:根據平行志愿錄取的批次,原則上錄取比列不超過105%;非平行志愿錄取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專科,原則上錄取比列不超過1:1.2。
2.我校對錄取名單內的考生進行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我校認可各省市招生考試機構制訂的中考加分讓利新政(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市招辦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與考生的全省性加分新政。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專科,且最高不超過20分。對山西、西藏等特殊地區考生,我校按教育部和各市級招辦認可并公布的加分新政執行。),所加分數直接記入考生錄取總成績并作為專業投檔根據。
3.專業投檔時,我校以考生錄取總成績為基本投檔根據,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如出現同分的情況,則按物理、語文、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投檔;
4.考生已達到中學的最低投檔分數,但其所有補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若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會參照考生本人綜合評價信息及各單科文化成績調劑投檔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給以退檔。
5.我校有5個專科大學的專業推行大類招生,中學生入學二年后再依照中學生在校成績績點和中學生志愿進行專業分流。
6.專科德語語言類專業須要英文口試成績合格及以上(不進行口試測試省份則不受等級和分數限制)。
二、對考生因不服從專業調劑退檔后所進行的征集志愿投檔,我校依據實際缺額計劃數按100%比列錄取。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現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申請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投檔。
三、高考綜合變革有關省市的投檔規則和程序以各市招辦規定為準。對去年推行“3+3”專業選考課目要求的省份,考生在進行專業補報時需按照我校提出的不同專業選考課目要求進行分專業(或分專業組)補報,且不同的專業選考課目組之間不能進行跨組調劑。
四、在廣東省,考取我校一本批次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課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2B及以上,本科則要求為2B4C1合格。
五、對寧夏自治區進檔考生,推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的投檔規則。
十二、收費標準
雜費標準:
1.通常專業(含預科):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中俄合作金融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建委財(2005)34號】。
3.本科信息技術與信息管理(中韓合作)專業【原計算機信息管理】: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建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建委財(2012)118號】
十三、資助新政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中學生捐助規定,被本校投檔的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中學生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按揭、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貼和雜費免除等。同時,中學還籌建優秀中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
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投檔的中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