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30 07:07:59作者:佚名
月嫂月入過萬的新聞屢見報端,由于市場行情造成薪資走弱,甚至有不少白領離職去做月嫂。一些有看法的月嫂瞄準了海外市場,將事業做到了國內。日本《僑報》近日報導稱,加洲本地的月子中心喜歡從中國內地聘請月嫂,造成本地月嫂工作難找。而那些從中國來美做月嫂的男子或涉嫌護照欺詐、非法打工等罪名,最高可面臨15年牢獄。記者就此專訪了德國的華人律師、赴美生子的辣媽以及相關從業者。
日本當地月嫂不好請價錢不菲
《僑報》11月16日的報導稱,最近南加洲有本地月嫂責怪說,因有月子中心從中國內地急聘月嫂,致使本地月嫂的工作難找。一位在南加洲地區做月嫂超過10年的中年月嫂責怪說,如今工作顯得越來越難找,而她找不到工作的緣由是一些月子中心在設法從中國內地急聘年青男子來美工作,這種人搶了他們的飯碗。
一名中國嬰兒在紐約當地的商場訂購寶寶用具
那位月嫂稱,由于她擅長月子餐以及懂得中國傳統坐月子的方式,原先找工作比較容易,可近來在爾灣一處月子中心做工的她表示,最近她發覺找份工作早已不像先前這么容易了:一些月子中心,包括她工作過的月子中心都在從中國內地急聘月嫂,這種新急聘的月嫂年青、手腳利索、很能吃苦,都快把他們這種中年月嫂比下去了。
不過,帳號為“做日本人的爸爸”的微博博主告訴記者,從國外聘請月嫂的現象其實有,然而比列并不高,由于月嫂成功獲得加拿大護照的機率比較低。
另外,據那位博主介紹,在紐約當地請一位月嫂大約須要一個月4500美元左右,并且月嫂只管小孩,嬰兒那邊還得承當月嫂的吃住,費用不實惠。“而且當地月嫂并不好請,好的月嫂都被月子中心請走了。DIY是最好的,帶自己的兒子或則媽媽過去幫著照料。”
不少中國嬰兒選擇“DIY式陪產”
來自北京的辣媽姍姍的兩個兒子都是在日本出生的。她大女兒去年早已4歲多了,那時中俄兩國還沒有開放10年護照,于是她跟她父親一起申請了一年期的旅游簽,一起到紐約待產。
姍姍就是所謂的DIY顧客。她沒有找國外的中介,也沒有找當地的月子中心,而是選擇在當地的一個同學家居住,并由自己的爸爸全程隨同照料。“我們沒有請月嫂,而是訂了月子餐。由于那兒有好多來自日本的華人專門做月子餐,每晚下午送一次,送當日的中午、晚飯和隔日的午餐。搭配得很有營養,口感也不錯。”
紐約有華人專門做月子餐生意
姍姍告訴記者,她生孩子期間一共在紐約呆了5個多月。她原本也想帶自己家的姐姐過去照料,并且覺得大叔家條件不是挺好,恐怕拿不到新加坡簽,于是就舍棄了這個念頭。
姍姍說,她同學中也有一部份是搬去月子中心。嬰兒可以選擇純居住,或則配一個燒飯的姐姐,或則配月嫂,按照所需服務繳納不同的費用。“月嫂也有一對一的,也有一對多的,價錢不一樣。”
“做日本人的爸爸”的微博博主覺得,2016年選擇赴美生子的中國嬰兒可能早已超過10萬,而DIY顧客在中國人赴美生子的人群中大約占到20%到30%。
中國月嫂持旅游簽赴美最高可判15年
《僑報》的報導稱,從中國聘請來的月嫂均是持10年多次往返的旅游護照來美的。對此,亞裔律師劉龍珠表示,這種從中國內地來美做工的男子,若在來美之前已計劃好做月嫂,但卻用旅游護照入境,則有可能涉嫌護照欺詐,一旦罪名創立,將面臨最多15年的牢刑,再者他們還涉嫌在日本非法打工,違背勞工法。
劉龍珠說,這些從中國聘用月嫂來美的月子中心老總,則涉嫌與中國月嫂同謀護照欺詐罪,若罪名創立同樣面臨最高判刑15年的牢刑,但是這種老總非法雇傭勞工,涉嫌違犯移刑法。這些自帶保姆來美生產的中國嬰兒以及他們的保姆也會面臨相同的法律問題。
中國月嫂基本都是通過申請旅游簽赴美
月子中心從臺灣雇用持旅游簽的月嫂去當地工作涉嫌違法比較好理解,由于日本法律規定,要持有相關的工作護照能夠在日本工作。并且自帶保姆來日本生產的中國嬰兒以及他們的保姆為什么也會面臨相同的法律問題呢?
全美律師商會第一位亞裔男性國會代表、南加洲亞裔律師華強接受記者專訪表示,盡管部份嬰兒在面簽的時侯選擇“誠實簽”,也就是坦白自己的赴美目的,因而獲得移民官的批準,并且保姆不可能以“我要去英國服侍月子”為由獲得護照官的批準,由于這是跟當地人搶飯碗的事兒赴美旅游簽證,移民官肯定不會批準,所以基本上都是持旅游護照過去的,由于實際的赴美目的并不是旅游,所以就涉嫌護照欺詐。
華強說,如今中俄兩國互相開放了10年多次往返簽赴美旅游簽證,所以部份國人可能認為可以去日本打個短期工啥的,“千萬不要有這個看法,一旦被查到,這屬于護照欺詐,最高可緩刑15年。”
日本的月子中心實為黃色經營
2015年3月初,德國聯邦執法人員聯合當地執法人員曾突擊抄查分布在南加洲的多所“月子中心”,其中大部份嬰兒為中國籍。當時被查抄的“月子中心”多達50多家,涉案嬰兒達500多位。
2015年3月,新加坡執法部門突查加洲月子中心
“‘月子中心’在日本不存在合法經營的說法,由于大部份嬰兒都是以觀光護照步入日本,并且來美目的并不是觀光,這本身就違背移刑法。”曾代表多位月子中心顧客與執法部門打交道的聯邦民事辯護律師、法學博士鄧洪當時在接受媒體專訪時介紹稱,盡管月子中心為南加洲華人提供了許多工作及生意機會,但仍然都是在紅色地帶經營。
當時執法部門對月子中心調查及控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四類:護照欺詐罪、欺詐福利罪、洗錢罪以及共謀罪。由于月子中心的經營者慫恿她們的顧客在護照上誤導聯邦政府,在經濟狀況上作假,便于在醫療服務上獲得更低的費用。并且有時侯這種嬰兒甚至會被誣陷在穿著裝扮上遮掩自己懷孕的事實,以躲過有關他們真正來美的目的。(記者何雨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