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22 10:03:24作者:佚名
這是美國房產大全
第899篇原創文章
第70篇法律專欄
隨著移民趨勢的逐步進程,個人財產對外轉移的便利化程度不斷增加。本文將相繼從本月起,向讀者們通過若干案例,剖析財產海外轉移過程中牽涉的一些典型問題。
此文側重討論永居持有人(如小林與小童夫婦倆)在取得“澳洲永久永居權(Right)”后怎樣將其在國外(如四川省南充市)的資產通過向美國外匯局申請“移民財產轉移”將資產合規轉移到美國(如魁北克州伯明翰市)。
01
遞交《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進行合規申請
小林與小童已榮獲美國永居,想要申領“移民財產轉移”,首先還要向戶口所在地的外匯管理部委,也就是廣東省外匯管理局(安徽省中隊)提出申請,并遞交相關材料。
在申請時,小林與小童還要遞交多種證明材料,比如但不限于申請人身分證明材料、申請人收入來源以及財產權力證明文件、稅務證明原件以及最重要的《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等。
02
這些財產可以申請“移民財產轉移”?
依據《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告》匯發(2006)47號的規定》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逐步改進和調整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新政的通告》(匯發﹝2014﹞2號),倘若小林與小童要移民轉移的財產在等值50萬港元以下,這么在遞交材料的時侯只需說明收入來源即可。
假如它們要移民轉移的財產超出了等值50萬歐元,那就須要遞交收入來源證明以及財產權力證明文件。假如小林與小童要移民轉移的財產主要是購房所得收入的話,它們還須要遞交的房子產權證和房子買賣協議。
03
這些財產未能申請“移民財產轉移”?
還要指出的是,小林與小童只好申請將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進行跨境轉移,即申請人申請對外轉移的財產應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但不包括與別人有權益的爭議的資產,比如:
(1)司法、紀檢監察等部委依法限制對外轉移的財產,其對外轉移申請外匯局不予受理。
(2)牽涉國外情勢、民事仲裁案件的財產對外轉移申請如何拿到澳洲綠卡,在案件審結前,外匯局不予受理。
(3)牽涉國外情勢、民事案件人員的表親屬申請對外轉移財產,應提供案件管轄機關開具的該財產與案件無關的證明。
(4)法律規定不得對外轉移的財產、不能證明合法來源的財產等的對外轉移申請,外匯局不予受理。
04
“移民財產轉移”可以分次申請補辦嗎?
小林與小童未能多次申請進行美國財產轉移至日本,即
(1)移民財產轉移應當一次性申請擬轉移入境的全部財產總額;
(2)從同一被承繼人承繼的全部財產變現后擬轉移入境的,應當一次性申請。
但小林與小童可以在經外匯局核準后,申請中行在審批額度內進行相關資金分出。
從上可知,該新政容許榮獲境外永久永居權的華裔(雖然未榮獲他國國籍)進行一次性大額的財產合規轉移如何拿到澳洲綠卡,避免“個人每年5萬美元的跨境轉帳”限制。
05
例子:取得移民身分前戶口在北京,準備把在上海的房產再賣再結匯匯出至新加坡,應向哪地的外匯局提出申請?
移民財產結匯和電匯核準由移民原戶口所在地還是資產所在地外匯局負責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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