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7 15:28:31作者:佚名
2021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實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推動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都必須遵循本細則。
第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該在政府明晰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四條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推行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負責的目標管理責任制。
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可以與本管轄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訂立計劃生育管理責任狀。
第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該采取綜合舉措,調控人口數目,提升人口素養,促進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使人口常年均衡發展;借助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完善獎勵扶助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舉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制訂的社會、經濟新政,應該有利于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該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公民有生育的權力,有依法推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公民推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該對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做出明顯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與嘉獎和獎勵。
第二章人口發展規劃的制訂與施行
第九條市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并按照人口發展規劃,擬定和組織施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施行方案。
人口與計劃生育施行方案應該規定調控人口數目,提升人口素養,促進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強化孕嬰保健和嬰幼兒照護服務,推動家庭發展的具體舉措。
第十條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施行本行政區域內人口與計劃生育施行方案的日常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該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提出人口與計劃生育施行方案的落實舉措,共同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十一條發展變革、衛生健康、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教育、統計、醫療保障等部門,應該互相提供有關人口數據,推行信息資源共享。
第十二條衛生健康、教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應該組織舉辦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負有舉辦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社會公益性宣傳的義務。
第十三條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施行方案。
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應該依照有關規定籌建計劃生育辦公室,配備計劃生育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村(居)民委員會應該依法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將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列入村(居)民自治內容,及時公布具體落實方案,接受村(居)民的監督。
村(居)民委員會應該有負責管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第十五條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該明晰一名負責人2024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主管本單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企業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推行法定代表人或則企業負責人負責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避孕絕育舉措及獎勵等各項經費;
(三)確定負責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的機構或則專(兼)職人員,督促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四)保障推行計劃生育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城市應該依托社區,構建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機制,將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列入社區管理和服務體系。
第十七條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口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管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現居住地政府應該將流入人口列入本地經費投入的總人口基數估算。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該根據國家規定將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經費投入給與重點扶植。
各級財政、審計部門應該對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構建完善避孕藥具免費領取供應管理制度和零售市場經營管理制度,具體辦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生育調節
第二十條倡導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孫輩。
已生育三個孫輩中,有孫輩被鑒別為殘障的,可以再生育孫輩。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依法領養的孫輩,執行本細則規定時,不記入生育的孫輩數。
第二十一條夫婦雙方為僑胞或則臺灣非常行政區、澳門非常行政區、臺灣地區市民,在本省移居,夫婦雙方所生育的孫輩不在大陸移居的,執行本細則規定時,不記入生育的孫輩數。
夫婦一方為本省市民,一方為臺灣非常行政區、澳門非常行政區、臺灣地區市民或則外國人,本省市民的配偶一方婚后已有的孫輩以及雙方婚前生育的孫輩不在大陸移居的,執行本細則規定時,不記入生育的孫輩數。
第二十二條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施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十三條育齡夫婦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絕育舉措,防治和降低非意愿妊娠。
第四章獎勵扶助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四條依法代辦離婚登記的夫婦,在享受國家規定事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七天。
符合本細則規定生育孫輩的夫婦,男方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不多于三兩天,女方享受護理假不多于十五天。推進推行媽媽育兒假制度。婚假、護理假和育兒假的具體施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訂。
前兩款規定的周末視為缺勤,在規定周末內照發薪水,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記入前兩款規定的周末。
用人單位按照具體情況,可以給與其他讓利待遇。
第二十五條婦女受孕、生育和喂奶期間,根據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第二十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該根據國家規定,采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舉措,減少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第二十七條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該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采取綜合舉措,促使構建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發展社區托育服務,提升嬰幼兒家庭獲得服務的可及性和公正性。
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幼兒園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
托育機構的設置和服務應該符合托育服務相關標準和規范。托育機構應該向市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該在城鄉居住社區建設整修中,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活動場所及配套服務設施。
公共場所和女員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該根據規定配置孕嬰設施,為嬰幼兒照護、哺乳提供便利條件。
第二十九條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該強化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
醫療衛生機構應該根據規定為嬰幼兒家庭舉辦防治接種、疾病防治等服務,提供膳食營養、生長發育等健康指導。
第三十條在國家倡導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孫輩期間,自愿終生只生育一個孫輩的夫婦,可以根據規定申領《獨生子女家長光榮證》。
在國家倡導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孫輩期間,依法收留一個孫輩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法生育兩個孫輩,其中一個孫輩死亡,之后不再生育的,可以根據規定申領《獨生子女家長光榮證》。
持《獨生子女家長光榮證》者,根據規定繼續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相關獎勵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以必要的優先和照料。
持《獨生子女家長光榮證》者,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根據規定獲得扶助。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該構建、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撫慰等全方位扶貧保障制度。
第三十一條持《獨生子女家長光榮證》者,從結婚之年起至孫輩十四周歲止,每年各發放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家長獎勵金,或則在結婚時根據上述標準一次性發放獨生子女家長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家長獎勵金的發放,根據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村民由鄉(鎮)財政支付2024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縣(市、區)財政給與適當補貼;
(三)其別人員由其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第三十二條持《獨生子女家長光榮證》的員工,在代辦退職手續后,可以根據其退職前月薪資的百分之五每月配股退職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與一次性獎勵或則為其代辦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三十三條市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該對農村中只生育一個男孩并發放《獨生子女家長光榮證》的貧困戶優先給與救濟和幫助。
第三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推行計劃生育的夫婦或則家庭,在發展經濟、扶貧以及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醫療、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制訂的獎勵、優惠規定,有關單位應該執行。
第五章計劃生育服務
第三十五條施行婚后醫學檢測,舉辦有關遺傳性疾患的常規篩選,避免或則降低出生缺陷,提升出生嬰孩健康水平。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該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鼓勵舉辦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養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提升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醫療衛生機構應該針對育齡人群舉辦優生優育知識宣傳教育,對育齡婦女舉辦圍懷孕、孕預產期保健服務,承當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規范舉辦弱精不育癥診治。
第三十七條公民享有對避孕方式的知情權、選擇權。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該指導育齡夫婦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舉措。
第三十八條嚴禁借助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須要的胎兒性別鑒別;嚴禁非醫學須要選擇性別的人工中止妊娠。
第三十九條接受絕育放療的公民,憑醫療單位的證明今日網校,可以根據規定享有相應的周末。
第四十條施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婦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基本項目包括:避孕藥具領取;孕情、環情檢測;放置、取出宮內絕育器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醫學檢測;人工引產術、引產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醫學檢測;輸精管結扎術、輸精管結扎術及技術常規規定的醫學檢測;計劃生育放療并發癥治療。
農村推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婦,所需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分級負擔,以縣(市、區)為主。
城鎮施行計劃生育的員工,所需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費用和生育費用,出席生育保險的,在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出席生育保險,但已出席基本醫療保險的,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出席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單位支付。推行計劃生育的國家公務員,所需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費用和生育費用,在醫療補貼經費中支付。城鎮其別人員所需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的費用由縣(市、區)財政支付。
第四十一條對因實施絕育放療而導致的并發癥或則醫療車禍的鑒別與處理,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經鑒別為絕育放療并發癥的,由市級以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負責診治。醫療機構證明須要休息的,休息期間視為缺勤,不影響薪水及福利待遇。經勞動鑒別委員會鑒別,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的,由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排好生產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