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18 21:04:08作者:佚名
【#會考#引言】?無憂考網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據悉,2021年福州中考成績查詢入口已開通,海南省教育考試院可查分,詳細詳情如下:
2021年廣東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試成績已曝光??忌傻顷憦V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踏入“數字服務大廳”—“高考成績查詢”,憑本人賬戶和密碼查詢。
成績查詢入口
點擊踏入>>>2021年廣東會考成績查詢入口【已開通】
(1)成績發布內容包括:單科成績、總分、排名及排行2。其中,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選考課目成績為經賦分轉化后的成績。
(2)排行、排名2均為文考總分加上新政性加分后的分數排行。其中,排行表示該考生在歷史課目組(含歷史課目組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或化學課目組(含數學課目組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中的名次。排行2表示美術類、體育類考生,在所考取類型的歷史課目組或化學課目中的成績排行;普通類考生無此項排行(排行2顯示為空)。
(3)歷史課目組中成績排行前15名(含15名)的考生,排行均顯示為15;地理課目組中成績排行前50名(含50名)的考生,排行均顯示為50;0分不發布排行信息(排行顯示為空)。
(4)美術類、體育類考生碩士綜合分排勇將于志愿補報前曝光。
成績查詢初審
第一條按照教育部辦公廳《2021年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全省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教學廳〔2021〕3號)和《福建省高等學院招生執委會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廣東省普通大學招生工作的通告》(閩招委〔2021〕1號)的相關規定福建高考查詢,結合我省實際福建高考查詢,制訂本施行方法。
第二條廣東省2021年普通大學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會考)成績初審工作,嚴苛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堅持公正、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
第三條成績初審工作在評卷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評卷工作辦公室詳細施行。
第四條在成績發布以后,考生如對本人分數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逾期不予受理)申請初審成績。成績初審不再次評閱試題,評分標準、評分條例的寬嚴問題不在檢查范圍之內。初審工作只查分數,不查卷。
第五條成績初審事項根據教育部和省招委會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申請初審成績的考生須于6月28日下午12點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請初審的考生視為手動舍棄)持《福建省2021年普通大學招生考試成績初審申請表》(樣式見附錄1)、有效市民身分證、準考證(應屆大學分校結業生還須持結業大學教務處介紹信)到中考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領。初審申請只好由本人(或考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遞交,不可辦理。
第七條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6月28日晚上17時前,將申請初審成績考生的信息按每位課目一表填寫《福建省2021年普通院校招生考試申請初審(復審)課目成績匯總表》(樣式見附錄2)報省教育考試院。評卷工作辦公室組織人員進行初審,于7月1日傍晚17時前,將初審結果反饋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由各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將初審結果通告考生本人(《福建省2021年普通院校招生考試成績初審通告單》(樣式見附錄3)。
第八條考生對初審結果仍提出指責的,須于7月2日凌晨17點前(逾期不予受理)持各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復核通告單》、有效市民身分證、準考證到中考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補辦復審。只有申請過初驗成績的考生能夠申請補辦復審。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7月3日中午17時前,將申請復審的考生信息(樣式見附錄2)匯總后報省教育考試院。
第九條省教育考試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會有關規定設立復審組,對申請成績復審的考生成績作出最終認定,認定結果書面通告考生本人。
第十條假如初審或復審后的考生成績有變化,由省教育考試院按規定程序給予變更。
第十一條本方法適用于2021年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全省統一考試和我省2021年普通中學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
第十二條本方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附錄:1.山東省2021年普通大學招生考試成績初審申請表
2.山東省2021年普通大學招生考試申請初審(復審)_____課目成績匯總表
3.山東省2021年普通大學招生考試成績初審結果通告單
附錄1-3(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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