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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4-15 14:01:03作者:admin3
1.申請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1)熱愛祖國,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并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申請者應為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各級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或注冊在讀學生。暫不受理無業人員、個體從業者及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人員的申請。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工作一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3)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
(4)身心健康。
(5)外語水平須達到留學基金委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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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學的前期過程和一般出國沒什么區別,都是先要個人申請學校,拿到offer后再通過學校或者工作單位報名,經過評審批準后國家會承擔全部或者大部費用,包括學費、來回機票、生活費。申請及錄取流程:1 去查閱公派留學人員選拔簡章,確定您是否有資格申請。 2 查閱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確定擬申請項目。3 網上注冊,選擇申請留學身份、申報國別/地區、申報項目名稱、可利4 用合作項目名稱和受理單位名稱,填報申請表。 4 準備申請材料(請查閱關于準備200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5 向受理單位(含國家留學基金受理機構、985工程211工程建設高校和互換項目簽約院校)提交申請材料,交納報名、評審費。 派出及國外管理:1 閱讀錄取文件,了解相關政策、規定及相關部門聯系方式。 2 按項目要求提交對外聯系材料或自行聯系國外院校、取得邀請信或入學通知書。3 辦理護照及簽證,辦理《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公證,繳存保證金。 4 向北京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上海集訓部或廣州集訓部預訂機票,出國。 向駐外使(領)館報到,交驗《資格證書》和《報到證》,領取獎學金生活費。 5 完成學業,預訂機票回國。 6 回國內單位報到,填寫完整的《提取保證金證明表》與留學基金委聯系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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