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空氣品質規范(T" />
更新時間:2024-04-10 20:17:15作者:admin3
歐盟執委會於 2005年9月21日提出「空氣污染主要策略」(Thematic Strategy on Air Pollution), 2020年空氣污染策略長期目標,PM2.5須達到59%減量(基準2000年)。
歐盟空氣品質規范(The EU Air Quality Directive(2008/50/EC))於2008年6月11日起生效,取代了1996年的空氣品質規范,新的空氣品質規范,期望能達到2020年成本效益目標及對於人體健康、環境影響的目標值,PM2.5采用兩種目標,以先達成年平均限值,再達成暴露限值。
歐盟在2008年5月首度訂定PM2.5年平均限值為25 μg/m3,預計在2010年達成,於2015年將此目標濃度納入法規中(即為空氣品質標準值),於2015年平均暴露指標(Average Exposure Indicator, AEI)限值為 20μg/m3,亦要求會員國於在2010至2020年間將PM2.5濃度降低15%~20%,2020年PM2.5年平均限值為20μg/m3平均暴露指標應達18μg/m3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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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是指大氣中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為可入肺顆粒物。它的直徑還不到人的頭發絲粗細的1/20。雖然PM2.5只是地球大氣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組分,但它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等有重要的影響。與較粗的大氣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的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