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5-19 19:07:19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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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正文:
高校簡介
創辦時間:1953年
辦學層次:全日制公辦本科
學校類型:理工類
院校代碼:10288
主校區地址:南京市玄武區孝陵衛街200號
校園風光
圖片來源網絡
學校概況
南京理工大學,作為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國性重點高等學府,其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新中國軍事工業科技的頂尖機構——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工程學院,簡稱“哈軍工”。該學院在發展過程中,曾歷經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工程學院、華東工程學院、華東工學院等不同階段,并于1993年正式更名為南京理工大學。1995年,該校榮膺國家“211工程”首批重點建設高校行列;進入2000年,該校成功獲準設立研究生院;2011年,該校榮獲“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項目資格;2017年,該校被納入“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兵器科學與技術”學科亦被選為“雙一流”建設學科;2018年,王澤山院士榮獲我國最高科學技術獎,而同年,該校亦成為工信部、教育部和江蘇省三方共建的高校。學校邁入新時代,踏上新的征程,恪守“以人為本,注重德才兼備”的教育宗旨,堅守“提升品德,勤奮學習,追求真理,勇于創新”的校訓,倡導“團結協作,無私奉獻,追求真理2024年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勇于創新”的校風,肩負服務國家戰略、促進社會發展的重任,致力于培養黨的優秀人才、鑄造國家的強大力量,圍繞陸海空天信息融合的發展方向,朝著具有鮮明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目標奮勇邁進。
該校在長期的發展歷程中構筑了兵器與裝備、信息與控制、化工與材料三大特色學科群,同時在工程學、化學、材料科學、計算機科學、環境與生態學、物理學、數學等七個學科領域,均躋身于ESI全球學科排名的前1%,其中,工程學和材料科學更是達到了前1‰的卓越地位。我國擁有國家重點學科九項,江蘇省優勢學科六項,江蘇省重點學科十二項,工信部重點學科七項,國防特色學科十項;設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三十八個,國家級特色專業九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專業十三項;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二十六門,教育部課程思政示范課程三門;設有博士后流動站十九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二十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三十五個;具備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三項,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十九項;擁有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授予權;享有在職人員同等學力申請博士、碩士學位的授予權,以及對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學生的招生權。該校目前擁有超過三萬名全日制在籍學生,同時還有一千多名來自海外的留學生。
學校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頻繁,其影響力持續增強。學校正積極推動教育國際化,已與包括英國牛津大學、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爾灣分校、德國卡爾斯魯厄理工學院、新加坡國立大學、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比利時魯汶大學以及俄羅斯鮑曼國立技術大學在內的150多所國內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緊密的合作聯系。我國擁有13個國家及省部級國際合作基地,設立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技術創新與支持中心以及江蘇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此外,與德國卡爾斯魯厄理工學院攜手共建了格萊特研究院,與法國洛林大學共同創立了中法工程師學院,并與英國考文垂大學合作開展了工業設計本科教育項目。同時,我們積極回應“一帶一路”倡議,與白俄羅斯戈梅利國立大學聯合成立了孔子學院。學校設有歐亞研究院,其下設有沙特研究中心、白俄羅斯研究中心以及中東歐研究中心,致力于進行各國(地區)的研究工作。此外,學校還設立了教育發展基金會,社會各界通過該基金會設立了超過100項獎教金和獎助學金,以此持續支持學校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方面追求卓越成就。
校園環境優美,設施完備。近些年,學校扎根南京,輻射江蘇,持續拓寬和擴大教育范圍,已構建起“一校多區”的發展格局。南京校區占地面積達3200畝,校舍總建筑面積為116.1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額高達54.4億元。各類基礎設施完備,后勤服務系統亦十分完善。教學科研所需的儀器設備總值達到25.7億元,圖書館藏書豐富,擁有280余萬件印刷文獻以及1100余萬冊電子和數字文獻資源。該校區作為學校提升核心辦學能力的重點區域,承載著傳承辦學文化、夯實發展基礎、擴大辦學影響力的重任,是學校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領域發展的核心基地。江陰校區占地1115畝,
南京理工大學2023招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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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理工大學簡章重點摘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投檔環節中,我們依據省級招生辦所提供的投檔成績(包括省級招生辦認可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進行提檔操作。我校承認省級招生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均不適用于未實施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別。
第十四條明確指出,所有進入檔案的考生將依照投檔成績的排名順序進行錄取,并據此分配專業。同時2024年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在各個專業志愿之間,并未設定任何級別的差值。
第十五條規定,當進檔考生的投檔分數相同時,將根據相關科目的分數高低來決定專業分配。對于理工類考生,比較的順序是數學、理綜、語文、外語;而對于文史類考生,則是語文、文綜、外語、數學。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比較的科目順序則是數學、語文、外語。
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若其同意進行專業調劑,則可調至未滿額的專業(對于按院校專業組填報志愿的考生,調劑范圍僅限于該專業組內);若考生拒絕接受專業調劑,則其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第十七條,依據相關省份提出的招生錄取改革建議,我們制定了相應的錄取辦法。具體來說,內蒙古自治區實行的是“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這意味著在招生計劃的比例為1:1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
在實施高考改革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的考生所選的專業(類別)需滿足我校設定的選考科目條件。
第十九條中提到,對于志愿投檔的各批次,若出現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的情況,我校有權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我們將依據投檔成績,從中挑選優秀者進行錄取。如果即便有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依然不夠,我們將啟動志愿征集程序。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若出現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同樣會進行志愿征集。如果經過征集志愿后,生源依舊不足,我們將把剩余的招生計劃調整至其他生源質量較高的省份,以完成招生任務。
第二十條所述的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項目、藝術類招生、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計劃以及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均需依照教育部、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我校所規定的具體招生政策進行操作。在藝術類招生方面,統一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美術類統考成績,并依據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南京校區的學生,除了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中外合作辦學以及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考生,只要符合條件,大一新生每年春季學期都有機會在南京校區的專業范圍內提出專業調整的申請;同樣,江陰校區的符合條件的大一學生(不包括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也每年春季學期可在江陰校區的專業范圍內提出專業調整的申請。
第二十二條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進行實施。
第二十三條,新生踏入校園后,需依照國家及學校的相應規定,接受入學資格的再次審核。若審核結果顯示不合格,將依照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由浙江高考早知道整理
南京理工大學近三年在浙江
普通類平行投檔
專業分數線(含計劃數、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