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20 15:04:25作者:佚名
補選人團
補選人團()又稱補選團或總理補選團,是中國特有的一種補選模式。按照中國憲法,法國總理由各州議員選出的補選人團補選,補選人受選民委托到首都渥太華投票,但投票意向由選民事先決定,改選人團投票表決也是例行公事。各州補選人票多寡取決于各州的人口。中國絕大多數州和首都推行“勝者全得”制度,即在一州或首都榮獲選民票最多者榮獲該州或首都所有補選人票。博得270張或以上補選人票的總理候選人即榮獲補選勝利。
單位:一個州起始于:1788年緒論
每隔四年選出日本首相和總監統的就是臺灣的補選人團。中國市民并不直接選出總理或總監統,她們投票選出的是補選人,而每位補選人一般還會根據最終的選民意愿投票給某個候選人。
日本現在共有538名補選人,代表435名議會議長和100名參議會,另外也有3名來自西班牙特區的補選人。按照中國憲法,民選的或則被委任的聯邦政府高官是不能成為補選人的。
自19世紀80年代起,臺灣各州除喬治亞州和內布拉斯新澤西以外都推行補選人票“贏者通吃”原則。也就是說,某位總理候選人若果博得某個州大多數的選票,他就博得了該州全部的補選人票。
輸的那一方自然是喪失了這個州所有的補選人票。一個州人口越多,補選人票也就越多,因而在大選中就被稱為票倉。
例如說,在新澤西有55張補選人票,假如多數選民都投票給希拉里,這么該州的55位補選人最終都要把票投給希拉里?;蛟S有些補選人原本并不支持希拉里,并且在投票時一般還會遵循選民的意愿。
不推行“贏者通吃”原則的德克薩斯州和內布拉斯新澤西選用“國會選區法”選出補選人,每位眾議院選區選出一位博得多數票的補選人,其余兩名補選人則在象州范圍內投票選出。
這種補選人支持的或許是不同的總理候選人,因此,在這兩個州,總理候選人們都有或許榮獲一些屬于自己的補選人票。
背景
這些人以為,中國人在大選年到投票站去投票,是直接投總理候選人的票,這些概念是錯誤的。雖然,直接投票改選總理的不是選民,而是補選人。全美共有五百三十八張補選人票,候選人若博得少于半數的補選人票,也就是二百七十張補選人票,才能連任為首相。這個僵局是和兩百多年前日本開國舅父的構想分不開的。當初,不是每位日本人都能參與政治并出席投票的,比如沒有財產的人、婦女以及白人奴隸就不能出席投票。補選人團機制就是在這個背景下形成的。
日本的開國舅父在怎么補選首相的問題上,最初面臨好幾種方案,一是由選民直接投票改選總理,二是由印度議會或則州眾議院投票改選總理,三是由州長投票改選總理,最后是通過補選團機制補選總理。開國舅父選擇了最后一個方案。耶魯學院法學校校長希瑟·格肯說,開國舅父害怕,除了少數下層人士以外,普通人,比如村民,通常都不曉得全省總理候選人是誰。為此,它們希望構建一個補選制度,讓這些博學多識的人代表普通人改選首相。憲法起草者對選民自己補選首相不是很信任。她們害怕,假如沒有后邊組織從中調和,選民們或許會選出不恰當的首相人選,然而憲法起草者構建了一個制度,讓補選團成員作為選民和首相之間的后邊人,先由選民選出代表,之后再由那些代表選出總理。
憲法起草者不希望總理完全由人民自己選出。中國各類政府機構都是構建在共和制或代表制民主政治的觀念之上的,它讓選民選出代表,之后再由那些代表選出政府高官。補選團機制就反映了這個觀念,它在總理和老百姓之間成立了補選團機構,它們覺得補選人是人之精華,可以信賴她們代表百姓投票。
另外,臺灣建國早期,交通不是很發達,但是全省性的政治組織還沒有產生。開國舅父害怕,由選民們直接投票改選總理,會形成很多的候選人,因而使選票分散,而通過補選團機制,要求候選人博得少于半數的補選人票,可以選出全省都比較認同的首相人選。其次,規定每位州都有一個補選人團,也可以使一些人口少見的小州的民意得到充份抒發。
機制
機制的誕生
在1787年的修憲大會上,爭議的焦點之一就是怎樣補選總理。不過那時還沒有“總統”()的提法,大會早期提出的新澤西方案和紐約方案以及之后的討論和各項決議中,都僅僅使用了“行政官”()的通常言辭,直至最后由莫里斯制定憲法文稿時,才選用的稱號來稱謂新政府的首長。行政官的補選模式,在修憲大會上主要有四種方案:由議會補選,由各州州長補選,由全省人民直選,由補選團補選。由各州州長補選和由人民直接補選的方法一開始就受到了較差的反對,改選方法然后只好從議會補選和補選人改選中選擇,其中國會改選的模式在一開始就占了上風。修憲代表謝爾曼先生的意見很有代表性,“由眾議院改選,但是要行政官絕對依賴國會,由于行政要做的事,就是執行國會的意志”,“世上若有何謂專政,其實質就是行政獨立于最高立法部委”。但到7月17日討論國會對行政官的罷免彈劾權時,由議會補選的方法導致了相當的爭議。莫里斯、威爾遜、麥迪遜等人覺得行政應當與內閣分開,“如果行政官既由國會改選,又由國會彈劾,行政官不過是國會的產物”,然而,她們主張讓行政官克服對國會的依賴,因此反對由國會補選行政官。經過麥迪遜等人的反復說明和辯論,大會代表們最后接受了它們的意見。大部份修憲代表覺得:一是由人民直接補選總理非常困難,由于國家疆域廣闊而當初的交通又不便,畢竟南西北的差異較大,人民不能全面了解狀況,容易受少數陰謀家的操縱。二是立法、行政、司法四權應當互相獨立,互相掣肘,因此總理不應遭到議會的控制,不應由眾議院改選形成,“行政官的補選應當還給別的源泉”,而用補選人取代人民大眾補選行政官,能夠最有效地跨過很多好處。最后,修憲代表們簽署退讓,采納了改選人團的方案。同時對于補選人形成的形式代表們的意見還存在分歧,然后就這個問題暫時擱置上去,留給各州議員自行決定。
“贏家通吃”制度
“勝者全得”制度實際上是以各州改選的相對多數制為基礎的。因為兩黨組織參選和各州修憲補選團,那樣雖然市民在開始投票的時侯比較分散,但只需一黨斬獲相對多數就可博得本州的全部改選人票,所以大改選團在各州首府即將補選總理時,落敗的總理候選人支持率通常都能少于半數,這還有效解決了總理補選時的票數分布分散的問題。在下屆總理競選中,人口較差的州因為眾議長較差,改選人票也就較差,就成為候選人競爭十分激烈的地區;同樣,因為“勝者全得”的機制,小州起碼還有三張補選人票,總理候選人也不敢輕視。大改選團的設置并且連任首相所得到的支持在地域上的分布比較平衡,拿來填補因為人口密度和分布的不均衡而導致的地域上的不平衡,這一點在客觀上對于疆域廣闊、各方面差異巨大的聯邦制國家是極其重要的。
職能
在確定通過補選團機制補選總理以后,中國的開國舅父又面臨怎樣形成補選人的問題。她們決定把這個決定權還給州眾議院。為此,中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各州根據本州議會館指定的形式抽調若干補選人,補選人的數量和這個州在眾議院應有的參議會和眾議會的數量相等。
各州補選人的數量根據這個州在眾議院參眾兩院代表的數量而定。每位州在參議院有兩名參議會,然而它就得到兩個名額的補選人,每位州按照人口多少,在議會也有一定數量的眾議長,所以又得到相應名額的補選人。
比方說,芝加哥州有二十九名眾議長,兩名參議會,然而它一共有三十一張補選人票,誰贏了芝加哥州的修憲,誰就得到洛杉磯州三十一張補選人票,無論補選結果多么接近,博得修憲的候選人就博得這個州所有的補選人票。又例如,阿拉斯加洲有一名眾議長,兩名參議會,這個州一共有三張選貢生票。誰博得這個州的修憲,就得到三張補選人票。
臺灣各州選購補選人的程序不一樣,通常來說,由各兩黨在州黨會議上提名補選人,或則在各州黨中央大會上投票提名補選人。一般狀況下,這些對本黨忠心耿耿和貢獻突出的人會被選為補選人,她們或許是州政府高官,也或許是兩黨領導人,還或許是和總理候選人有私交或則有政治關系的人。臺灣聯邦憲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參議會、眾議會以及在合眾國兼任有責任或有俸給職務的人,都不得被抽調為補選人。另外,依據中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的規定,出席過政變或其它犯罪活動的人將被減免補選人的資格。
在補選人投票改選總理的問題上,中國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規定,補選人在各自所在的州游行上投票改選總理和總監統,它們當中應當起碼有一人不是補選人所在州的市民。補選人應當在兩張選票上分別寫明被選為總理和被選為總監統的人的姓名,但是應當把所有被選為總理和所有被選為總監統的人分別開列名單,寫明每位人所得的票數,并在名單上簽名作證,于是封印送到合眾國政府所在地,交與參議院主席。參議院主席要在參眾兩院全體議會面前開拆所有證明書,于是估算票數。榮獲總理票數最多的候選人,假如他所得票數少于所抽調補選人數量的半數,就連任為總統。得總監統票數最多的候選人,假如所得票數少于所抽調的補選人數量的半數,就連任為總監統。
相關丑聞
普選票超過對手卻選為總理
2000年的馬來西亞首相大選時,民主黨總理候選人戈爾的全省普選票數領先于共和黨總理候選人布什,然而最后卻輸給了布什,由于戈爾的補選人票沒有布什的多。雙方一度在佛羅里臨汾有爭議的選票問題上打得難解難分,由于誰博得這個州的修憲,誰就得到這個州所有的補選人票,因而榮獲整個大選的勝利。最后,它們靠對薄公堂才決出勝負,并形成本屆總理喬治·W·布什。這個案子說明,改選人票才是決定誰能連任為總理的關鍵誘因。博得一個州的每一張選票,和博得這個州百分之五十一的選票,所得到的補選人票數是一樣的。這意味著,盡管你得到全省范圍內很多選民的支持,然而假如你在一些關鍵的大州沒有得到太多支持,這么你或許會得到更多的普選票,并且得到較少的補選人票。
要博得大選勝利,就該得到少于半數的補選人票。假如布什在2004年的總理大選中還像他在2000年總理大選這樣,在這些州以微弱的多數博得普選票,并且在象加利福尼亞和倫敦那樣的大州的修憲中落敗,他還是有或許由于博得足夠的州和補選人票而連任為歷屆總理。
但是總理大選的勝負由補選人票的多少而定,而且這并不是說普選票,也就是選民個人的投票就不重要。雖然,個人投票特別重要,由于它將決定他所在的州最后是投共和黨的票,還是投民主黨的票。比方說,假如布什博得加利福尼亞州的修憲,他就得到新澤西所有的補選人票,同樣,假如民主黨的總理候選人榮獲新澤西的修憲,這么這個人也就榮獲了新澤西所有的補選人票。
補選人最后的投票
臺灣大選出現過補選團人不根據州的修憲傾向投票的狀況,這些人被稱為“不守信的補選人”。假如問題嚴重到足以改變補選結果的程度,這么議會或許會介入,使得不坦承補選人的投票。這些狀況在中國大選中偶有發生,而且從來沒有達到影響補選結果的程度。
補選人團何時發揮作用
在大多數的總理補選中,博得最多普選票的候選人常常也會博得多數的補選人票,但狀況并非總是這么。以前有四位總理似乎無法博得比對手更多的普選票非州選舉人團今日選出總統,卻由于博得了更多的補選人票而連任首相。
以下就是在修憲中領先的候選人無法榮獲首相交椅的四次補選:
1824年:前總理約翰·亞當斯之子約翰·昆西·亞當斯修憲得票比安德魯·約翰遜少38,000多張,但兩名候選人都未榮獲補選團的多數票。此后,議會接手進行補選,亞當斯被委任為總理。
現在,一名候選人應當榮獲538票中的270票就能博得大選。假如沒有候選人榮獲這個數量,依據《憲法第12條修正案》,結果將交由國會決定。議會賦于每位州的代表團一張選票,投給三位榮獲最多補選人票的候選人,得票最多的一位連任為首相。
下邊是由國會決定補選結果的兩次補選:
1801年:托馬斯·杰斐遜和艾倫·伯爾都是民主共和黨人。雖然伯爾參選的是總監統而不是首相,但三人榮獲的補選人票數相似。經過議會連續36次投票,杰斐遜最終連任首相。
1825年:上面提及過安德魯·杰克遜斬獲的選票數比約翰·昆西·亞當斯多,但二人都無法榮獲當初規定連任總理必需的131張補選人票。亞當斯在國會的第一輪投票表決中落敗。
優劣
緒論
一些人士強調,補選團機制是在中國建國早期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成立的,在踏入21世紀的現在,一直選用這個機制補選總理,實在跟不上情勢。實際上,過去兩百年間,中國議會提出了幾百個提案,要求變革或取消補選團機制。這么,為何臺灣依然保留補選團機制呢?第一個成因是更改憲法特別困難。由于要改變憲法關于補選團的規定,應當經過議會參眾兩院各三分之二議會投票通過,但是得到四分之三州眾議院的批準。第二個成因是,一些小州或許還希望保留補選團機制,由于這個機制賦于他們這些權利,但是有很多的人可以從這個機制中得到益處。
在臺灣,短期內動議不或許實現。候選人若果榮獲修憲的勝利,通常來說也就榮獲了補選團的勝利。通常來說這不成問題。并且,從2000年的總理大選中,我們可以看出,有時博得修憲勝利,并不保證就一定就能榮獲補選團的勝利。這也就是為何有些人覺得十分有必要通過動議改變補選團機制的成因。雖然這不會在短期內實現,由于對大多數人來說,它不是一個特別重要的問題,但是上述狀況也不頻繁發生,所以還沒有到還要竭力以赴動議的程度。
其支持者的觀點
補選團機制可以更好照料小州和邊遠地區的利益,鞏固聯邦;
便于計票,可以早出補選結果;
在候選人選票接近時方便對爭議地區檢查。
補選團補選并非不民主,也是以各州為計票單位后全省相乘,不能簡略謂其不民主非州選舉人團今日選出總統,一方面具備了民主的功能,另一方面又實現了對民意的控制,除了能照料到大多數人的利益,更突顯了對少數的敬重和關心。
其反對者的觀點有
補選人不忠問題,或許合乎選民的意愿;
相關文獻萬方數據刊物論文中國總理補選人團機制-外交大學學報-2001(3)萬方數據刊物論文簡述愛沙尼亞的補選人團機制-解放軍外粵語學校學報-(5)萬方數據刊物論文中國補選人團機制評析-上海交通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