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9 19:05:31作者:佚名
為了確保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教育部發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文件)、《關于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并充分考慮我校的具體情況,特此制定了本工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
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評估、擇優選拔、寧缺勿濫”的原則,以提升人才選拔品質為宗旨,在保障公平公正與科學性的前提下,我們統籌兼顧,實施精準策略,嚴格進行管理,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穩妥進行。
二、組織管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承擔起對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等各項工作的管理職責。
各學院、研究所或系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承擔著本學院、研究所或系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的職責,他們需擬定詳細的碩士生復試工作方案,并組建相應的工作小組,以此保障本學院、研究所或系的研究生招生考試能夠順利進行且保持穩定有序。
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承擔著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指導、協調與監督職責。同時,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以及負責保密等職能的機構,也對這一過程進行了嚴格的監督與審查。
三、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學校依據全國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基本標準、結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整體狀況以及各學科專業的招生名額,制定了學校復試的參考分數線。
各學院、研究所或系部依據學校的復試指導意見、各專業的招生計劃以及實際的考試情況,來設定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和擬定復試名單,這些信息將在我校的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平臺上進行公開。
四、健康狀態申報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進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平臺,準確填寫“健康狀況自主報告”相關內容,未完成健康狀況報告的考生將無法獲取復試通知。我校醫療健康服務部門將對申報信息進行統一健康狀況審核并記錄存檔。考生需真實報告個人健康狀況,若隱瞞病史,一旦查實,將記錄于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可能面臨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的后果。
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即便已經確定錄取,也需登錄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對“健康狀態自主申報”欄目進行真實信息的填寫。若推免生未完成健康狀態申報,將無法獲得錄取通知書。
五、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要在3月22日24點之前,登錄我們學校的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并在網上遞交相關的報考資格審核資料。所需提交的資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掃描件;
2.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掃描件;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其替代文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亦或是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僅限非應屆畢業生)。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
5.定向就業合同掃描件(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
6.發表論文及獲獎證明掃描件;
7.學院(所、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一項和第二項資料是必須提供的,第三項和第四項資料考生可以選擇其中一項提交,第五項資料僅限非全日制定向就業的考生提供,第六項和第七項資料則是可選的。提交的文件格式應為jpg或pdf。未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者,將無法參加復試,且將自動喪失復試資格。
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將依據上述材料進行復審,請務必確保提交的材料全面、精確、明了。若發現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存在虛假或錯誤,不論何時一經核實,都將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
復試階段,考生需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準考證以及由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下載并打印的復試通知,至復試學院(所、系)進行身份核實和資格審核。
六、復試
依據教育部和上海市的相關文件指示,我校各招生學院、研究所及系部根據自身具體狀況,獨立決定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具體實施辦法。
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素養與技能、外語聽說能力、綜合素質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評估,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還需額外參加兩門本科核心課程的考試,考試形式為筆試,每門課程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試卷總分為100分。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和審計專業學位碩士項目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將在復試階段進行。這項考試由各招生學院負責組織,考試形式為筆試,且筆試成績將作為復試總成績的一部分。具體的復試方案,請參閱附件。
復試通常在4月20日之前舉行,具體的組織計劃將在學院(所、系)確定之后,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對外公布。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需要及時登錄該系統,查閱并下載復試的相關安排和通知。考生必須密切關注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的官方網站、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官方微信公眾號、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以及報考學院(研究所、系)的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以便實時獲取相關資訊。
實施差額選拔機制,各學院(研究所、系)需依據各自學科專業的特性以及招生來源的具體情況來設定具體的比例,并將這一比例在復試計劃中進行公開。
七、調劑
初試成績滿足全國初試的基本標準,但未觸及我校復試分數線者,抑或經過我校復試卻未能成功錄取的考生,均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依照教育部2024年頒布的相關規定,向其他院校提出調劑復試的申請。
考生若初試成績未達到全國統一初試成績的基本標準,則不得申請調至其他院校就讀。
我校開設的非全日制金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以及工程管理專業的碩士學位項目,均接受調劑申請。具體調劑要求和申請流程,請查閱我校研究生院及各相關學院的官方網站公告。
4.我校其他專業或研究方向均不接受調劑。
八、錄取
各學院(所、系)將考生初試與復試的得分進行匯總排序,以形成擬錄取的名單。若考生復試成績未達標(即分數未達到60分),則其錄取資格將被取消。在復試環節,若面試成績未達標(即分數未達到60分)2024年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則該考生將被視為復試不合格,同樣不予錄取。對于同等學力考生,若其加試課程成績未達標2024年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也將無法獲得錄取資格。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評估不納入綜合成績的量化評定體系,然而,若評估結果未達標,則將無法獲得錄取資格。
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了嚴格審核,隨后將名單提交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批,同時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及教育部進行了備案手續。
九、違規處理
考生須簽署《上海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嚴守復試考場的各項規定,確保誠信應試。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進行拍照、錄音、錄像或直播等行為。復試結束后,直至全校復試工作完全結束,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傳播試題及相關信息,違反者將按作弊行為處理。對于違反招生考試規定及考場秩序,擾亂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將依據相關法規進行嚴格處理;若其行為構成違法,則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查其法律責任。
學校將強化對復試環節的監管和檢查,確保執行相關法規,對任何違規違紀現象進行嚴厲打擊。對于在復試中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一旦核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文件進行嚴肅處理,剝奪其錄取資格,并將相關信息記錄在《考生考試誠信檔案》中。
十、咨詢與申訴渠道
1.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2.上海財經大學紀委監察處
舉報監督電話:
電子郵箱:
附:各學院(所、系)專業復試方案
人文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經濟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城市與區域科學學院(財經研究所)于2024年公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細則
金融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研究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首席經濟學家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數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統計與管理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馬克思主義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國際文化交流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外國語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信息管理與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會計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MPAcc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數字經濟系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滴水湖高級金融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