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03 16:05:05作者:佚名
5月29日,南開大學公布了2025年度的本科招生規定,那么今年的招生政策有哪些新的調整呢?經過對南開大學2025年及2024年的招生規定進行細致對比分析,我們得出了以下幾項結論:
一、招生計劃
計劃招收人數變化
2024年:計劃招收本科生4120人。
2025年:計劃招收本科生4225人,擴招105人。
預留計劃表述
2024年:未明確“集體決策”。
2025年:在制定補充預留計劃時,務必恪守集體決策和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二、錄取原則
刪除規則
2024年,內蒙古實行了獨特的錄取規則,即“非平行志愿批次”將依照“1:1范圍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
2025年:整條刪除該規則。
南開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相關規范,結合《南開大學章程》的規定,特此編制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該學校屬于國家興辦,由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的,實行全日制的本科院校。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持有南開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若能在規定修業期限內修滿必要學分,且滿足畢業的基本條件,將獲得畢業資格,并由南開大學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對于那些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畢業生,學校將授予他們學士學位,并頒發相應的學位證書。
學校位于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該地址是學校的法定注冊地。此外,學校還擁有三個校區,分別是八里臺校區、津南校區以及濱海校區。
南開大學隸屬于我國教育部,是一所集綜合性與研究型于一體的全國重點大學,同時,它也是“雙一流”工程中的重點建設高校。
第二章 招生計劃
教育部已批準,南開大學在2025年計劃錄取本科生共計4225名。該校在制定招生計劃時,充分考慮了國家社會發展及經濟建設的需求2024年南開大學在哪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以及自身的辦學條件。遵循“優化生源結構,保障教育公平”的原則,南開大學以歷年各省的招生計劃為依據,同時結合近年來各地區的生源數量、質量以及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精心編制了2025年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設定了招生總計劃的百分之一作為預留名額,這一部分主要用來平衡不同地區統考上線生源的差距,以及處理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名額的分配遵循集體決策和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招生對象為全國范圍內的本科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主管機構負責公布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考生如需了解相關信息,可直接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主管機構進行咨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了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小組,該小組的職責包括:擬定本科招生的相關策略、確立招生總人數以及各省份各專業的招生名額,并對本科招生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與決策。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固定執行部門,承擔著本科生招生日常事務的處理職責。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嚴格按照教育部頒布的規定執行,并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管之下進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南開大學依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確立的招生政策和相關規范,秉持德、智、體、美、勞綜合素質全面評估,以及選拔優秀人才的原則,以考生所填志愿及文化課考試成績為主要參考,確保公平競爭,實現公正錄取。
第十條 南開大學依據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方案及考生報考狀況,決定調取檔案的數量和錄取的基準分數線。對于采用順序志愿投檔的招生批次,調取檔案的比例通常不會超過各省份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20%;而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取檔案的比例通常不會超過各省份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05%。
南開大學在確定調檔名額、錄取基準分數以及專業分配方案時,承認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單位審核通過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規定。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規定,對于同一考生擁有多項政策性加分的情況,僅采納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且加分不可疊加。所有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數不得用于強基計劃招生,以及那些不按省份和專業制定招生計劃的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若在非平行志愿投檔批次中,該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報考南開大學的第一志愿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要求,南開大學將接納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批次中,若出現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進行志愿征集。若征集志愿后仍不足,則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劑至其他生源質量較高的省份以完成招生任務。未填報南開大學志愿的考生將不會被錄取。
南開大學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會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僅取整數部分)以及專業志愿來分配專業。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之間不存在分數差異。在專業招生規模許可的范圍內2024年南開大學在哪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學校會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情況,對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的調整。具體實施步驟是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根據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列,然后根據考生的志愿填報情況和招生名額,按照分數高低依次進行專業分配。對于那些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拒絕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進行退檔處理。
若投檔分數一致,則依照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所設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若該批次未設定同分排序規則,則需參照該省份本科普通批次的錄取規定進行操作。
對于參加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遵循當地教育管理部門所設定的錄取標準,且考生所選擇的考試科目需與我校公布的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相吻合。
對于那些將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我校將依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所規定的相應招生類別的錄取基準分數線,執行相應的錄取程序。
南開大學針對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藝術類以及港澳臺地區招生工作,嚴格依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結合我校當年各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內容,以及陽光高考平臺上的公示信息,進行錄取操作。
第十六條 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以及國家專項的招生錄取,需依照教育部頒布的相關文件規定進行操作。
第十七條 對于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而言,在填報采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專業志愿時,務必充分考慮到該專業對英語能力的高要求。
第十八條 規定,小語種外語類保送生一旦入學,不得變更至非小語種的專業;而那些依據藝術類統一考試分數被錄取的藝術專業學生,同樣不得轉至非藝術類專業的學習。
第十九條 規定,在本科普通批次招生中,醫學院與哲學院的所有專業僅對那些填報了相應專業志愿的考生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所述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相應的補充規定制定,具體要求可參考附件《南開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體檢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新生報到環節,南開大學會對新生資格進行初步核實;核實通過者將辦理入學相關手續;若核實過程中發現新生所提供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是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情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之后,南開大學將依照國家招生政策,在短短三個月內進行徹底的審查。若在審查過程中發現學生有偽造信息、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將被認定為審查不合格,并予以注銷學籍;若情節特別嚴重,相關情況將移交至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與處理。
南開大學依照相關法規設立了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以及臨時困難補助等多種資助手段,以助力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錄取工作之后,相關錄取信息將會迅速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官方網站上予以公開,考生們可以登錄網站進行查詢。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遵循國家及天津市相關文件的規定,我校已實行學分制收費制度。如需了解詳細情況,請訪問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站上的下載專區,查閱《南開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文件。對于城市管理專業的學生,在第三學年有機會前往英國格拉斯哥大學進修課程,相關境外費用需學生自行承擔,學費大概在1萬英鎊左右。南開大學的住宿費用因住宿條件而異,通常在每年800至1200元之間。若國家或天津市對收費標準作出調整,將依照新的規定執行。
本章程自公布之始,便對南開大學2025年度的本科招生事宜具有約束力,并正式開始實施。
自本章程正式發布之日起,若某些省份對高考招生辦法作出變動,南開大學將及時擬定配套的錄取規則,并對外予以單獨公布。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