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31 21:10:21作者:佚名
南昌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全國新時代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培養“政治堅定、民族意識強烈、勇于擔當社會責任的人才”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基礎知識廣博,專業技能扎實,思維開放創新,堅持以科學的精神、廣闊的國際視野,更好地貫徹落實教育部“依法管理招生”的政策要求,規范南昌大學全日制本科、專科招生工作,深入實施南昌大學“陽光招生”工程。切實保障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本章程是專門制定的。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南昌大學。 國家標準代碼為10403,屬事業單位。 注冊地址為: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學府大道999號。 郵政編碼。 學校的上級管理部門是江西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大學。 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 是教育部與江西省共建的大學。 是江西省綜合性高水平大學。 建設高等院校。 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流動站。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主要類別為:參加普通高考學生(含藝術考生、高水平運動員、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蘇區專項計劃、新疆內陸高中班、新疆南疆單獨規劃、新疆克州定向); 推薦學生; 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學生、單項考試優秀運動員; 港澳臺學生(港澳臺華僑、香港免試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免試生聯合招生)。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南昌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是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網站。 學校通過招生就業信息網發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信息,并提供錄取結果查詢等服務。
第七條 學校現有前湖本部校區、青山湖校區、東湖校區、鄱陽湖校區、福州校區5個校區。 前湖主校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 青山湖校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 東湖校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 鄱陽湖校區位于江西省共清市; 福州校區位于江西省福州市。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長、校分管領導、紀委書記組成。 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項。
第九條 學校成立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小組,由分管本科、專科招生工作的學校領導擔任組長,招生就業辦公室、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各學院的院長。 主要職責是在學校招收學生。 在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協調相關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學院的招生工作。 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和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招生部門有關招生政策。 執行學校招生章程和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編制并實施省份、專業招生計劃。
(三)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提供招生信息服務和咨詢工作。
(4)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負責處理錄取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核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情況,結合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招生計劃)的編制和使用作為源計劃),學校近年來將統籌規劃,并考慮各省份的總體招生情況。 各省高中畢業生人數及考生占全國報名總數的比例、優質教育資源的配備情況、生源質量以及城鄉協調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等,科學合理地編制源頭規劃。
第十三條 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額的1%,用于按1:1以上比例向我校提交平行志愿、且其專業的平行考生錄取。調整,以及針對各省高考網上考生調整生源資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 對社會需求大、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 對就業形勢較好但報考人數較少的基礎學科或專業,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 對社會需求較小、招生人數較少的個別專業,學校可以調整招生計劃,采取減少招生、隔年招生、暫停招生等措施。
第十五條 各省專業招生計劃詳見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或查閱我校公布的招生簡章。
第四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十六條 普通高考學生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必須參加國家統一考試; 新疆內地高中生和港澳臺學生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當年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組織推薦生、藝術考生、高水平運動員和體育訓練考生的選拔和考核。 考試時間、要求及相關事項以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八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招生,按照考生入學順序,按照“成績第一,職業志向”的原則進行招生。 對于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服從專業調整的,學校將其調整至未填補的專業; 不服從重大調整的,將予以撤回。 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招收有職業志向或明確愿意轉入本專業的考生。
江蘇省文科本科專業選修科目成績要求為BB,必修科目成績要求為及格。 錄取后的排序方式是“先分數,后等級”。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選拔明確”的錄取規則。
浙江省、上海市實施高考改革2024年南昌大學招生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招生流程按照省(市)相應文件執行。 同時,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錄取參考。 上海考生按照院校專業組提交申請后,將根據考生意愿,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在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第十九條 文科專業分為文科和理科,按照“成績第一、職業志向”的錄取原則。
(一)外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各專業均要求專業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學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門規定的同科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線。
2、藝術類專業校考省錄取原則:美術類專業(包括繪畫、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服飾設計)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成績=(中考專業成績/中考專業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滿分)×50。
3、藝術類專業統考省錄取原則:藝術類專業(含繪畫、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服飾設計)以統考專業成績為準并須符合所在省份相應批次的資質。 金屬絲。 按照當地省招生部門確定的錄取規則向我校提交申請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最優秀的考生。 綜合成績=(統考專業成績/統考專業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滿分)×50。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采用學校考試專業成績,要求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學科第一批普通本科生錄取控制分數75%以上(省內)只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相應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科目),并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5、音樂學(聲樂)、音樂學(器樂)專業按照學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6、廣東省以外舞蹈專業按照學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廣東省舞蹈專業采用省統一考試成績,按照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備案規則報送我校。 在候選人中,最優秀的將被選入錄取。
7、表演、表演(茶藝)專業要求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相應學科第一批普通本科生錄取控制線65%以上(僅保留普通本科的省份)本科批次,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相應科目)(一般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在80%以上),按照學校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8、播音主持藝術專業要求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相應學科第一批普通本科生錄取控制線70%以上(僅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 ,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相應學科普通本科生)批次錄取控制線90%以上),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本省(江西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
1、各專業要求省統考專業成績達到省藝術統考高級本科專業及格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
2、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規則向我校報送的藝術設計專業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綜合成績=(統考專業分/統考專業分)滿分)×50+(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滿分)×50。
3、音樂、舞蹈專業按照考生輔修成績(不含主修筆試成績和視唱、造型成績)錄取。 其中,音樂輔修專業(聲樂)排名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內; 音樂輔修專業(器樂)要求排名在全省前3名(含)以內; 舞蹈輔修專業要求排名在全省前100名(含)內。 (以上輔修專業排名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行查詢)
4、廣播電視編導、播音主持藝術專業,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招生細則,擇優錄取我校。
第二十條 體育專業為文理科,按照有關省份招生細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在沒有明確招生規定的省份,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專業表現選拔最優秀的學生。
第二十一條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優秀運動員的錄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和我校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蘇區專項計劃、新疆內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單獨計劃、新疆克州定向、港澳臺華僑聯合招生、香港免試生、澳門生推薦生、臺灣免試生招生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入學時認可各省份的優惠積分加分政策。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江西省高考理科前6000名、文科前1500名的考生,可免試進入前湖學院綜合實驗班。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言考生。 學生入學后,除輔修外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組織教學。 外語專業和會計專業(國際會計方向)的考生一般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語單科成績和口語成績。
第二十六條 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招生男女比例不作規定。
第二十七條 考生應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選擇符合自身身體條件的專業。 如身體狀況不符合所申請專業的要求,學校將負責調整考生至其他合適的專業。 如果候選人不遵守調整,則該候選人將被取消。 其中本科護理專業身高要求原則上為:男生168cm(福州醫學院要求165cm),女生156cm以上。
第二十八條 考生在高考期間有嚴重失信行為或者有高考電子檔案失信記錄的,我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九條 鑒于教育部及各省市正在開展的各項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上述招生原則如與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原則相沖突的,以我校招生原則為準。各省、市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第六章 新生招生及其他
第三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批準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各專業收費標準可在“南昌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查詢。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復試不合格的2024年南昌大學招生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個案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第三十二條:藝術新生入學后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評審。 如果發現專業水平明顯不符合錄取要求,或者在學校考試時發現與水平明顯不符,或者經查實存在代考等作弊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予以取消資格,并報省招生部門嚴肅處理。
第三十三條 為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在新生入學時設立“綠色通道”,建立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制度,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財政困難。 為鼓勵優秀學生刻苦學習,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各類獎學金。 獎學金及助學措施詳情可查詢“南昌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招生部門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東路235號南昌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 郵政編碼:; 查詢電話:-; 傳真電話號碼:-; 網站:。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及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