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06 08:05:24作者:佚名
先表明心態:大快人心,好戲還在后頭
花大嬸的錢,睡大嬸的男人。能夠逍遙到現在,那是沒有天理了!
職務侵吞罪(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借助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贓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據悉他似乎還涉嫌抽逃出資罪(民法第159條)、侵占罪(民法第270條)、職務侵吞罪(民法第271條第1款)、挪用資金罪(民法第272條第1款)。
這種名頭加上去一弄最高15年,數額巨大今日網校,50萬以上就六年了。以他侵吞的數額應當是上限了,預計宋喆會在2032年入獄,那一年他49歲了,活該呀!!
注意這個是民事案,控告的主體是司法機關。并不是刑事案件。
今年10月18日上午,王寶強控告馬蓉結婚、馬蓉控告王寶強侵害名譽權兩起案件在上海市朝陽區法庭開庭,王寶強與其律師張起淮一起亮相參與了庭審。距離此事過去一年多以后,北青報記者從知情人處據悉,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目前早已被擒獲,罪名可能是涉嫌職務侵吞。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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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民警依法受理,經過調查取證,于2017年9月12日,對涉嫌職務侵吞罪的宋某(男,34歲,上海市人)等人依法民事拘押。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注意是民事拘押,屬于當事人報警,警員調查,檢察院控告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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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起淮是知名的民事律師。接手一個刑事案件。
要弄馬蓉進牢,手段好多,例如馬蓉從寶強公司的帳戶抽走錢,致使寶強打官司都要借20萬。從這個操作上看,外行都可以看出上面的厲害關系,不要說律師了。
寶強看在兒子的面子上仍然是在刑事的層面上打官司,說實在的,根據現行的法律,寶強的錢很難要回去。或則很吃虧。
此次宋喆進去,很可能意味著馬蓉也將進去。勝訴的機構不是寶強,而是警員先偵查宋喆獲刑6年,可以有人報警,也可以是發覺線索后依法偵查,之后檢察院公訴的流程。
這樣一來寶強的結婚案中,馬蓉極有可能進去。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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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號消息目前馬蓉早已被限制出境,她本人及其妻子涉嫌私刻私章罪。
假如是在馬蓉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出于公司經營須要,為了工作便捷多刻了公司圖章,情節是比較輕微的。
馬蓉未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基于其他目的(轉移公司資產、偽造公司文件等)的目的,她就慘了,最高可以改判兩年的有期刑期。
后續消息繼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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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奸夫蕩婦要入獄了……
同時希望翟欣欣遭到懲罰
最后,宋jj似乎很可能還是偵查當中,換句話說他是關押當中。并且在牢上面,最慘的是涉毒的宋喆獲刑6年,第二慘的是就是這些人。
被打,被捅菊花是正常的!
天道好輪回,蒼天放過誰。
人渣自有天收,小人自有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