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15 04:16:10作者:admin2
留學監護人(Guardians),顧名思義,就是代理未成年留學生的家長行使部分監護職責的法定監護人。英國《2016年特別監護有關規定(修正版)》《1989年兒童保護法》《2002年贍養及兒童保護法》等法律明確規定,未滿18周歲的全日制留學生必須配備合法的監護人。
絕大多數英國學校(包括寄宿制學校)都規定海外留學生要有監護人,以便他們在讀書、假期、出行及遇到緊急事件時能有“代理父母”照顧。
即使學生年滿18歲,有些中學也會建議配有監護人,直到他們進入大學。英國學校通常推薦AEGIS認證的監護機構。這是入學的條件之一。
監護人的費用正常每年有1000磅~3000磅不等;也有幾百磅的,但都是個人的,供參考。
英國碩士申請一般提前一年做準備,需要的材料有大學6個學期成績單(中英文學校蓋章),在讀證明(中英文學校蓋章),雅思成績單(如果暫時沒有可以后補),PS,推薦信2封,CV,有些學校還需要提供年級排名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