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8 10:35:11作者:佚名
1. 注冊與確認
1. 網上報名及繳費
網上報名系統以身份證號方式注冊,每個應聘人員只能注冊一次,且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理解本《招聘須知》的規定和要求,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報考。如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導致未按規定和要求報考,一切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10:00—2020年9月30日18:00
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9月24日10:00—2020年9月30日18:00
來自城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者,可憑家庭所在縣(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金證明(原件、復印件)報考;來自農村深度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可憑家庭所在縣(市)扶貧辦出具的低保金或貧困證明(原件、復印件),經和田地區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部分筆試費用手續。
根據自治區人事考試報名、考試收費有關規定,報名費為15元/人,筆試費為80元/人(每科40元),共計95元。
2. 注冊流程
(1)登錄和田就業服務網首頁,點擊鏈接進入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2)閱讀網上注冊流程并按照提示操作;
(3)如實填寫您的個??人信息;
(4)上傳電子彩色照片一張。照片源文件須為標準證件數碼照片,格式為JPG或JPEG,背景為白色,尺寸為25mm×35mm,像素為295px×413px。為保證照片清晰度,如像素數不符合要求,禁止放大照片。照片質量由申請人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問題影響審核,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5)確認無誤后,請下載打印申請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6)應聘人員可于2020年10月19日12時起(北京時間)登錄和田就業服務網人力資源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3.注意事項:
(1)考生須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及筆試費,并記錄付款訂單號,以便核查付款狀態。
(2)應聘人員須嚴格按照招生簡章及網上報名流程報名,打印報名表并完成付款即確認報名成功,所有已填信息不可修改,報名時所用身份證信息須與考試時所用身份證信息一致。
(3)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的,應聘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提供虛假應聘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
(4)報名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5)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須同時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候選人,報名不受戶籍限制,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2歲及以下。
(6)網上報名技術服務采用掃碼咨詢方式,報名人員可掃描以下二維碼提交網上報名技術咨詢,報名系統技術人員將在線解答。
(7)求職電話:和田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903-。
(8)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不符合崗位要求者,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并承擔一切后果。
2. 筆試
筆試由和田地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
(1)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2)專業科目:報考醫藥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科目為“醫療保健基礎知識”科目,報考其他職務任職資格考試科目為“基本公共知識”科目;
筆試科目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編寫試卷。
考試所有科目滿分為100分,所有考生均須以國家通用語言作答。
2.筆試加分。
(一)烈士和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考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的,筆試成績可加評5分;
(3)完成“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三擁一扶”人員服務的,筆試成績加5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報考鄉鎮(不含街道、社區)所屬事業單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
(5)符合以上多項條件的申請人將不享受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但獲得加分并入圍面試的申請人,其加分將被取消并重新排序;在報名信息填寫時未選擇加分的申請人,不享受加分政策。
3.筆試時間、地點:2020年10月24日(各科目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4、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根據筆試綜合成績確定,并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未參加任何科目或違反考試規定的考生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5.筆試成績將于2020年11月8日在和田就業服務網公布。
(三)資格審查
1.通過資格審查確定入圍候選人。
筆試成績及格以上人員,根據報考崗位數量,從高分到低分按以下原則確定入圍名單:規模1-2人的崗位,按1:3比例入圍;規模3-10人的崗位,按1:2比例入圍;規模11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1.5比例入圍;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按筆試成績及格排序依次調換;筆試成績相同且面試入圍人員排在最后一位的,一并進入面試;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進入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要求。
資格審查將按照《綱要》規定的具體條件,由和田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業務部門進行,地區紀檢監察委員會負責全程監督。
入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資格審查表》(附件5)、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指導中心網上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審查。其中:
(1)擔任西部計劃志愿者的大學生,須提供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辦公室(各地團委)出具的相關證明;
(2)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地委基層辦事處出具的相關證明;
(3)“三支一助”人員須提供當地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
(4)留疆且由自治區統一分配到和田地區工作的選拔生、選拔學員、軍人的配偶,須提供所在單位證明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地委組織部公務員科出具的相關證明;
(五)烈士、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須提供相關證件或者證明材料;
(6)駐疆現役軍人的配偶報考,須提供配偶現役部隊出具的證明文件。
(7)和田地區引進急需緊缺人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須提供地、縣(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和婚姻證原件及復印件。
(8)中共和田地委組織部從內地高校招收的優秀畢業生配偶報考,須提供中共和田地委組織部公務員科出具的有關證明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9)和田學校從內地招聘的臨時教師,須提供當地、縣(市)教育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10)社區臨時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縣(市)機構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11)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12)殘疾人須提供所在地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相關證明和本人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招聘崗位要求所涉及的專業類別及具體專業參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7)
資格審查時,如發現考生政治素質不合格或者組織、參加非法宗教活動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并記入個人檔案。
3.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4日(具體時間安排以和田就業服務網公告為準)
4.資格審查地點:和田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和田市昆侖路42號)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按照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州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全程監督。
2.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20年11月18日-11月25日(具體時間安排以和田就業服務網公告為準)
地點:和田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田市昆侖路42號)
3.面試要求。
面試將以國家通用語言和結構化形式進行。
面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應在指定等候地點集合。面試正式開始后才到達等候地點的考生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考官從符合資格的考官中抽簽確定。面試及格分數線為60分,當場公布結果。面試不合格的考生將不能進入下一輪面試。參加面試需繳納面試費40元/人。
5.計算總成績。
管理崗位=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兩位,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下一輪面試。若筆試成績相同,醫藥專業技術職務按“醫藥專業知識”成績排序,其他職務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排序,成績高者進入下一輪面試。若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附加測試,附加測試后按總成績排序,確定下一輪面試。
(五)體質評估(公安系統崗位)
報考公安系統崗位人員須接受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只進行一次。體能測試由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地區公安局聯合組織。體能測試按計劃崗位數1:2的比例進行,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試。結果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階段資格。如有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質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質測評項目及標準(試行)》(附件8)執行。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2020年11月29日-11月30日(具體時間、地點以各地人社局電話通知為準)。
6. 體格檢查
根據總成績排序,按計劃崗位數1:1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提前一天到和田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體檢表。體檢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體檢當天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附件9)執行。報考公安系統崗位的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招考人民警察專項體檢標準(試行)》(附件10)執行。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需要復檢的,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地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另行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和田人事考試中心,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由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通過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序確定應聘人員參加體檢。
體檢時間:2020年12月4日-12月8日(具體時間安排以和田就業服務網公告為準)
體檢費:按醫院現行收費標準繳納。體檢及復檢費用由受檢者承擔。
(七)調查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將接受體檢。應聘人員須填寫《和田地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6),并報送個人檔案,經考試部門審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按崗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逾期不提交體檢報名表的,視為自動放棄錄用。
巡檢時間:2019年12月9日-13日
(八)宣傳
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名單將于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在和田就業服務網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滿的應聘人員應按時到擬聘用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九)調整
調整工作由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對符合調整崗位條件、專業相同的人員留學之路,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調整。對愿意調整、面試合格、體檢未入圍的人員,按分數排序納入調整范圍。調整時間另行通知。
(十)就業
1.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和田人事考試中心,無異議,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相關部門審核無誤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各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做好聘用合同認證工作。
2.事業單位通過公開招聘錄用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審查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未通過試用期的,予以辭退。
3.聘期自2020年12月23日起生效。
4.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5年,聘用期間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考試。如需報考,須先解除聘用合同后方可報考。從新疆其他地州自治區及疆外地區考生入校報考的考生,聘用合同期限內不得跨地區調動。
四、監管及其他要求
1. 監管
為確保選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將對選聘工作全程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對與考生有利害關系或者血緣關系的考核人員和參與招考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職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規定的考生,情節輕微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1.考生應在手機上下載安裝“中國新疆政務服務”移動端APP,考前14天啟動體溫監測,嚴格每日測量一次,按要求填寫、提交健康信息,獲取“健康通行碼”,并持續關注“健康通行碼”狀態,如身體出現異常,及時向所在地社區防疫部門報告。持有綠色“健康通行碼”且體溫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持有非綠色“健康通行碼”的考生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2.應聘人員應避免前往或居住于中高風險地區或境外;避免接觸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和中高風險地區人員;避免前往人員流動大、人群密集場所。
3.考試前,如考生被判定為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者、無癥狀感染者,請及時與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考生咨詢窗口或疫情防控熱線聯系,經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同意后,方可參加考試。
4.請考生在考試前認真閱讀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打印準考證前須在線簽署《和田地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11)。凡隱瞞、謊報旅行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關鍵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調查、就醫,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其考試資格;如有違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請考生于考試前2小時到達考場,考生應自覺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前往考場途中做好個人防護及消毒工作。除按身份核驗要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場及參加考試全過程均應佩戴口罩。
招聘應聘者咨詢電話:-
五、相關事項
本《須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另行通知。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查閱相關事項公告。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責任。本《須知》由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支持熱線:
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903-
地區人事考試中心0903-
監察電話:
地區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組織部紀檢組0903-
附件1:《和田地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有關問題說明
附件2:公安系統崗位報考須知
附件3:《和田地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名單(醫藥衛生專業技術職務)》
附件4:和田地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名單
附件5:《和田地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核表》
附件6:《和田地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檢查表》
附件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考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8:《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質評估項目及標準(試行)》
附件9: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附件10:人民警察錄用體檢專用標準(試行)
附件11:《和田地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疫情防控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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