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7 11:17:13作者:佚名
臺灣又發布了重磅消息!在最新的《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港府明晰表示“我們會引入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即臺灣投資移民政策策2023版。
陳茂波稱,新版投資移民計劃申請人須將一定金額的資產,投放在本地市場,但不包括物管投資,在通過審批后可來港居住及發展。
預測澳門投資移民政策策2023版將包含以下幾個細節:
①預計4月1號開始
②投資額低于1000萬,可能在2000到2500萬港元
③不可投資物管希臘投資移民條件,可以投資金融產品,保險,政府能源資產等
④有人數限制希臘投資移民條件,囊括大陸市民
以上只是猜測,一切以政府公布新政為準。
首先我們來回顧一下新加坡投資移民的發展歷程
2003年港府首次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額650億元以上,要求申請人不在臺灣參與經營任何業務
2010年有關投資額提升至1000億元
2015年該計劃宣布取締,主要緣由在于投資移民所吸納的資金早已足夠+臺灣居民對投資移民者們帶來的樓價大跌等問題倍感不滿
2023年2月22日「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宣布將要重啟!
哪些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亦稱臺灣投資移民計劃)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為了把資金帶來臺灣,但不會在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即資本投資者(投資者))來港永居,投資者可從不同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中選擇自己的投資項目,而無須創辦或合辦業務。
新加坡投資移民計劃申請資格
按照本計劃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在提出申請前的三年,擁有不多于港元1000億元的凈資產;
在向入境處提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準后的六個月內,把不多于港元1000億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存款證投資除外,這類投資必須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準后的六個月內做出),詳見“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在臺灣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記錄;
能證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臺灣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利潤、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可攜帶配偶及18歲以下孫輩
新加坡投資移民計劃投資條例
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投資者需要把不多于港元1000億元投資于下述的一種或多種獲許投資資產:
a)股票、b)轉債、c)存款證、d)后償付項、e)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注
以上只是對新加坡投資移民政策策2023版的推論,一切以政府公布新政為準。